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你可能会犯寻衅滋事罪
好奇组长
这年头不学点法真不行。不然哪天犯了事,还不知道为啥。
先说一件事吧。前段时间我妈住院,因为疫情原因,家属陪护只能一人,而且必须通过核酸检查。我做了核酸检查在医院陪护。
有一天我要出去逛逛,医院里太压抑,想出去透透气。护士见我要外出,赶紧叮嘱:“陪护人员不能到处乱跑哦,外出不能超过2小时,不然就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这不扯蛋么!”我说。
“真的,我们之前就开了会,这样规定的。”护士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医院规定陪护人员外出不能超过2小时,他们可不想病人一个人医院,增加他们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如果有家属在身边,他们就省了很多事。事实上,我理解医院这种规定。
我说:“你们医院规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医院不能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我明知自己得了新冠,还故意跑去传染给别人,这才算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但我是通过核酸检查的,我甚至比那些没有核酸检查的人更安全,我算哪门子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旁边一个男医生即便戴着口罩,我也分明看到他在笑,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笑这人“太较真”?
那女护士看我叨逼了一大通,气势好像镇住她了,她也笑了,竟然说:“有些人你不吓他一下,他就老往外跑,不在医院待着。”
“那是,那是……”我也笑了。但我还有一段话没有说,不方便说出来。我以为法律法规本质上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自由的,而不是拿来恐吓人民的,医院搬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来“吓他一下”,不禁使我顿感悲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学点法律很有必要,罗翔老师那么火,我想也说明了人们的确是有这个需求的。
首先要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被一些人称为口袋罪),因为这个罪是我们可能最容易触发的。
1、多次上访,甚至在公共场所撒上访材料,试图引起公众关注。那么,是可以用寻衅滋事罪来办的。
2、网上发文,如果被认定为存在虚假信息\认定为起哄闹事,也是可以用寻衅滋事罪来办的。
3、地域黑。比如在网上骂某某地区的人,这种行为也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4、网络上侮辱公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军、警等等。因为这被认为损害了ZF公信力,扰乱公共秩序。
5、对天灾人祸幸灾乐祸,也触犯了寻衅滋事罪。
6、伤害民族感情,(包括但不限于)替抗战时期日军说好话等等。
7、网络上煽动闹事。比如鼓动大家去某某公司门口讨债\要说法等等。
8、网络上卖惨,搏关注等等。
以上举例都是包括但不限于,事实上寻衅滋事罪用途还很广泛,所以这也要求我们平时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
总的来说吧,我以为寻衅滋事罪还有待完善,消除其中存在的大量模糊空间,更加精准明细一些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