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桓霸業

〇 齊桓公小白元年  晉侯緡[mín]二十年  楚文王五年  魯莊公九年  公元前685年

1.《春秋經·莊公九年》:夏,齊小白入于齊。

2.《春秋經·莊公九年》:夏,公伐齊,納子糾。秋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gān時,我師敗績。

3.《春秋經·莊公九年》:秋九月,齊人取公子糾殺之。
〇 齊桓公二年  晉侯緡二十一年  楚文王六年  魯莊公十年

1.《春秋經·莊公十年》:春王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sháo(舊shuò)。

2.《春秋經·莊公十年》:春二月,公侵宋。

3.《春秋經·莊公十年》:春三月,宋人遷宿。楊伯峻注:“遷其民而取其地也。”宿今未詳其地。

4.《春秋經·莊公十年》: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楊伯峻注:“郎爲曲阜近邑。”今不詳其處。公敗宋師于乘shèng丘。楊伯峻注:“乘丘在今山東省兗州縣境。”則乘丘爲魯近地,今不詳其處。《傳》:《傳》指《春秋左傳》,下同。公大敗宋師于乘丘。齊師乃還。

5.《春秋經·莊公十年》:秋九月,荆敗蔡師于莘shēn。楊伯峻注:“荆即楚。荆乃楚之本號。莘,蔡地,當在今河南省汝南縣境。”莘今不詳其處。以蔡侯獻舞歸。楊伯峻注:“蔡哀侯也。”《傳》:蔡哀侯娶于陳,息侯亦娶焉。息嬀guī將歸,楊伯峻注:“出嫁曰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楊伯峻注:“妻之妹曰姨。”止而見之,弗賓。楊伯峻注:“息嬀甚美,此所謂弗賓,蓋有輕佻之行。”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使,派遣使者。“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6.《春秋經·莊公十年》: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莒。《傳》:齊侯之出也,過譚,譚不禮焉。及其入也,諸侯皆賀,譚又不至。冬,齊師滅譚。

〇 齊桓公三年  晉侯緡二十二年  楚文王七年  魯莊公十一年

1.《春秋經·莊公十一年》: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于鄑zī。《傳》:宋爲乘丘之役故,侵我。公禦之。宋師未陳zhèn而薄之,陳,列陣。楊伯峻注:“薄,迫也,兵逼而壓迫之也。”敗諸鄑。

2.《春秋經·莊公十一年》:冬,王姬歸于齊。《傳》:冬,齊侯來逆共gōng姬。楊伯峻注:“齊桓公來親迎。高士奇《紀事本末》云:'魯主王姬之嫁舊矣,故桓公之娶王姬,亦逆于魯,蓋魯爲王室懿親也。”’

〇 齊桓公五年  晉侯緡二十四年  楚文王九年  魯莊公十三年

1.《春秋經·莊公十三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楊伯峻注:“宋人、陳人、蔡人、邾人俱稱人,其實或是各國之君。以諸侯而主天下之盟會,以此爲始。”《傳》:會于北杏,以平宋亂。去年宋南宮萬弒其君閔公。

2. 《春秋經·莊公十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楊伯峻注:“遂爲虞舜之後,嬀姓。”《傳》:春,會于北杏,以平宋亂。遂人不至。夏,齊人滅遂而戍之。戍,駐軍鎮守。

3.《春秋經·莊公十三年》:冬,公會齊侯盟于柯。《傳》:盟于柯,始及齊平也。平,媾和,和好。

4.《春秋左傳·莊公十三年》:冬,宋人背北杏之會。楊伯峻注:“北杏之會必有盟。背北杏之會,即背北杏之盟。”
〇 齊桓公六年  晉侯緡二十五年  楚文王十年  魯莊公十四年

1.《春秋經·莊公十四年》: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孔穎達疏:“《經》書人而《傳》言諸侯,先儒以爲諸如此輩皆是諸侯之身。”夏,單shàn伯會伐宋。楊伯峻注:“單伯爲天子之卿。”《傳》:諸侯伐宋。齊請師于周。杜預注:“齊欲崇天子,故請師,假王命以示大順。”單伯會之。取成于宋而還。成,和解,媾和。

2.《春秋經·莊公十四年》:秋七月,荆入蔡。《傳》:蔡哀侯爲莘故,繩息嬀以語yù楚子。楊伯峻注:“繩,譽也。”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3.《春秋經·莊公十四年》: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衞侯、鄭伯于鄄juàn。《傳》:會于鄄,宋服故也。

〇 齊桓公七年  晉侯緡二十六年  楚文王十一年  魯莊公十五年

1.《春秋經·莊公十五年》:春,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會于鄄。《傳》:復會焉,齊始霸也。

2.《春秋經·莊公十五年》: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ní。《傳》:諸侯爲宋伐郳。

3.《春秋經·莊公十五年》:秋,鄭人侵宋。《傳》:諸侯爲宋伐郳,鄭人間jiàn之而侵宋。

〇 齊桓公八年  晉侯緡二十七年  楚文王十二年  魯莊公十六年

1.《春秋經·莊公十六年》:夏,宋人、齊人、衞人伐鄭。楊伯峻注:“據《傳》,知是各國諸侯親自帥師。”《傳》:諸侯伐鄭,宋故也。

2.《春秋經·莊公十六年》:秋,荆伐鄭。《傳》:鄭伯自櫟入,鄭厲公失位流亡,居櫟,前年自櫟入都城復位。緩告于楚。秋,楚伐鄭,及櫟。

3.《春秋經·莊公十六年》:冬十有yòu二月,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公羊》《穀梁》“許男”下有“曹伯”二字。滑伯、滕子同盟于幽。杜預注:“幽,宋地。”今不詳其處。《傳》:同盟于幽,鄭成也。

〇 齊桓公九年  晉武公三十九年  楚文王十三年  魯莊公十七年

1.《春秋經·莊公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秋,鄭詹自齊逃來。《傳》: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杜預注:“齊桓始霸,鄭既伐宋,又不朝齊,詹爲鄭執政大臣,詣齊見執。”

2.《春秋經·莊公十七年》:夏,齊人殲于遂。楊伯峻注:“殲,殺而盡之也。”《傳》:遂因氏、頜gé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四年前齊滅遂,今則殺盡因氏等四族。

〇 齊桓公十年  晉獻公元年  楚文王十四年  魯莊公十八年

1.《春秋經·莊公十八年》:夏,公追戎于濟西。

2.《春秋左傳·莊公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jué,馬三匹。楊伯峻注:“瑴亦作玨,雙玉爲玨。馬三匹當作馬四匹。”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嬀歸于京師,實惠后。

〇 齊桓公十一年  晉獻公二年  楚文王十五年  魯莊公十九年

1.《春秋經·莊公十九年》: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楊伯峻注:“公子結,魯大夫。古代,諸侯娶于一國,二國以庶出之女陪嫁,曰媵。此當是衞國之女嫁與陳宣公爲夫人,魯國以女陪嫁,使公子結往送女,本應送至衞國都城,使與陳侯夫人同行,但公子結送之鄄,聞齊侯、宋公有會,遂臨時變更計劃,使他人往送女,己則代表魯國參與盟會。”

2.《春秋經·莊公十九年》:冬,齊人、宋人、陳人代我西鄙。楊伯峻注:“鄙者,邊陲之辭。”
3.《春秋左傳·莊公十九年》:初,王姚嬖于莊王,楊伯峻注:“王姚,莊王之妾,姚是其母家姓。”生子頽。子頽有寵。秋,五大夫奉子頽以伐王,五大夫,子頽之黨。五大夫藉助蘇氏作亂。不克,出奔温。温爲蘇氏邑。蘇子奉子頽以奔衞。衞師、燕師伐周。燕,南燕。冬,立子頽。
〇 齊桓公十二年  晉獻公三年  楚堵敖元年  魯莊公二十年

1.《春秋左傳·莊公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楊伯峻注:“在惠王與王子頽之間調和。”不克。楊伯峻注:“克,能也。”執燕仲父fǔ,楊伯峻注:“服虔、杜預皆以燕仲父爲南燕之君。”鄭伯遂以王歸。王處于櫟。秋,王及鄭伯入于鄔。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

2.《春秋經·莊公二十年》:冬,齊人伐戎。

〇 齊桓公十三年  晉獻公四年  楚堵敖二年  魯莊公二十一年

1.《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一年》:夏,(鄭伯、虢叔)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yǔ門入,楊伯峻注:“將猶奉也。圉門,王城南門。”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頽及五大夫。鄭伯享王於闕西辟pì,楊伯峻注:“辟同僻,偏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楊伯峻注:“王以自虎牢以東鄭武公之舊土與鄭厲公也。”王巡虢守shòu,楊伯峻注:“王巡視虢公所守之土地也。”虢公爲王宮于玤,王與之酒泉。楊伯峻注:“酒泉,周邑,不詳所在。”

〇 齊桓公十四年  晉獻公五年  楚堵敖三年  魯莊公二十二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xī盟于防。高傒,齊國上卿。楊伯峻注:“魯及齊高傒盟也。防爲東防。”

2.《春秋經·莊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齊納幣。楊伯峻注:“納幣即《儀禮·士昏禮》之納徵,亦即後代之納聘禮。”

〇 齊桓公十五年  晉獻公六年  楚成王元年  魯莊公二十三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公至自齊。

2.《春秋經·莊公二十三年》:夏,荆人来聘。楊伯峻注:“楚之通魯自此始。”

3.《春秋經·莊公二十三年》:夏,公及齊侯遇于穀。

4.《春秋經·莊公二十三年》:夏,蕭叔朝公。

5.《春秋經·莊公二十三年》:冬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于扈。楊伯峻注:“此扈當是齊地。”今不詳其處。

〇 齊桓公十六年  晉獻公七年  楚成王二年  魯莊公二十四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秋,公至自齊。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2.《春秋經·莊公二十四年》:冬,戎侵曹。曹覊jī出奔陳。杜預注:覊,蓋曹世子也。”赤歸于曹。楊伯峻注:“賈逵以赤是戎之外孫,故戎侵曹,逐覊而立赤。杜注以赤是曹僖公之名。”

〇 齊桓公十八年  晉獻公九年  楚成王四年  魯莊公二十六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

2.《春秋經·莊公二十六年》: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

3.《春秋左傳·莊公二十六年》:秋,虢人侵晉。冬,虢人又侵晉。

〇 齊桓公十九年  晉獻公十年  楚成王五年  魯莊公二十七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幽,宋地,今不詳其位置。《傳》:同盟于幽,陳、鄭服也。楊伯峻注:“二十二年陳人殺其大子禦寇,陳完奔齊,桓公以爲工正,此時陳可能不服於齊。鄭文公之四年,當魯莊公二十五年,鄭與楚交好,是以曾不服於齊。”

2.《春秋經·莊公二十七年》:冬,公會齊侯于城濮。

3.《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七年》:王使召shào伯廖liáo賜齊侯命,楊伯峻注:“召伯廖,王卿士,召康公之後。”且請伐衞,以其立子頽也。楊伯峻注:“立子頽在十九年。”

〇 齊桓公二十年  晉獻公十一年  楚成王六年  魯莊公二十八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衞。衞人及齊人戰,衞人敗績。《傳》:齊侯伐衞,戰,敗衞師,數shǔ之以王命,楊伯峻注:“數,責也。”取賂而還。賂,猶今之戰爭賠款。

2.《春秋經·莊公二十八年》:秋,荆伐鄭。公會齊人、宋人救鄭。《傳》:楚令尹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于桔柣xiédié之門。楊伯峻注:“此桔柣之門是遠郊之門。楚師突起,鄭國無備,故不戰而入門。”及逵市。楊伯峻注:“逵市,鄭國城外大路之市場。”縣xuán門不發。楊伯峻注:“縣同懸。懸門猶今之閘門。懸門不發,此是鄭誘敵之空城計。”楚言而出。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3.《春秋經·莊公二十八年》: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糴于齊。臧孫臣,魯大夫臧文仲。

〇 齊桓公二十一年  晉獻公十二年  楚成王七年  魯莊公二十九年

1.《春秋經·莊公二十九年》:夏,鄭人侵許。
〇 齊桓公二十二年  晉獻公十三年  楚成王八年  魯莊公三十年
1.《春秋左傳·莊公二十九年》:樊皮叛王。楊伯峻注:“樊皮,周大夫。”《傳》:春,王命虢公討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執樊仲皮。楊伯峻注:“樊仲皮即樊皮,皮其名,仲其行次。”歸于京師。

2.《春秋經·莊公三十年》:秋七月,齊人降鄣zhāng。杜預注:“鄣,紀附庸國。東平無鹽縣東北有鄣城。”楊伯峻注:“鄣,紀之遠邑,紀亡雖已二十七年,紀季猶保酅[xī],兼有鄣邑。至此,齊桓始降鄣而有之。”

3.《春秋經·莊公三十年》: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楊伯峻注:“春秋時濟水經曹、衞、齊、魯之界,在齊界者爲齊濟,在魯界者爲魯濟。”《傳》:遇于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4.《春秋經·莊公三十年》:冬,齊人伐山戎。

〇 齊桓公二十三年  晉獻公十四年  楚成王九年  魯莊公三十一年

1.《春秋經·莊公三十一年》:六月,齊侯來獻戎捷。楊伯峻注:“戰勝而有所獲,獻其所獲曰獻捷,亦曰獻功。”

〇 齊桓公二十四年  晉獻公十五年  楚成王十年  魯莊公三十二年

1.《春秋經·莊公三十二年》: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傳》:齊侯爲楚伐鄭之故,請會于諸侯。宋公請先見于齊侯。夏,遇于梁丘。

2.《春秋經·莊公三十二年》:冬,狄伐邢。

〇 齊桓公二十五年  晉獻公十六年  楚成王十一年  魯閔公元年

1.《春秋經·閔公元年》:春,齊人救邢。《傳》:狄人伐邢。齊人救邢。

2.《春秋經·閔公元年》: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楊伯峻注:“落姑,齊地。顧棟高謂在今山東省平陰縣境,沈欽韓則謂落姑即薄姑,在今博興縣東北十五里,未知孰是。”《傳》:公及齊侯盟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于郎以待之。魯莊公卒,慶父作亂,公子季友奔陳。今商復之。參見“君親無將”。

3.《春秋經·閔公元年》:冬,齊仲孫來。《傳》:齊仲孫湫jiǎo來省難xǐngnàn。楊伯峻注:“湫爲仲孫之名。省,視察。”仲孫歸,曰:“不去慶父fǔ,魯難未已。”

〇 齊桓公二十六年  晉獻公十七年  楚成王十二年  魯閔公二年

1.《春秋經·閔公二年》:春王正月,齊人遷陽。楊伯峻注:“陽,國名。此蓋齊人逼徙其民而取其地。”

2.《春秋左傳·閔公二年》:春,虢公敗犬戎于渭汭ruì。楊伯峻注:“犬戎即殷、周間之鬼方、昆夷。渭汭,渭水入河處。”

3.《春秋經·閔公二年》:冬,齊高子來盟。楊伯峻注:“杜注云:'蓋高傒也。’《齊語》云:'桓公憂天下諸侯,魯有夫人、慶父之亂,二君弒死,國無嗣。桓公聞之,使高子存之。’”

4.《春秋經·閔公二年》:冬十有二月,狄入衞。《傳》:狄人伐衞。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楊伯峻注:“軒,曲輈[zhóu]而有藩蔽之車,大夫以上乘之。”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能有禄位,余焉能戰?”及狄人戰于熒yíng澤,楊伯峻注:“此熒澤當在黃河以北。”今不詳其處。衞師敗績,遂滅衞。夜國人出。狄入衞,遂從之。楊伯峻注:“狄師追逐衞人也。”宋桓公逆諸河,楊伯峻注:“衞懿公之敗死,宋桓公乃迎衞之敗衆於黃河。”宵濟。楊伯峻注:“夜渡,蓋畏狄師也。”衞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gōng、滕之民爲五千人,楊伯峻注:“共爲衞邑,即今河南省輝縣。滕亦衞邑,不詳所在。”立戴公以廬lǚ于曹。楊伯峻注:“曹,衞邑。廬同旅,寄止也。”衞故都與曹地中隔當時黃河。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

5.《春秋左傳·閔公二年》:晉侯使大子申生伐東山臯gāo落氏。楊伯峻注:“東山臯落氏,赤狄別種。”

〇 齊桓公二十七年  晉獻公十八年  楚成王十三年  魯僖公元年

1.《春秋經·僖公元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夏六月,邢遷于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傳》:諸侯救邢。楊伯峻注:“此是齊桓公、宋桓公、曹昭公親自率師。”邢人潰,出奔師。楊伯峻注:“奔諸侯之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楊伯峻注:“諸侯之師於邢之器用財物無所私取。”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

2.《春秋經· 僖公元年》:秋七月,楚人伐鄭。《傳》: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楊伯峻注:“即,就也。與齊親。”

3.《春秋經·僖公元年》:秋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邾人于檉chēng。《傳》:盟于犖luò,杜預注:“犖即檉也,地有兩名。”謀救鄭也。

4.《春秋經·僖公元年》:秋九月,公敗邾師于偃。《傳》:公敗邾師于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5.《春秋經·僖公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于酈lí,楊伯峻注:“酈,魯地。”今不詳其處。獲莒挐rú。楊伯峻注:“挐,莒君之弟。”《傳》:莒人來求賂,楊伯峻注:“閔二年《傳》云:'以賂求共仲于莒,莒人歸之。’則莒還慶父,已得賂矣,而仍求賂者,或者貪得無厭。”參見“君親無將”。公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挐。

〇 齊桓公二十八年  晉獻公十九年  楚成王十四年  魯僖公二年

1.《春秋經·僖公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楊伯峻注:“此時衞尚廬於曹,先城而後徙。”《傳》:諸侯城楚丘而封衞焉。孔穎達疏:“封者,聚土之名也。天子之建諸侯,必分之土地,立其疆界,聚土爲封以記之,故建國謂之封國。衞是舊國,今云封者,以其君死國滅,更封建之,故云封也。”

2.《春秋經·僖公二年》:夏,虞師、晉師滅下陽。杜預注:“下陽,虢邑。”《傳》:晉以屈產之乘shèng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夏,晉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

3.《春秋經·僖公二年》: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傳》:盟于貫,服江、黃也。杜預注:“江、黃,楚與國也,始來服齊,故爲合諸侯。”楊伯峻注:“江人、黃人,江、黃之君也。”

4.《春秋經·僖公二年》:秋,虢公敗戎於桑田。

5.《春秋經·僖公二年》:冬,楚人侵鄭。《傳》:楚人伐鄭,鬬章囚鄭聃dān(又nán )伯。楊伯峻注:“鬬章,楚大夫。”

〇 齊桓公二十九年  晉獻公二十年  楚成王十五年  魯僖公三年

1.《春秋經·僖公三年》:夏,徐人取舒。

2.《春秋經·僖公三年》: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傳》:會于陽穀,謀伐楚也。

3.《春秋經·僖公三年》:冬,公子友如齊涖盟。《傳》:齊侯爲陽穀之會來尋盟。尋盟,重温舊盟。楊伯峻注:“陽穀之會,魯未與,故桓公來尋盟。來尋盟者,使人來而求尋盟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

4.《春秋經·僖公三年》:冬,楚人伐鄭。

5.《春秋左傳·僖公三年》: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之絕也。蔡人嫁之。

〇 齊桓公三十年  晉獻公二十一年  楚成王十六年  魯僖公四年

1.《春秋經·僖公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xíng。夏,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shào陵。

2.《春秋經·僖公四年》:夏,齊人執陳轅濤塗。轅濤塗,陳大夫。《傳》: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楊伯峻注:“申侯,鄭大夫。”“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楊伯峻注:“病,困也。”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jiàn(舊xiàn)曰:“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gōng其資糧、屝屨fèijù,共通供。楊伯峻注:“資糧,同義連綿詞,資亦糧也。屝、屨皆古之粗履。”其可也。”齊侯說yuè,與之虎牢。楊伯峻注:“虎牢即今河南省鞏縣東之虎牢關。”執轅濤塗。杜預注:“以濤塗爲誤軍道。”

3. 《春秋經·僖公四年》:秋,及江人、黃人伐陳。齊人與江人、黃人伐陳。《傳》:秋,伐陳,討不忠也。

4.《春秋經·僖公四年》:冬十有二月,公孫兹帥師會齊人、宋人、衞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楊伯峻注:“公孫兹,叔牙之子叔孫戴伯。”《傳》: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杜預注:“陳服罪,故釋其大夫。”

〇 齊桓公三十一年  晉獻公二十二年  楚成王十七年  魯僖公五年

1.《春秋經·僖公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楊伯峻注:“王世子者,惠王太子鄭也。”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傳》:會於首止,會王大tài子鄭,謀寧周也。楊伯峻注:“惠后寵少子帶,惠王有廢太子之意,故齊桓公作首止之會,尊王太子鄭以安定之。此會固非惠王之意,故惠王間[jiàn]鄭,使之逃盟。”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楊伯峻注:“周公,宰孔也。”曰:“吾撫女rǔ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楊伯峻注:“首止之盟,所以定王世子之位,非惠王之意,惠王恨之,召鄭伯使之叛齊。楚、晉未與齊盟,故藉之以安鄭。”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楊伯峻注:“莊十七年,齊即因鄭之不朝而執鄭詹,至此二十二年矣,鄭伯猶未朝齊,故懼也。”故逃歸不盟。

2.《春秋經·僖公五年》:秋八月,楚人滅弦,弦子奔黃。《傳》: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於是,此時。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3.《春秋經·僖公五年》:冬,晉人執虞公。《傳》: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冬十二月丙子朔,楊伯峻注:“此用周正,晉用夏正,則十月初一。”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〇 齊桓公三十二年  晉獻公二十三年  楚成王十八年  魯僖公六年

1.《春秋經·僖公六年》: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曹伯伐鄭,圍新城。《傳》: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楊伯峻注:“新城即新密,《經》謂之新城,以鄭新築之者。”

2.《春秋經·僖公六年》: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傳》: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3.《春秋左傳·僖公六年》:冬,蔡穆侯將jiāng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將,帶領。楊伯峻注:“楚師退而屯於武城,許因蔡而降楚。”

〇 齊桓公三十三年  晉獻公二十四年  楚成王十九年  魯僖公七年

1.《春秋經·僖公七年》:春,齊人伐鄭。

2.《春秋經·僖公七年》: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nìng母。《傳》:謀于甯母,謀鄭故也。鄭伯使大tài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楊伯峻注:“實違君命,指逃盟而從楚。”君若去之以爲成,楊伯峻注:“意欲齊爲去其三族,鄭與齊言和也。”我以鄭爲內臣,楊伯峻注:“以鄭事齊,如封內之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冬,鄭伯使請盟于齊。

3.《春秋左傳·僖公七年》:閏月,惠王崩。襄王惡wù大tài叔帶之難nàn,楊伯峻注:“惡,患也,畏也。《周本紀》云:'惠王生叔帶,有寵於惠王,襄王畏之。’襄王即王太子鄭,齊桓首止之會,所以定其位者,故此告難于齊。”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

〇 齊桓公三十四年  晉獻公二十五年  楚成王二十年  魯僖公八年

1.《春秋經·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衞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傳》: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

2.《春秋經·僖公八年》:夏,狄伐晉。

〇 齊桓公三十五年  晉獻公二十六年  楚成王二十一年  魯僖公九年

1.《春秋經·僖公九年》: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衞侯、鄭伯、許男、曹伯于葵丘。楊伯峻注:“宰周公即《傳》之宰孔。食邑於周,爲周王室之太宰,故稱宰周公。”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傳》: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王使宰孔賜齊侯胙。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楊伯峻注:“言爲語首助詞。”

2.《春秋經·僖公九年》:秋九月甲子,晉侯佹guǐ諸卒。《傳》:九月,晉獻公卒。冬,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傳》:晉獻公卒。里克、㔻pī鄭欲納文公,文公,公子重耳。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楊伯峻注:“三公子指申生、重耳、夷吾。”

3.《春秋左傳·僖公九年》:冬,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齊隰xí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晉惠公即公子夷吾。

〇 齊桓公三十六年  晉惠公元年  楚成王二十二年  魯僖公十年

1.《春秋經·僖公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2.《春秋經·僖公十年》:春,狄滅温,温子奔衞。《傳》:狄滅温,蘇子無信也。楊伯峻注:“蘇子即《經》之溫子。蘇是氏,温則其國名。”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楊伯峻注:“不能於狄,猶言與狄不相得也。”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衞。

3.《春秋左傳·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fǔ、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楊伯峻注:“周公忌父疑即宰孔,王之卿士。王子黨,周大夫。”

4.《春秋經·僖公十年》:夏,齊侯、許男伐北戎。杨伯峻注:“北戎,山戎也。”

〇 齊桓公三十七年  晉惠公二年  楚成王二十三年  魯僖公十一年

1.《春秋經·僖公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楊伯峻注:“夫人姜氏當即聲姜,聲姜疑爲桓公之女。”

2.《春秋左傳·僖公十一年》:春,天王使召shào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諸侯受天子賜命,則其地位或得承認,或得提升。

3. 《春秋左傳·僖公十一年》:夏,揚、拒、泉、臯、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于王。楊伯峻注:“平,和也。晉侯使戎與周室構和而實未成功,故明年又有齊使平戎之事。”

4.《春秋經·僖公十一年》:冬,楚人伐黃。《傳》:黃人不歸楚貢。冬,楚人伐黃。

〇 齊桓公三十八年  晉惠公三年  楚成王二十四年  魯僖公十二年

1.《春秋左傳·僖公十二年》:春,諸侯城衞楚丘之郛fú,楊伯峻注:“郛即郭,外城。”懼狄難nàn也。

2.《春秋經·僖公十二年》:夏,楚人滅黃。《傳》: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不共gōng楚職。共通供。楊伯峻注:“職,貢也。”曰:“自郢yǐng及我九百里,郢,楚都。焉能害我?”夏,楚滅黃。

3.《春秋左傳·僖公十二年》:夏,王以戎難nàn故,討王子帶。秋,王子帶奔齊。

4.《春秋左傳·僖公十二年》: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管夷吾,管仲。使隰朋平戎于晉。

〇 齊桓公三十九年  晉惠公四年  楚成王二十五年  魯僖公十三年

1.《春秋經·僖公十三年》:春,狄侵衞。

2.《春秋左傳·僖公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帶。楊伯峻注:“去年王子帶奔齊,此時齊桓使仲孫湫言於襄王,欲襄王召回王子帶。”事畢,不與王言。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楊伯峻注:“王怒未怠,意謂王之怒氣猶盛。”

3.《春秋經·僖公十三年》: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于鹹。《傳》: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4.《春秋左傳·僖公十三年》:秋,爲戎難nàn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楊伯峻注:“致送戍卒也。”

5.《春秋左傳·僖公十三年》:冬,晉薦饑,薦,再也。使乞糴于秦。秦於是乎輸粟于晉,自雍及絳相繼,雍,秦都。絳,晉都。命之曰汎fàn舟之役。

〇 齊桓公四十年  晉惠公五年  楚成王二十六年  魯僖公十四年

1.《春秋經·僖公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傳》: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

2.《春秋經·僖公十四年》:秋,狄伐鄭。

3.《春秋左傳·僖公十四年》:冬,秦饑,使乞糴于晉,晉人弗與。

〇 齊桓公四十一年  晉惠公六年  楚成王二十七年  魯僖公十五年

1.《春秋經·僖公十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齊。

2.《春秋經·僖公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傳》: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楊伯峻注:“齊桓夫人有徐嬴,則徐此時與齊爲婚姻之國。”

3.《春秋經·僖公十五年》:春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楊伯峻注:“公孫敖,慶父之子孟穆伯也。杜注:'諸侯既盟次匡,皆遣大夫將兵救徐。’”《傳》: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

4.《春秋經·僖公十五年》: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此厲未詳其處。《傳》:伐厲,以救徐也。

5.《春秋經·僖公十五年》:冬,楚人敗徐于婁林。

6.《春秋經·僖公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侯。

7.《春秋左傳·僖公十五年》:九月壬戌,戰于韓原。楊伯峻注:“《經》用周正,故爲十一月壬戌。《傳》乃晉史用夏正,則九月也。”秦獲晉侯以歸。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於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〇 齊桓公四十二年  晉惠公七年  楚成王二十八年  魯僖公十六年

1.《春秋左傳·僖公十六年》: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2.《春秋左傳·僖公十六年》:秋,狄侵晉,取狐、厨、受鐸。楊伯峻注:“狐、厨爲兩邑,其地當在今山西省襄陵舊治西(襄陵本置縣,今已併入襄汾縣)。受鐸地亦當在襄陵舊治附近。”涉汾,及昆都。因晉敗也。

3.《春秋經·僖公十六年》: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于淮。楊伯峻注:“杜注謂淮在'臨淮郡左右’,晉之臨淮郡治在今江蘇省盱眙縣。”《傳》:會于淮,謀鄫zēng,楊伯峻注:“鄫爲淮夷所侵凌,謀所以救之。”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楊伯峻注:“病謂困弊。”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〇 齊桓公四十三年  晉惠公八年  楚成王二十九年  魯僖公十七年

1.《春秋經·僖公十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傳》:齊人爲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楊伯峻注:“英氏蓋爲楚與國,或亦與[yù]于婁林之役,故伐以報之。”

2.《春秋經·僖公十七年》:夏,滅項。魯滅項。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自會。《傳》: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據楊伯峻注,時魯僖公在國外,帥兵滅項者,魯大夫也,魯僖公不知。齊人以爲討,而止公。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返魯。
3.《春秋經·僖公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傳》:十月乙亥,齊桓公卒。十二月乙亥,赴。齊內亂,故赴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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