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赔偿与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
案情
甲加工粮食,经常发现粮食短少,但是一直没有发现是谁偷的。一天,甲突然抓住是乙所为,并在丙的调解下,索要5万,乙同意给了5万钱。第二天,乙急忙跑到公安机关报案,告甲敲诈勒索。甲遂被以查一查再说为理由立案调查。
浅析
刑法的最大特征就是因为其严厉性而控制处罚范围,因其不完整性而要求恪守罪刑法定原则。
敲诈勒索与正当维权之间关系的案件层出不穷,其本质涉及到违法性判断和衡量问题。一般而言,只要是合法地索要赔偿,要的再多,都不构成犯罪,因为此时金额数量多少,只涉及经验问题,与性质无关。具体还可以分成两种情况:
一是维权的理由合法合理,且方式方法得当的,即使主张的数额多,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是维权的理由合法合理,且数额合理,但方式方法不当的,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具体到本案,甲的维权具有合理性,方式也得当,且有丙从中调解,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类似这类案件的判断,有着入罪与出罪相结合的思维训练经历,你自然就会想到对违法性进行衡量。而如果你一心只想入罪,凑也要凑够罪,那么就很难沟通了。要知道案件就是他人的人生,不可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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