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法院版) 2024-08-05 07:51:18 导读 1. 文字2. 图片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3. 语音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4. 视频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5. 链接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6. 转账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二、如何保存微信证据虽然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1. 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2.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3.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二)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当在法庭上,法官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1. 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2. 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3. 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4. 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5. 如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完整地反映在对话过程,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法庭可以要求补充提供指定期间内的完整对话记录;如故意选择性提供对话记录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三)慎用微信清理功能 可进行证据保全很多人会反映,微信好友很多,聊天内容也很多,会经常清理微信内容,没法保存那么多或者那么长时间的信息,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切忌认为“同步”操作即“万事大吉”,清理前一定要先予以证据保全。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较为可靠的电子证据保全公司进行保全。当事人提供的电子数据如果经过了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确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真实性应得到认可。如果此证据亦具备合法性和关联性,其证明力不会低于其他证据。特别是对一些侵权类证据,为防止证据灭失,应在发现侵权行为时第一时间尽快进行证据保全。自行取证缺少监督,电子数据又易被篡改,通过专业机构保全证据仍是最有效方式。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或公证处保全的证据,其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可能存在不能被法院采纳的风险。电子证据未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虽经公证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使用原始载体、登录相应软件进行展示,与提交的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核对。办理保全公证时也需要按照上述过程步骤进行操作。(四)进行微信证据保全时要注意什么?1. 对于微信内的图片,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2. 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者制作的视频因为不知道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编辑的痕迹,通常证明力不如自行拍摄的视频。在办理保全公证时,要注意对视频形成方式的审查。对此类微信记录宜采取刻录的方式提取和固定证据。3. 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 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4. 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如果不及时保存会失效,还有一些网络链接等,在保全时除上述步骤外,还要保全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单独仅保全下载后的文本文件或者网络链接无法证实真实性和关联性,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5. 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三、如何调取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关于微信转账交易记录,自己可直接从微信中调取出来。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在微信底部菜单栏,选择“我”—“支付”功能菜单。第二步:进入支付菜单主界面后,选择“钱包”功能。第三步:在钱包功能主界面,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第四步:在账单功能界面,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账单下载界面。第五步:在账单下载界面,有“用于个人对账”和“用做证明材料”两个功能选项,分别对应账单不同的用途。其中“用于个人对账”的账单是Excel表格格式,“用做证明材料”的账单是PDF格式。第六步:选择调取用途后,可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区间,支持调取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水,最长不超过一年。四、如何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 赞 (0) 相关推荐 手把手教你四大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方法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 ... 律师教您如何保全微信聊天、转账证据 别急,我们首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 被骗之后转账截图无法作为法律证据,如何正确保留具有法律效率的转账记录呢? 经常有受害人找海克源帮忙追回损失,每次受害人提供的转账截图,都是直接的转账截图页面,其实这个是不能作为"呈堂证供"的证据的,那如何才能保存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呢?海克源特意整理了一篇 ... “微信聊天记录”做为证据,你应该知道的小技巧!(超值收藏)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五)项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电子数据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 ... 执法实务|农业行政执法之电子证据 农夫学法 随着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专业农资网站.淘宝.微商.抖音.快手等电商销售平台,经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畜投入品日益增多,形式多样,给农业执法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而农业农业部于202 ... 微信聊天记录也能上法庭当证据!这么操作可恢复聊天记录 吃瓜群众每次围观大瓜时 总会出现当事人双方 互甩微信聊天记录做证据的剧情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样的微信记录 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 随便截几张图 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 电子数据可以当证据 2019年1 ... 调取微信转账证据6步法(附电子取证所有方法) 阅读提示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图: 最后,建议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双方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用荧光笔标注,方便法官审查.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除了提交以上的微信转账明细证据外,还需提供双方完整的微信聊 ... 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一.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链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01 文字 包括微信好友 ... 【收藏】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刑事法库]创办宗旨 传播刑事领域理论热点,分享办案实务经验技巧 总结类案裁判规则要旨,权威解读最新法律法规 详细解析热点疑难问题,定期发布两高指导案例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 法院版: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法院版: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2020法院版: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2020法院版:如何保存、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法院教您:保存、提交、展示、保全微信证据 虽然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 ... 第239课:打官司时在法庭上怎样展示微信证据及提交时注意事项? 第239课:打官司时在法庭上怎样展示微信证据及提交时注意事项? 证据新规:调取微信转账明细技巧(转需) 来源: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 2020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但凡涉及双方 ... 法官提醒:将微信记录作为证据,这些事项要注意!(附调取微信转账记录操作步骤) 北京互联网法院 袁建华 I 作者 京法网事 I 来源 导读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开始施行,这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