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防火规学习心得四
4.2.5节说到了可燃液体储罐不应该在高处,这一条实际上就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的4.2.3条的改写,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
这个主要是防止储罐泄露行程流淌火,这个是有教训的。
对于建设用地处于平原的当然不存在这个问题,处于丘陵地带就会有这个问题。
之所以会单独提出来是因为,相对于生产装置,储罐区没有那么重要,总平面布置的时候,最好的地方、最宽敞的地方肯定会给生产装置的,至于储罐区,有好的地方自然好,如果没有山坡上也可以考虑的。
在这个地方就专门提醒,如果要布置在山坡上,就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以免形成流淌火,威胁到人员比较多的地方。
这个是有教训的。
因为类似的事件发生在燕山石化。
由于历史原因,燕山石化所处的位置并不好,平地特别少,在扩散条件、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方面并不是有利条件,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只能选这种地方。有一些储罐就就近布置在山坡上,有一次发生事故,就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也算是总结的过去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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