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管、评”一体,幼儿园未来怎么“办”?
虹野:“管、评”一体,幼儿园未来怎么“办”?
文/虹野
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的发展质量,山东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认定、分类管理,同时出台相应的评估细则。评分内容涉及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办园条件等5大类,对幼儿园基础设施、保教人员配备、师德师风等都有明确要求。整改后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幼儿园,将被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幼儿园经历了前几年的“野蛮发展”之后,行业内“鱼目混珠”,丑闻频出,确实需要需要规范起来,山东省的评估细则亦抓住了当前幼儿园存在的弊端“以评促改”也算是非常及时。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及评估细则,山东省内的幼儿园将分为4档,分类准入、分类管理、分类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和权限,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管理。
我们看到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质量评估”实际上是一种“资格认证”,对幼儿园进行分类,这个分类又直接影响到了幼儿园的定价和收入,使得幼儿园必须按照评估细则来办园,进而提高办园质量。这个逻辑非常清晰,以“行政管理”下的强制性推动“评价细则”的落实,进而改变办园质量。这种情况大家并不鲜见,和大学评估中的“以评促建”几乎是一模一样。
高校“以评促建”有没有提高大学质量,我想公众早已经有了定论。在行业评估中,最大的忌讳就是“评估机构”参与“被评机构”的管理以及改进。如果“被评机构“按照“评估机构”的指导进行了改进,各项指标都非常优秀,但是办学质量上不去怎么办?仍然发生了其他意外事件怎么办?这个“锅”谁来背?
在所有的“管、评”一体的“评估”中,我们都事先有个假设,就是“评估体系”是完美无瑕的,按照这个评估体系的改进一定会取得好的结果,这也是“行政管理”强势介入的底气。而事实上,任何的评估体系都会根据行业内的发展而在变动。而山东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分类管理除了进行质量评定之外,还有一个“质量分级认定”的功能,幼儿园如果被评上示范园就意味着可以收更多的学费,同时“评估机构”要为这些幼儿园的质量负责任。任何一个经过“质量认定”的幼儿园的丑闻都会侵蚀着教育主管部门的公信力。“评估机构”丧失公信力还不是最令人担心的,最令人担心的拥有管理权的教育主管部门会不遗余力的用行政权力维护自己的公信力,会通过各种方式让经过评定的幼儿园的出现的一切丑闻都销声匿迹。
幼儿园行业评估,最好交给行业内部评估,这样教育主管部门才能对幼儿园行业内出现的任何的违法乱纪的事情严加处理。“管、办、评”分离,各司其职,在互相监管中推动行业质量提升。
“管、评”一体最终会带来幼儿园“办学”的改变,弄虚作假迎合“评估指标”的形式主义必将泛滥,“千校一面”的现象会再度出现,幼儿园丰富多彩的办学形式将销声匿迹。这并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前辙可鉴。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