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篇》第四讲:建立高管团队
高阶经营层的工作指的是一个团队的工作,而非一个人的工作。任何人都不太可能综合且完全具有这项工作所需的多样化性格特质。此外,做过高阶经营任务的分析后,我们发现,此一任务工作量之多,绝非一人之力所能胜任。除最小规模的企业外,这项任务至少要有一个人不做其他事情,全职从事、此外还要有一或二人,用大部分的时间从事,并成为富有主要责任的“领导者”。在高阶经营层的舞台上只有一个人唱独角戏,还有其他很多缺点。例如,一旦领导者去职,继承课题就是一个大危机,也是一项风险极高的赌博。除原先那位领导者外,其他人均无从事高阶经营工作的经验,也无从证明他们有此能力,企业有可能会在重大危机前面临死局,曾经的王安电脑、国美、创维都曾给我们上演过这样的案例,以后我们还要深入分析。我们应该一开始就从团队的角度来看高阶经营层的工作。不论组织图上人们冠以的职称为何,一家管理上轨道的公司,其高阶经营层工作几乎都是由一个团队执行的。历史上的例子,我们可以了解一下亨利·福特(Henry Ford)晚年,福特汽车公司(Ford Motor)业绩走下坡,几乎崩溃,与他不相信经理人有很大关系。然后,有研究指出——特别是尼文斯(Allan Nevins)所著《福特,其时、其人与公司》(Ford,the Times,the Man,the Company)――福特汽车从发迹到成长茁壮期间,即一九〇七年至一九二〇年代初期,拥有一个真正的高阶经营团队,包括一位与福特处于同等地位的库森斯(James Couzens)。库森斯不仅明确被指派担任很多高阶经营任务,也握有这些任务领域的最后决定权。库森斯离开福特公司后,福特才变成唱独角戏的高层领导者。此后,福特汽车公司的业绩便持续滑落,有如江河日下,这一点不太可能是巧合吧!光看一家公司的组织图,高阶经营层似乎是单独一个人的工作。但如果进一步观察一家管理上轨道的公司,通常能看出有人被明确指派特定的高阶经营层责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常担任部分高阶经营层功能,通常是分析、规划及目标订定等方面的工作。或者,制造部门负责人除担任其原有功能职务外,也负责人员的编组,下面这张图片是阿里的高管团队图,其构成可见一般:在单纯与小型的企业中,此项工作当可圆满达成。但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的企业,就必须明确高阶经营团队的结构。第一种耳熟能详,即将高阶经营团队可编组为“总裁办公室”,这类办公室有一定具同等职权的成员,各对其主要业务负最后决定权,这很容易让我们想起唐代“三省六部”,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可以说这正是皇帝的“总裁办公室”,其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牵制和监督,提高决策正确性和行政效率。对大规模与业务复杂的企业而言,这可能是最佳的编组,不过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即使是唐代高效的“三省六部”也是从三国时代开始经过数百年的演进而成。至于一九二〇年代的杜邦(Du Pont)、新泽西州的标准石油(Standard Oil)、皇家荷兰壳牌石油(Royal Dutch/Shell)以及联合利华(Unilever)等公司的组织结构,大致由上述形态演变而来。高阶经营团队也可能只有一个人,即总裁或董事长,其职称为执行长。少数与执行长形成工作团队的同事,分别为其所主管业务的执行副总裁,各有明确的职权与责任,负责处理部分特定的高阶经营层任务,而无其他职务。另一种常见的结构是,有三、四位高层人员,每人被指派担负明确的高阶经营层职责,而其中一人居首席地位。通用汽车公司运用这种结构达五十年之久:一位董事长、一位副董事长、一位主管委员会主席及一位总裁。这四位高层人员所担负的责任,视各人才能而定,但这四个职位是永久性的。实务上,还有许多从上述模式衍生出来的不同形态高阶经营层结构。本书浓缩了德鲁克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管理思考,以其简洁的书名道出了管理学的真谛—使命、责任和实务。被誉为“管理的圣经”。
骐骥资本联合创始人、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资深讲师,国家开放大学特聘专家与客座教授,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顾问,国际行动教练协会认证教练。长期从事德鲁克管理思想的研究与教学,培训真诚感人,语言幽默风趣,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使听者不倦,相悦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