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婚姻一个体面的葬礼!
01
“今天,我们在一起见证我们的共同的好朋友,芒果和香山结束他们维持5年的婚姻,从夫妻变回熟人。“
这一幕是电影《非诚勿扰2》里的经典情节,葛优扮演的秦奋担任这场离婚典礼的司仪,离婚典礼布置参照葬礼,宾客着深色礼服,百合花装饰全场,这对“旧人”也着黑色礼服,如同当初宣誓愿意与对方结婚一样,郑重承诺不愿意与对方继续生活。此后,秦奋还主持双方交回了戒指,剪掉红双喜字并当场烧毁,并鼓励男方主动与女方握手、拥抱告别。离婚典礼上,这对旧人还一起切开了蛋糕上的新人造型,寓意两人从此一刀两断;放飞黑鸽,寓意两人别后各自开始全新生活。
这场离婚典礼所想达到的目的,正是秦奋的那句“离了也是好朋友,散买卖不散交情。”
02
近年来,国人举办离婚典礼也时常见诸报端,但是大部分人的离婚典礼可能是在法院。
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如今要走上法庭诉诸离婚,其中的恩爱纠葛是大部分身在其中的当事人难以坦然面对的。因此,平静的离婚典礼是新闻,离婚过程中,双方互相的指责咒骂甚至其家人庭内庭外的种种撕扯,方是人世常态。
丽丽和丈夫韩奕刚刚升级成为父母,这个小婴儿的到来,给夫妻俩的感情带来严重的挑战,因双方母亲轮流照顾孩子,彼此喂养观念不同,这场战争的硝烟甚至蔓延到了双方的家人,丽丽拒绝让婆婆继续照顾孩子,并在没跟丈夫商量的情况下搬出了两人的家。
一天,丽丽返回原来家中取东西时,发现韩奕已将两人家中的锁全部换掉,丽丽向韩奕索要孩子抚养费,未果,遂求助律师。在律师的介入下,韩奕答应每月给付2000元抚养费,但是双方均心有千千结,也还没有离婚的打算,于是双方协议进入“试离婚”阶段,约定一年为期,期间双方分居,可自由约会,男方定时给付抚养费。
八个月后,两人平静地签署了正式的离婚协议,结束了六年的婚姻。
03
葬礼前,命运似乎总会安排逝者度过一段漫长的疾病期,亲人对逝者的离去已有心理预期,且已经开始安排一些身后事。婚姻危机到离婚之间,也需要这样一段过渡期,处于婚姻危机中的两个人,彼此保留独立的空间,认真反思这段感情,这只是婚姻危机还是感情彻底破裂了?
这样的过渡期,是给予死亡婚姻一个体面葬礼的前提,各国婚姻法也为此提供了方便,例如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但是,既然是离婚的过渡期,当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或者通过抢孩子来争夺抚养权,因此聘请律师进行相关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亦可避免双方在分居期就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问题无休止地撕扯,使双方将注意力集中在现在及未来的生活中。
04
婚姻最好的结局,当然是结婚典礼上“白头到老”的祝福,但是一段婚姻如果已经走到了尽头,那么该如何体面地结束婚姻呢?澳大利亚婚姻家事学者帕金森认为“离婚法的作用应该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以及最小程度的痛苦、不幸和耻辱为宗旨,从而使已成空壳的法律婚姻走向毁灭。”
岁月荏苒,时过境迁之后,曾经婚姻里的爱恨情仇其实是微不足道的,给这段婚姻一个体面的葬礼,乃是对曾经的人生和情感经历的认可,是对自我的尊重和认同。简言之,体面地埋葬婚姻,平静、终局性地处理子女监护和财产问题,这是关于自己,而不是便宜了对方。
当然,许多婚姻当事人对此是认可的,但是奈何这个体面的婚姻葬礼需要这两个已经剑拔弩张的人配合方能完成,如何实现是最大的难题。
05
加利福尼亚州家庭委员会曾于1966年提议建立治疗性的、而非出于法庭目的的家庭法院,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诉讼调解前置制度,其制度本意均是建立一些缓解夫妻间紧张局势或者可以提供安慰、解释的程序,使当事人从糟糕的情绪里解脱出来,帮助离婚当事人尽可能成熟地应对离婚的痛苦经历。
无论是试离婚,还是建立非传统法庭的家庭法院、离婚诉讼调解前置程序,参与其中的律师和法官都应当兼任医生和入殓师,既拯救婚姻又埋葬婚姻,指导婚姻当事人无责备地走向新生活——两人重修旧好,建立一种全新的婚姻关系,或者给予不可挽回的婚姻一个体面的葬礼。
在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框架下,婚姻家事法官和律师应当适应治疗者的角色,使婚姻当事人可以借助律师、法官的力量完成这样一个体面的葬礼,即当婚姻危机出现时,双方尚未达成离婚合意,一方提出分居,并达成分居协议,对子女抚养进行约定,并请律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见证,避免分居期间双方因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再起争执;分居期间,双方可寻找机会重构夫妻关系,挽救婚姻,也可以在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基础上,体面地结束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