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行为是追求自由婚姻,还是浪女不本分

在施耐庵所著的《水浒传》中,潘金莲因为婚姻问题一直是现代一些人同情的对象;甚至为她鸣不平,认为是无爱婚姻害了潘金莲的一生——其让西门庆“捱光”是追求爱情或幸福婚姻的表现和行为,理应受到谅解和支持。

如果你认真看了《水浒传》的相关章节,并结合大宋朝婚姻观与现代人的婚姻态度;那么,你便会认为上述看法和观点是多么荒唐和无理。

与西门庆捱光王婆假意指责

首先,我们先看潘金莲是如何跟武大郎结婚的:

“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张邦炜的《宋代婚姻家族史论》(人民出版社2003版)中的《中国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平等性》指出宋代的婚姻状况:宋代基本上沿袭了中国历史上等级内婚姻的两大鸿沟——主仆不婚与良娼不婚。

可见,大户只是要对潘金莲“捱光”,不是要娶她——他们是主仆关系。

只是被廉价“捱光”,潘金莲不从,才导致了她嫁给武大郎的命运;但这也是当时社会的背景所造成,不是她的错,更不是武大郎的错——武大郎是天上掉下了个馅饼,恰好掉到他嘴里——他不管这馅饼是否有毒,只管先吃了充饥再说——贫不择妻嘛!

不过,这潘金莲也不是什么善女:在施耐庵笔下的潘金莲是——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看来,施耐庵不看好潘金莲。

潘金莲调戏武松

潘金莲先是勾引武松遭拒反生恼怒在心;但她又拿武松没办法。之后,潘金莲与西门庆一拍即合——互相“捱光”——而她是不但不用出钱的“捱光”,而且还赚了许多:甚是受用!

武大郎被毒死之后,地方上团头何九叔去给其入殓后回家对老婆说有一句话:“我到武大家,见他的老婆是个不良的人,我心里有八九分疑忌”——可见,但凡有点眼光和脑子的人,见了潘金莲,都不会给她一个“好评”!

《易·家人》:“《彖》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在婚姻中,潘金莲先自不正,本早已失了大义;武大郎即使再正,也改变不了命运。

北宋理学家程颐《程氏遗书》卷二十二记载:“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司马光《家范.卷八:妻上》篇:“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忠臣不事二主,贞女不事二夫。”

潘金莲的行为,比失节要严重得多——她是与人通奸,已婚之妇与已婚之夫通奸;“偷汉子”是她的第一大爱好,其行为更是与贞女无关。

在宋朝时候,离婚再嫁并不是新鲜事;潘金莲如果不中意与武大郎的这段婚姻,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渠道与其离婚,然后再嫁——而她选择的恰恰不是正当渠道,而是“捱光”——通奸的行为,还“谋杀亲夫”!

这样一来,潘金莲的罪孽就大了去了——不仅仅是婚内出轨;还涉及到了刑事案件——谋杀!

如果潘金莲真的是追求有爱的婚姻,她一定会积极争取,努力与命运抗争;而不是采取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最后还杀人——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

我国历史上有不少为美好婚姻而努力抗争、积极争取的奇女子,她们追求幸福的方式方法决不是潘金莲这样女人的做法。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

汉代文景之治时的蜀郡临邛冶铁巨商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是一代才女,丧夫后得遇大大才子司马相如,二人互相倾慕;怎奈,卓王孙嫌弃司马相如贫穷坚决阻止这门婚事。卓文君和司马相如乘夜私奔——日后终于修成正果。

还有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王宝钏本是唐懿宗时期朝中宰相王允的女儿;王允无儿子,有三女,属王宝钏这个小女儿才貌最为出众。

王宝钏私会薛平贵

王公大臣、世家子弟等对王宝钏是趋之若鹜;只是王宝钏却对地位和钱财都没有的薛平贵心有所属。王宝钏下嫁薛平贵后,其父王允与之三击掌断绝父女关系;王宝钏坚决跟从薛平贵住进了寒窑。后薛平贵屡建奇功,成为朝堂功臣,终于和王宝钏过上幸福的生活。

如果潘金莲能有跟卓文君和王宝钏相似哪怕一点点相似的做法,也不至于酿成悲剧!

因此,潘金莲的行为根本就称不上是对抗无爱婚姻和追求自由婚姻;她的行为与淫荡、恶毒无疑,不值得怜惜和正名!

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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