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感神遇,不以力求——书法创作主体之“心”与个人资质

在《书断》序中,张怀瓌针对书法创作的过程有一段精彩的描写:

他认为书法创作是在一种不知其然的内在驱动下完成的,而这种创作状态激然而不可追。至于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达其玄妙,出乎超然至境,针对于书法创作者而言,张怀瑾在书论中提到了三个层次的关系:“心”与灵感的关系张怀璀认为书法的玄妙之处,必须依靠心悟神领,需要创造者开放五官,寻找书法创作的灵感,不是以下死工夫而能奏效的。书法在创作的过程中书法创作是艺术诞生的过程,既然是艺术创作,就不仅是写字,也不能单纯依照固定的技术重复制作,其中必定含有作者自己都不能控制的因素。“虽自己不可以力求”,创作的过程把握于“心”,却也充满了杳激难测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创作主体对于外在丰富的感知、兴会神遇而生的灵感就显得尤为重要,正所谓“必资神遇”、“意与灵通”。

张怀灌在《书断》中形容陆柬之“尤善运笔,或至兴会,则穷理极趣矣”,王献之创作“偶其兴会,则触遇造笔”,都是意在强调触机偶遇的灵感。只有在这种跟随心境,注重主观感知的创作观引领下,才能够达到脱离了有意的制作,出于不知其然而然,是作而非作、为而不为的境地。所谓“技由心付”,即尊重内在自然行发的绝佳的创作心境。然而这种心境往往也是不可多得的,许多佳作通常是在一种玄妙的心境之中完成的,如张怀璀在《书断》中描述王献之书法创作的过程,称赞其是纵逸不羁,自然而潇洒,虽说中西方的美学思想及理论有极大的差异,但在说明灵感的性质以及灵感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时,张怀灌玄妙神遇,不以力求的想法确实与西方相近。在西方艺术中,代表古典时期的语汇“创造力”—词,也如同西方文艺复兴时期强调的天才、自发性与灵感的语汇“创意”。这些观念与张氏观点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作而非作。作,就是指作者按照有意的、理性的、依循学识的状态下进行的创造或创作。而“作而非作”指的是作家或者作者,在一种不尽由其自身理性行为所控制的特殊创意活动。

这样的一个过程,来源于创作主体心性“意与灵通”的力量,在西方,被称为艺术家的神性。这种在玄妙之中灵感偶发的状态,让艺术创作带有神圣性色彩,玄妙之境带来的灵感,是个作者之外的创作者,作者正式由于与它之间产生的感应,才能如此不知其所以然地作出了美妙的艺术品来。而这种艺术品的诞生过程,却是难以用常态解释和捉摸的,并不是想得而可为,它出自于超越个人能力之外或之上的力量,所以正如张怀灌所言的“不以力求”,被认为是符合神性的。“心”与“学”的关系西方理论相信天才形成所依赖的是灵感以及其特殊心灵能力,而非后天学习而成。在中国古代早期的书法理论中,赵壹曾经持这一观点反对学者练习写草书。无独有偶,在早期的文学理论中也充满了曹不“引气不齐,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颜之推“若乏天才,勿强操笔”一类说法。这些说法大都存在于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艺术理论早期,在一门艺术刚被确认为是艺术时,人们突然发现某一艺术并非人人能够从事,只有一些具有特殊先天才华的的人才能够得心应手,因此倾向于肯定人的天资。然而与西方的天才论不同,中国古代书论在后期的探索和实践中发现“学”的重要性。

大概是由于在一门艺术的本体性质被认定之后,关于这一门艺术的研究和探讨就相继展幵,人们的关注点就逐渐转向该艺术的传统和范畴上来,于是,理论家们对于“心悟”、“灵感”的关心逐渐转移到“学”的问题上来,试图向人阐释如何进行这一艺术的创作,鼓励大家来从事这门艺术。张怀瑙的数学理论延续了这一艺术理论发展的趋势,并没有忽视“学”的作用。然而,在张怀灌的书学观念中,“学”对于书法创作的影响始终是位于其次的。他是个讲笔法论的人,但正是由于他认识到书法艺术的本质问题,他的理论一定程度上又在削弱法度的重要性,最终发展成了一种对于法、对于学的抗衡,肯定了人在天生某些内在资质的重要性及优先性。但针对于张氏对于创作时创作主体心性的强调和推崇,康有为曾激烈地批评道:“夫书道有天然、有工夫。二者兼美,斯为冠晃。自余偏至,亦足称贤。必如张怀權,先其天性,后其学习,是使人惰学,何劝之为?”的确,张怀瑙并不提倡单纯的勤奋致学,他欣赏的是“自然天骨”,仓彳作中“自然之心”的表达。他称赞王羲之和钟繇的行草书,各有自然天骨,犹千里之迹,邈不可追。,因为他“评先贤之书,皆先其天性,后其习学”,正是如此。

“心”与天资的关系与“学”相较,张怀瑾看重书法创作者的天资和禀赋,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才”。张怀灌所说天资,是属于人心内在的某种不可捉摸的创造力,变幻莫测,犹如天之能创生万物一样,所以他在《书议》中说道:“夏殷之世,能者挺生,秦汉之间,诸体间出,玄猷冥运,妙用天资。追虚捕微,鬼神不容其潜匿;而通微应变,言象不测其存亡。”也就是认为,擅长写书法的人才辈出,神妙的作用在于书法家的天赋。追寻捕捉玄虚的精微义理,鬼神不容其隐藏;而通晓精微的事理而顺应变化,用言辞留下的迹象难以探寻它的存亡。描述这种由心而生的创造性活动之神妙,可谓是极尽形容。他在《书断》中评价蔡兽的书法作品,高度评价其创造飞白书体,妙道无与伦比,动笔合乎神灵的功力,称赞他为“晃能之士”肯定蔡在书法创作中天资的重要地位,另外还说道,蔡星创造笔法于八分,穷尽微妙于小築,自然不是蔡公所设想之妙,岂能到此境界,可以说是美好的寄托,称赞他的书艺高远隐约,真是“神仙之事”,个人的天资对于出发创作而言可以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它不可捉摸,变幻莫测。

“盖生而知之”,依张怀瑙的看法,他更倾向于肯定书家的先天禀赋,即认为书法是出于自然妙有的天资。有如此天资之余,用功习得才有意义。所以才是先决条件,他并非不重视学的作用,但他是以才摄学的,正如《书断》中提到的:“先禀于天然,次资于功用”;又如评价王羲之作品时,张怀灌称其丁变万化,认为如果没有这样的天资,难以达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境地。在强调天资的重要性之余,然后才指出勤奋致学的必要所在:“天然所资,理在可度;池水尽黑,功又至焉”。又如《文字论》中所云:“得者非假以天资,必不能得”,皆是这个思想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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