中国基本文化常识---【汉字六书】
说起【汉字六书】,主要是指汉字造字方法。六书,首见于《周礼》,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普遍采取的是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 六书是后人对汉字进行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也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当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六书”的这个概念始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东汉郑玄注引郑众说:“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①、假借、谐声②也”(注:①处事,即“指事”;②谐声,即“形声”)。班固《汉书·艺文志》把六书之名定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把六书之名定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一般都认为,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属于造字之法,即汉字结构的条例;转注、假借则属于用字之法。
六书大约反映了战国末到汉代以及后世人们对汉字的结构和使用情况的认识。它基本上是建立在小篆的基础上的,是一个完善周密的条例。它对于汉字,特别是对古文字,它能够予以充分说明。并对汉字的演化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六书理论”是我国文字学史上的一个伟大创见。
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 “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条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象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分。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韵母与“监”字一样(古音及部分方言);“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两字韵母相同。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所以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有部分汉字,会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既可视为“力”和“工”会意,而“工”亦有声旁的特点;“返”字,既可视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变形作“辶”)会意,而“反”亦有声旁的特点。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
转注
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江声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属老部。戴震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说文解字》“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转相为注,互相为训”的例子。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指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假借字有两类。一类是本无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说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无形可像 ,就借语音相同的“背”来表示北方的意思。许慎在《说文叙》里所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就是这一类。在汉语发展过程中这一类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类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当中本来有表示某个词义的书写形式 ,但是在使用当中不用本来约定俗成的字形而写为另外一个意义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 。这一类在秦汉以上的古书中极为常见 。如借“汤”为“荡”;《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借“壶”为“瓠”,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类可以说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类是在用字当中的假借。在用字当中既然本有其字,为什么还要另外写一个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写书者仓促间写为一个音同的字,历代传抄因其旧而不改;另一种原因是某一时期 、某一地区或某一师承,经常习惯以某字代某字用,后世传写也就一仍其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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