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47八说诗解4明法富强仁暴亡国
《韩非子》卷47八说诗解4明法富强仁暴亡国
题文诗:
母爱弱子,不可为前.子有僻行,使之随师;
子有恶病,使之事医.子不随师,则陷于刑;
子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其无益于,
振刑救死.子母爱也;臣主权策.母亲不能,
以爱存家,君主安能,以爱持国?明主也者,
通于富强,则可得欲.谨于听治,富强之法.
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内无,变乱之患,
计得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
仁者慈惠,而轻财也;暴者心毅,而易诛也.
慈惠不忍,轻财好与.心毅憎心,见之于下;
易诛妄杀,加之于人.仁不忍则,罚多宥赦;
轻财好与,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
妄诛杀则,民将背叛.仁人在位,下肆恣而,
轻犯禁法,偷幸望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
而臣主乖,民怨乱生.故仁暴者,皆亡国也.
不具美食,劝饿人饭,其不为能,活饿者也;
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其不能为,
富民者也.今学者言,不务本作,而好末事,
只道虚圣,以悦民众,此劝饭说,明主不受.
【原文】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译文】4
慈母对于幼子的爱是任何其他的爱都无法超过的。但是孩子有不良行为,就得让他受老师管教;有了重病,就得让他就医治疗。不受老师管教,就会犯法受刑:不就医治疗,就会临近死亡。母子之间的天性,是爱;君臣之间虑的,是近利远害。母亲尚且不能用爱来保全家庭,君主怎能用爱来维护国家呢?明君通晓富国强兵的办法,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慎重地处理政事,就是富国强兵的方法。君主应该严明法令,明察计谋。法令严明,内部就没有动荡叛乱的祸患;计谋得当,对外就没有国破为虏的灾难。所以保全国家不是靠的仁义道德。讲究仁义道德,也就是要博爱慈惠并轻视财利;为人暴戾,也就是心地残忍并轻易杀伐。博爱慈惠,就不会下狠心;轻视财利,就乐善好施。心地残忍,憎恶态度就会在下属面前暴露;轻易杀伐,就会胡乱地屠戮无辜。不下狠心,就会赦免许多该受处罚的人;乐善好施,就会赏赐许多没有功劳的人。憎恶态度表露出来,就会使臣民怨恨君主;胡乱地屠戮无故,民众就会背叛君主。所以仁人处在君位上,臣下就会胡作非为而轻易犯法,以侥幸的心理希望得到君主的恩惠;暴人处在君位上,法令就会妄行,君臣就会离心离德,民众就会怨声载道而产生叛乱心理。所以说:仁爱和残暴,二者都能导致国家灭亡。
不能提供丰盛食品而去劝饿人吃饭,不算是能救活饿人的人;不能开荒种地生产粮食而去劝君主施舍赏赐,不能算作造福民众的人。当今学者高谈阔论,其主张不是要致力于耕作而是要追求仁政,只知道称引虚假的圣人来取悦民众,这就等于是凭空劝人吃饭之类的说教了。凭空劝人吃饭的说教,明君是不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