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清代奇案嫂子的孩子到底是谁的三兄弟起争执,御史审完案件
在清朝顺治年间,河南开封府祥符县有一个小天才,他叫王成亮。他六岁入私塾,三天就能背《三字经》,世人皆呼神童。这孩子不仅聪明伶俐,还长得一副好相貌,简直是人见人爱。
成亮的老爹叫王过努,他是祥符县的一名典史,就是知县手下掌管缉捕和监狱的属官,没有品级。这个人非常有正义感,性格直爽,不畏权贵,也不盘剥老百姓。所以呢,他在县里的威望比较高,大家对他都很信服。
王过努治家比较严,特别重视对儿子的教育。他会经常过问成亮的学习情况,有没有进步,是否遇到困难。只要有空余时间,他就会给儿子讲一些县衙判案的事,还会告诉他一些历史上能臣审案的经典案例。他这么做的目的,是希望儿子将来成为一名贤臣。在他心目中,儿子这么聪明,考取功名易如反掌。
王过努以为自己说得很有道理,可是他老婆刘氏却没当回事。她认为儿子是神童,将来的成就一定会高于丈夫。所以就对他呵护有加,事事包容。
王成亮确实很聪明,在同辈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他在私塾表现非常出色,不论是诗文,还是书法,他都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他比《射雕英雄传》里周伯通的“左右开弓”更厉害,可以左右手脚同时拿笔,分别画出方、圆、三角、菱形。至于什么《百家姓》、《千字文》,都可以过目不忘。这些“特异功能”,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这年夏天,王过努外出狩猎,傍晚带回两头野猪。他吩咐仆人,把年龄大点的那头先宰了,这下仆人们就犯难了,这两头野猪个头差不多,很难说得清楚哪头年龄大点。就在他们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王成亮也过来围观。仆人们都知道他很聪明,就问他:“少爷,老爷吩咐把年纪大点的野猪先宰了,我们分不清楚。少爷天资聪慧,是否能分出来呢?”
大家说完后,就看着他,有的还发出嬉笑。他们心想,我们都分不出来,想必少爷难以作答。王成亮一听,就开始打量这两头猪,只见他面带狡猾地回答:“年龄小的那头旁边,一定是年龄大的,快把它宰了吧。”王成亮回答后,就跑去玩了,身后传来仆人们的一片称赞。
其实,王成亮的老爹并不太喜欢他的狡猾,这孩子处处将聪明展现于外,经常哗众取宠,恐怕并非好事。三国时期,诸葛瑾说诸葛亮的儿子诸葛恪,“聪明尽显于外,非保家之主”。王过努还记得这个典故。现在他又听到仆人说识猪之事,他就大怒。次日,他就把王成亮叫到祖宗牌位前,让他跪下。然后,王过努当着列祖列宗的面,训斥了王成亮一番,还自责地说,都是自己家教不严,教出了一个油腔滑调、哗众取宠的儿子,唯恐将来给家族生祸。
在祖宗面前训斥过儿子,又做了忏悔,王过努就走了。之后的几天,他忧心忡忡,滴水未沾,颗米未进。他开始自罚,终日盘膝而坐,面壁思过。这时的王成亮只有十来岁,他已经很优秀了,唯独喜欢显露才华,喜欢得到人们的赞誉。他没想到,父亲竟然生这么大的气。
过了好几天,王过努都对儿子不理不睬,甚至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他不肯吃饭,也不肯喝水,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就是静坐和忏悔。王成亮给吓到了,他顾不上委屈,跑到父亲跟前就扑通跪下,然后放声大哭,说自己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王过努见儿子言辞恳切,就将他从地上扶起,然后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你爹没当过大官,在县衙干了几十年了。我主管治安、缉捕和监狱,见过的犯人太多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太过聪明。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到头来都成了阶下囚。你太喜欢招摇,太喜欢显摆,这是心术不正的表现。若是不改,恐怕会遭祸端。望改之。”
王过努长叹一声,看了儿子一眼,又说道:“为父知道你有才,这并不是坏事。但是,切记不可将聪明显露于外,要学会藏锋露拙。古人云'大智若愚’,就是这个道理。在为人处事中,一定要谦恭礼让,不然会被人嫉妒,甚至加害于你。”王成亮很聪明,父亲的这番话让他如梦初醒。父亲生他的气,并不是因为心胸狭隘,而是对他发自肺腑的爱与关怀。经过此事,王成亮开始勤修德行,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王成亮十九岁时,参加了乡试,并考中举人。次年春季,朝廷就将他任命为阳武县县丞。知县是正七品,相当于县委书记,而县丞是正八品,相当于县委副书记。此时的他已经习惯藏锋,平时话语很少,但非常善于观察。
他的手下以为遇到个书呆子,看不出有什么能耐。知县让王成亮督办水利,他的手下就相互串通,私下捞了很多钱。他们根本想不到,这位木讷的王大人竟然对账目一清二楚,在找到有力证据后,将他们全部判刑。这时候,大家才知道,这人是个闷葫芦,平时不说话,关键时刻一招制敌。这哪里是一个少年啊,简直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油子,从此以后,就没人再敢和他耍花招了。
这天,阳武县衙门接到村民的报案,一位叫李双和的老者状告他侄儿李牧,说他撕毁父亲遗像,有违孝道,请求将他治罪。知县让人把李牧抓来,经过审问得知,李牧有个哥哥,三年前父亲死的时候,将家产都给了他,自己什么也没得到,所以心中积怨甚深。
这年春节,李牧在亲戚家喝了很多酒,回到家看到神龛(kān)上他父亲的遗像,就想起了父亲的绝情,心中生起了“火焰”。他一把将画像扯下,几下就撕成碎片。他伯父李双和被激怒了,不管李牧说什么,都要把他告上衙门。虽然李牧的行为实属不孝,但那时的法律并没有这么细致,没有撕毁遗像这一条。由于没有条款,知县就判不了。
这天,开封府知府到阳武县视察,知县就备好酒席款待上司。席间,他们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审案。知县就把李牧撕毁遗像的事给说出来了,知府听了之后大为光火。就这么一个案子竟然判不了?还拖了三个月!知府拉着脸,转身就走了。这场酒席,让知县感到很尴尬。这巴结不成,反而将上司得罪了。
知府还说了,这个案子要是审不出结果,他就不回去了,就在这看着知县审案。知县就慌神了,他明白知府的意思,就是希望他尽快了解此案。如果他再处理不了,知府只好亲自出马。到时候,他这知县也就不用当了。
实在想不到办法,他只好问属下的县丞王成亮,让他出谋划策。王成亮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稍作思考,就说道:“虽然说这个案子没有法律条款,但是可以以此类推。知府大人就想知道结果,大清律不是有一条吗?和尚道士故意破坏寺庙雕像,打50到100大板,发配一年,用这条处置李牧,应该比较恰当。”
知县觉得这个判决非常恰当,实属妙策,就采纳了他的意见,用这个条款判处李牧杖责60,发配边远地区一年半。然后知县就把审案结果向知府汇报,知府也称赞道,此判决甚妙!知府仔细一问,才知道这是王成亮出的主意,觉得此子实属可造之才。
后来顺治皇帝归隐,康熙皇帝掌权,前任知县调走了。知府极力举荐王成亮担任知县,次年春季,朝廷任命王成亮为阳武县知县。从上任开始,他勤于政事,立志为百姓谋福利。
之后的十几年,王成亮因为政绩突出不断得到升迁。康熙十四年九月,朝廷任命他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这个官职是正四品,主要负责监督地方官审案。王成亮上任后,就不辞劳苦,经常到各地巡查,履行监督职责。
有一天,王御史来到山西太原府寿阳县。他查阅了县衙近几年的案件资料,从中发现了一起疑案,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三年,还没有审出结果。这是什么案件呢?就是兄弟三人争儿子。
寿阳县东北的一个村里,有家村民姓刘,刘老头和老婆陈氏生了四个儿子,分别取名为刘诚,刘实,刘守,刘信。这一大家子都是农民,你可以想象,一对夫妻养四个孩子,那日子能好吗?这几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到了婚配年纪,长子刘诚率先娶了老婆江氏。刘老头就单独为夫妻俩盖了几间草房,和父母兄弟们分了家。
次年,江氏就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把刘老头乐得眉开眼笑。又过了十多年,刘老头剩下的三个儿子还没娶上老婆,他就犯了愁。他们岁数越来越大,娶老婆的难度也随之增长。刘老头无计可施,只能望天兴叹。
从来都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刘家老两口的几个孩子还当着单身狗,长子刘诚死了。他是得肺结核死的,那时候称为痨病。留下江氏当寡妇,她和儿子艰难度日,连个依靠都没有。
刘诚的几个兄弟可热心了,他们经常给嫂子送温暖,缺什么送什么,还帮她干活,体贴得跟什么似的。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三兄弟都想娶嫂子江氏,老光棍嘛,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刚开始的时候,江氏并未觉得异样。可时间一长,她就感觉不对劲了。
这天,刘实又来帮江氏除草。晌午十分,嫂子江氏准备好酒菜,叫刘实回来用餐。江氏看他浑身被汗水湿透了,就拿了一张毛巾,帮他擦脸擦背。这个举动像是触碰了刘实的某根神经,他一个转身,一把就将嫂子搂住。江氏大惊,她奋力挣扎,刘实也不敢用强,就把她放开了。
刘实见嫂子发火了,就跪下对她说,他喜欢她,以至于整天脑海里都想着她。他知道这是不好的,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希望嫂子和他好。嫂子江氏拒绝了,还找借口让刘实快走。
刘家几兄弟看起来都比较老实,谁知道他们的心里竟然会有这种荒诞的念头。从此以后,江氏就故意疏远刘实。但让江氏出乎意外的是,刘守和刘信也先后向她表白。最可恶的是刘信,他对江氏说了很多好听的话,被拒绝之后,强行和江氏发生了关系。
江氏终于被彻底激怒了,她准备带儿子离开这个家,回她娘家去。刘家老两口听到这个消息,就找上门来,他们老泪纵横,跪地乞求。让她不要走,刘家三兄弟都是安分守己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贫穷,他们也不会娶不到老婆。老两口劝江氏,孩子是刘家的,如果她改嫁,孩子会受很多委屈。都是刘家的人,还不如在三人中挑一人做丈夫。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这样子对孩子、对江氏、对刘家都有好处。
自江氏进了刘家的门,公公婆婆待她如同己出,疼爱有加。再说了,这些年她也是看到的,刘家三兄弟为人确实不坏,随便选一个都能白头偕老。老两口说得也很有道理,江氏就同意了。接下来的日子,江氏就开始无所顾忌和他们接触。她本来看中了刘守,可他脾气要差点。其余两兄弟,始终感觉差点什么,选来选去都拿不定主意。
刘氏弟兄见江氏不再推拒,就立即行动,谁也都不甘落后。江氏和他们都保持着暧昧关系,却又没做最终定度。刘家三兄弟居然有了见者有份的想法,他们先后与嫂子发生了关系。
这些事情,刘家老两口看在眼里,他们就装作不知道。一段时间后,江氏思想也放开了,无所顾忌地和兄弟们保持关系。这种好日子没过多久,随着江氏的怀孕就宣告终结。孕期结束后,她再次为刘家生了一个儿子。
刘家添了人口,这是好事啊,老两口高兴不已。对他们来说,不论孩子的父亲是谁,反正都是刘家的人。但是对于这兄弟三人来说,却显得非常紧张。他们认为,确定了谁是孩子的父亲,他就可以和江氏共度余生。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比赛中,将获得最终胜利。
谁若娶了江氏,意味着有了家庭,其他两个将再次变成单身狗。或许是单身的日子太难熬了,尝到了甜头的他们,当然不肯再回到那种生活。这件事,就连身为孩子母亲的江氏都说不清楚,刘家三兄弟就更不知道了。他们发生了争执,抢着当孩子的父亲。闹到最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于是他们就去了县衙,希望知县大人能够作出鉴定和判决。
寿阳县的知县叫季修,他接到案子,惊得目瞪口呆。这大千世界,果然无奇不有啊,这几个小叔子和嫂子,竟然可以这么玩儿。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孩子的父亲是谁?他将县衙的所有人都叫来,让他们各抒己见。问来问去,还是没有结果。
县衙的书吏黄鸿升建议,可以使用滴血认亲的方法。季知县一听,觉得有道理,就让手下准备器皿。三兄弟分别往器皿中滴入鲜血,然后再刺破孩子的手指,将鲜血分别加入器皿中,结果孩子和他们三人的血都完全融合。哈,这下知县也没招了。现代医学证明,这种方法并不可靠。但是在古代,这已经是最先进的方法了。
季知县分不出来,清朝律法也找不到相关条款,这可如何是好?他就把案子归入悬案,不予处理。直到王御史的到来,才再次翻出这桩奇案。
王御史微服私访,向刘家周边邻居问明情况。他认为,兄弟三人和嫂子江氏并无夫妻名分,也就不能按常规处理。他们的行为属于私通,嫂子是长辈,小叔子理应尊重。现在他们以下犯上,败坏人伦。这种混乱的家庭关系,只有在禽兽之间才会出现,绝不能在人类社会广为传播。应该给予严惩,以儆效尤,以正民风。
王御史作出判决,刘家兄弟以下犯上,藐视人伦,作出禽兽之举,属于“十乱”中的“内乱”,罪大恶极,其罪当诛,判处斩立决。江氏按与人私通论处,打五十大板,另行改嫁。刘家老两口家教不严,唆使儿子犯罪,本应严惩,念其年事已高,只做训诫处理。
通过此事之后,这桩拖延三年的争子奇案,就画上了句号。寿阳县的民风也得到了改善,百姓再也不敢有类似行为。确实,人毕竟和野兽不一样。做人应该有做人的样子,伦理是必须顾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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