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未开票收入和无发票支出的税务问题

粉丝来信

【《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来信】公司的未开票收入,单列,正常申报,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因我公司业务种类多,适用税率也有好几个,要确定该未开票收入的适用税率,需要哪些资料作为佐证,比较合适呢?无发票支出,如单列,待汇算时调增,这样的账务处理有问题吗?

 

房老师答疑

【房老师答疑】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您公司经营不同税率增值税应税项目,即使是未开票收入,也要分别核算,税率选择正确和清晰,可以取得收入的合同、销售货物的出入库资料、提供服务的验收竣工等业务部门资料作为主要依据,各项目分别核算收入,必要的话应设置辅助账。

二、按照税法规定,无发票列支可以进行纳税调整,但是此类事项需要遵守的原则是列支费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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