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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老师您好,请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老板可以在上面签字吗?同事去学习时回来说老师讲的不能在发票上签字。”
知道规则才知道问题的结症所在。所谓能不能,实际上是问:“发票被签字、批注后,有什么不良后果?”这实际上是我们思考所有税务风险时的一个方法“套路”,就是看看,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用票单位在开好的发票上面签字、批注,不属于开具行为,不受22条的制约。在上面乱写乱批,是一种涂改发票的行为,应该被处罚。首先,批注≠涂改。涂改是对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以达到欺骗的目的,是造假的行为。正常在发票进行签名、批注等,是用票单位额外的一个管理行为,不影响发票所载的内容,把签字、批注理解为涂改,是完全没有依据的。所以,只要不是对发票进行造假,即改变了发票所记载的内容,则不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有些会计之所以认为,发票上不能乱写乱画,实际上很有可能是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其后果是不确证性的麻烦和风险。比如,未来税务稽查说:你在发票上写东西,这发票就不能用于抵扣、不能税前列支。你怎么办?如果你有能力正确应对,当然不怕。如果应对不正确,就有麻烦和风险了,或者一争论就伤了彼此的和气。这就是所谓瓜田李下,身子正了,也要关注影子歪不歪。通过以上结果分析套路,明白了后果,才算真正明白了能不能签字。几乎95%的税务问题,都不是一两个老师用“可以”、“不行”进行简单回答的。一定要把握其背后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