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7:督促整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中第七条款就是“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看前面的事故隐患整改那个职责,还以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没有督促落实的职责,结果后面就单独提出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这样的职责。
毕竟事故隐患整改是由具体的部门来执行的,不管是企业负责人来组织还是部门来组织,都是这样的。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就是一个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的作用就是督促,这一个就是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定位。
就像路边的交警,督促大家遵守法规,而不是让交警代替大家开车。我们开车出了事故,不能去查交警的责任,本来嘛交警也没有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这个名称并不好,应该叫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一些企业已经这样修改了。
尽管说重大事故隐患是由企业负责人来组织进行整改,具体的落实是需要具体的部门来实施的,这样就需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代替体育负责人来进行督促,毕竟不可能事事都让企业负责人来做。
这样做,也是对企业负责人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职责落实,提供辅助性的技术力量,当然能不能做好还需要靠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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