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

杀生
作者:吴波
早上,我的一篇《我爱吃蚕豆》文中写到我喜欢吃嫩的生蚕豆,在《淮阴语文》文友群中引起争议:蚕豆能生吃?众友从谈论生吃,谈到了“杀生”:俺不吃生,杀生。韩师谈到“不敢杀鸡”,小波说“我杀过鸡”,天若有情说“我杀过鱼,死鱼,活的不敢杀”,一时间,大家话题都转向了“敢杀、不敢杀”,这“天”聊的,太有意思。
我想着自己从小到大经历过很多“杀鸡”之类的杀生事情,突然觉得,这“杀生”话题,的确也可以说道说道。
不杀生戒为佛教五戒、八戒或十戒之首,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生命,社会上杀人、放火、殴打等,是犯了杀生戒。原则上说,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所以,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与自由,所以除高级生命的人之外其他动物,亦是有情众生,中级动物如猫狗、猴子、大象等,有若干记忆力,下等动物如虫蚁等有神经的本能反应,都是有死的痛苦,都会怕死。所以,佛之慈悲“不杀生”,即主旨不杀人,也指不杀“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
然而,佛世之中也有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等原因处理蚊虫、蚂蚁、蟑螂的问题,如果是因为打扫清理需要,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生;耕种、行走等也难免无意伤及虫蚁,只要多念阿弥陀佛予以“超生”,也不算犯杀生戒;至于毒蛇猛兽伤人性命时,为了自保,伤及它们,自然也不犯杀生之戒。
如此复杂之佛教戒律,我是不大能领悟精义的,但是,不杀生戒之不杀人,毋庸置疑,我是绝对绝对不会犯的,至于杀其他“动物”的杀生轻罪,我从小到大肯定犯过不少,也见到过很多,这是生活,也是经历。
小时候生活在乡下外婆家,我最喜欢逮鱼摸虾,我很喜欢养鱼养虾,也喜欢吃鱼吃虾,杀鱼剪虾的活儿没少干过。我喜欢“辞”(杀鱼,去鳞)鱼,我“辞”过各种大的小的鱼。我经常“辞”小草鱼(鲫鱼),“挎”鳞、剖肚,去除内脏、抠掉鱼鳃,一气呵成,清洗干净,鱼泡泡、鱼籽等再塞回鱼肚子里;我“辞”鲢鱼昂刺鱼,是用手撕的,直接撕开肚皮处皮肉,去除内脏,清洗干净。“辞”好的鱼,满满一大碗,晚上外婆红烧小杂鱼,外公喝两杯酒、我们喝稀饭都是最好的“就菜”。我剪龙虾,直接剪去虾腿虾壳,去除绒毛抽去黑线,都是“杀生”;今天在家里烧龙虾,不用剪了,都是清洗干净直接活的虾下锅煸炒烧煮,如此残忍地“杀生”。
我和乡下表哥一起整天混迹在田野水沟,戽鱼钓虾,难免要杀点生。例如,遇到了水蛇,或者田野里看到了红石榴蛇菜花蛇,我是最怕蛇的,遇到立马吓得跑远远的,但是表哥不怕,他经常拿起来甩着玩,或者拿来吓我,一条小蛇经常被他左摆弄右摆弄给折腾死了,也有时候表哥看到了蛇,直接拿砖头石头砸死了,挑撂路边去。还有,我们钓龙虾,需要饵料,那就逮“田鸡”(青蛙),剥了皮,系在竹竿绳头,七八头十根竹竿一字排开在水沟边,钓龙虾,每天钓,每天都要杀生好多只“田鸡”,“田鸡”捉不到捉不够,“癞大蛄子”(癞蛤蟆)也行,照样“杀生”剥皮钓龙虾。
在乡下,感觉最刺激的“杀生”自然当属过年前家里杀年猪。我的外公特别勤劳,每年家里猪圈都要养四五头大肥猪,每到过年前,外公都要请庄上“杀猪的”来家里杀一头年猪,为的不仅是吃肉,还有那个大猪头留作三十晚上祭祖。杀猪那天,庄上好多人都围过来看,因为不是每一家过年都杀得起一头猪的。“杀猪的”都有两三个人一起,猪圈里挑好的那头倒霉大肥猪,被按倒,捆好四条腿,一根扁担穿过前后腿之间,两人抬着抬到家前空地案板上,“杀猪的”磨好尖刀,两三个人揪着猪头按着嗷嗷叫唤的大肥猪,只见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猪疼得拼命挣扎,但是被按得紧紧的,猪脖子处鲜红的猪血直淌,淌到底下大铅盆里,一直到淌了大半盆猪血,这大肥猪才渐渐不动了,就这么“往生”去了。每每杀猪捅刀子之时,我是不大敢看的,可又忍不住想看,就这么“刺激”地看了杀猪的全过程。待后面烧水脱毛扒皮、开膛破肚,看看就不大想看了,小伙伴们已经得到了那个巨大的猪尿泡,灌上水,扣紧了,我们当球踢着玩去了。中午晚上,“杀猪的”、庄上的,都聚在外公家,吃“猪血料”烧豆腐,吃肉喝酒,我们孩子也能开点荤,什么杀猪“杀生”的残忍,也就早扔一旁去了。
待我进城上小学,家就在菜场边上,菜场西边就是鱼摊,那时“卖鱼的”卖的鱼大多还是捕来的野生鱼,各种杂鱼都有,当然,养鱼塘养的大头鲢子、青混子、鳊鱼等也很多,那时“卖鱼的”大多不提供“辞鱼”(杀鱼)服务,买好鱼,你自个拿回家去自己“辞”,好在那时卖的鱼,活着的不算多,买回家就是死的,直接“辞”,谈不上杀生。我是喜欢养各种小鱼的,菜场买过的各种鱼我都养过;我也是喜欢吃鱼的,菜场里卖的各种鱼我都“辞”过,我最会“辞鱼”。
菜场里还有比较残忍的“杀生”杀鱼,那就是“划长鱼”,“划长鱼的”摊前大塑料盆里满满一盆挤来挤去的长鱼,旁边就是小煤炉子和炉上一大钢精锅烧开的醋水,只见他捞起一漏勺七八寸长的几十条细长鱼,直接倒进大钢精锅里,盖上盖子,手按着,长鱼在锅里乱动啊,不一会没气息了,揭开锅盖,漏勺再捞出来,就是蜷起来的长鱼,再一根根划开。
我也看过划生长鱼的,就是把那粗壮活长鱼的头用钉子钉在木板上,用刀子从头到尾“生剐”,肉刺分离,场面看得着实残忍。淮海菜场是淮阴市区规模最大的菜场,所以各种稀奇古怪的“食材”都有,比如蛇。我在菜场看过很多次杀蛇的,也是残忍,杀蛇可不比杀长鱼,那菜蛇都是又长又粗的,卖蛇的拖起一条,整条蛇能紧紧地缠绕整个膀子,只见他剪掉蛇头,掉落地上,蛇头老半天都还能动,如果弄个小棍子逗“它”,它还能一口咬住;蛇身子也是一样,扒了皮,剖了肚,取了蛇胆,那“蛇肉”白花花的,还一直扭动。杀蛇,残忍,我看着也害怕,也依然是好奇,还是“喜欢”看。其他诸如杀甲鱼之类的,我都看过。
那时菜场有卖鸡鸭鹅的,大多都是农户散养的拿上街卖,只卖不杀,都是买回家自己杀的。所以我在市建新村里看过很多回杀鸡褪毛开膛破肚。我看过我父亲杀鸡:一只大公鸡,鸡爪子是绳子扣紧紧的,提起来,左手控制住翅膀,头揪起来,还是控制翅膀的左手将鸡头拽着,另一只手薅鸡脖子处的鸡毛,此时,喜欢踢毽子的姐姐,也会使劲拽鸡尾巴处漂亮的羽毛,如果杀了鸡,鸡乱蹦跳时,鸡毛就弄脏了。脖子处毛拽差不多了,父亲拿起刀,在鸡脖子处一抹,割破鸡的喉咙血管,控制着使劲挣脱乱动的鸡,让脖子处的血放干净;有时候同时杀两三只鸡,就不这么麻烦了,鸡脖子一抹,把鸡扔空地上任其蹦跶,直到鸡子血流尽终于不动了为止,然后烧水,褪毛,开膛破肚。我看杀鸡,经常想到的就是“杀鸡给猴看”,我知道这也很残忍,动物也是有“知觉”的,也是怕死的。小时候看杀鸡,长大后,我也杀过鸡,也这么如法炮制,虽觉残忍,但不得不如此,咱们人类,为了饮食,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做的。
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代初,淮海菜场肉类品种多了起来,牛肉羊肉狗肉兔肉等都有了,而且需求量很大。于是,菜场出现了专门卖羊肉狗肉的摊位,这些摊贩,都是天生的“屠夫”,他们有时直接收购来活的羊、狗,羊栓在菜场铁栏杆边上,狗关在笼子里,下午不忙的时候,就开始现场“屠杀”,我也亲眼看过很多回,“手段”大同小异,刀捅,放血,钩子挂起来挂在铁栏上,剥皮,开膛破肚,很残忍。菜场有一卖肉的,更残忍,他甚至把逮来的猫给杀了,剥了皮,冒充兔子肉卖,我都见过。在90年代初的淮海菜场,这样的杀生每天都在进行,冬天尤其多,现场杀的动物除了羊、狗,甚至牛、毛驴都有过,各种残忍场面,我也是看得多,看得有些麻木了。有时也感叹,咱们人类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是多么得残酷残忍。
这些年,这些现场“杀生”不常见了,偶尔我们还能看到,例如在烤羊肉串的店前,还看到过现场杀羊,杀好的羊挂在烤肉串摊前,显示羊肉新鲜。如果这样血腥残忍的场面被传到网上,肯定是骂声一片。现在菜场不允许现场宰杀了,连杀鸡都不被允许,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卫生要求,这样做是十分正确的。现在很多地方的屠宰也讲究“人性”,尽可能减少这些“可怜”动物临死前的痛苦,例如菜场卖鱼的“辞鱼”,不再是直接下刀,而是先把头敲晕,或者先一下子摔死,然后再“辞”;养殖场可以有其他更好的“安乐死”手段如电击等,尽可能减少点痛苦吧。
今天的时代,人民对生命多了很多认识,西方国家有各种动物保护主义组织,尽力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屠宰场宰杀动物也有各种规范要求。我们国家也有各种动物爱心组织,采取一些措施保护动物爱护生命。至于各种野生保护动物,现在保护的力度都很大,例如这些天正在一路向北的云南野生象群,已经逼近昆明城区,虽然造成了各种破坏,甚至威胁到人类正常的生活,但我们还在采取投喂食物、监测引导的保护措施,而没有贸然采取枪击麻醉、人工拖运等措施,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他们,为了不伤害象群不“杀生”,这是一种文明,也算是一种进步,值得肯定赞扬。
于我而言,在自己成家独立过日子后,生活所需,难免也杀过一些生,我“辞”过鱼杀过鸡、杀过甲鱼小鸽子,这些都是生活所需。我喜欢小动物,也养过各种小动物,养鸡养鱼,养死过不少,这也算是“杀生”,心里也很有愧疚。我不是个残忍的人,很多时候我在“杀生”时也很有不忍,但我也不是个矫揉做作的人,我对这一切生活中难免的“杀生”看作世间正常,一切皆有其因,一切皆有归宿,看淡因果看轻生死,我们才能解脱自在。
一颗平常心对待人生和生命,我回顾自己的人生道路,我审视自己的生活经历,我心态平和、坦然自若,我知道我成不了佛,但我也下不了地狱。如此这般,也是正好。

作者简介:吴波,男,1979年5月生,江苏淮安人,中学政治教师,淮安市作家协会会员,清江浦区作家协会理事。教学工作之余,热爱文字写作,2005年起在报刊发表文章,已约千篇逾两百万字,数十篇文章收录进各级各类书集,逾百次在市级以上征文中获奖。2017年9月,文集《里运河北大运河南》由团结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2020年10月文集《清江浦家常饮食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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