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口出车祸医生未救治”登上热搜,“120”急救更应引起重视!丨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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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20年10月7日晚,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以下简称“北湖医院”)正门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救治,司机拨打120,被120告知事发地点离北湖医院很近,最好是让医院出个板车,或者让医生或者护士出来看看情况。司机及亲属三入该医院寻求帮助,却无一人出院将伤者拉进医院。无奈之下,司机再次拨打120,等待近40分钟后,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合医院总院进行救治。10月8日,北湖医院负责人回应称,医院确有规定值班医生不能脱岗,且当日急诊只有一名医生值班。(来源:红星新闻)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此事件一出,瞬间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甚至在某平台上点赞最高的评论为:有医德的医生太少了。
更有激进的网友:见死不救,必有报应。
当然,也有很多支持医生的观点,他们认为医生没错:
我觉得没有错,如果救了这个,到时候急救来人又没人值班到时候又要被喷值班人玩忽职守。
出了医院的大门,医生也是个普通人,不要道德绑架!一句救人要紧,那我们去医院是不是都不用挂号不用排队了?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用来绑架别人的。急诊室床位和医生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来了一个新的病人,该怎么办?
大家将焦点放在当事医生的身上,评论其对错,但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环:院前医疗急救,也就是本事件中的“120”急救电话。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定,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指南》明确将急诊科医疗急救与院前急救进行区分。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同时,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据媒体报道,本事件中司机首次拨打120急救电话,被告知“事发地点离北湖医院很近,最好是让医院出个板车,或者让医生或者护士出来看看情况”,120并未第一时间派出急救车辆,而是让患者自行联系医院,违反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亦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也就是说优先选择距离上更近的医疗机构,确保患者可以尽快进入到医疗机构内诊治。同时,患者或家属享有决定将患者送往哪家医院及选择送诊路线的选择权,除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况、送治医院固定的情况除外。急救机构应与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告知和沟通、及时了解路况信息、询问其是否有明确的就诊医院,让患者或家属优先决定送治路线。在患者完全昏迷或无认知、无意识能力的情况下,其无法进行选择,应当告知其家属作出选择,如无法联系家属的,可由急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患者诊治的就诊机构。
本事件中,司机未得到北湖医院医护人员的帮助之后,再次拨打120,等待近40分钟后,急救车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合医院总院进行救治。为何舍近求远,其中的原因和真相,还需等待官方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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