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如何认识感官的?“色、声、香、味、触、法”的造字本义
面对眼前的世界,人的感官如何工作?佛学中说,眼、耳、鼻、舌、身、意为六根,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六根接触六尘,和合而生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六识,名为十八界。六根与六尘互为里表。常言说“六根清净”, 就是说六根虽与六尘打交道,但已不受六尘的引诱而造生死的染污之业。
上文我们说到“六根”的造字本义和方法,本文将来谈谈色、声、香、味、触、法的造字奥秘,一起来看看古人如何认识“六尘”的。
“色”本义为两性交合
色,甲骨文(站着的人)+(跪着的人),表示两人一前一后,即两性亲密接触。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人,体位在上)+(“人”的变形,体位在下),明确一人在上、一人在下的性活动含义。有的金文表示一个人用手抓住另一个人。造字本义:动词,两性交合。篆文承续金文字形。隶化后楷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人”写成“刀”。
“声”为听觉信息
声的繁体字为聲,甲骨文(殸,击磬奏乐)+(口,说唱)+(耳,听),表示耳朵听到的乐音或说唱的话音乐音。造字本义:名词,音波,包括乐音、话语以及耳朵能辨别的所有听觉信息。简体楷书省去正体楷书字形中的“殳”和“耳”。
《说文解字》:声,音也。从耳,殸声。殸,籒文磬。 意思是:声,音响。字形采用“耳”作边旁,“殸”作声旁。“殸”,籒文写作“磬”。
“香”本义为五谷的怡人气味
香,甲骨文(散发着怡人气味的面食)+(口,吃、品尝),表示享用热腾腾的面食时所体验到的怡人气味。有的甲骨文将写成,省去面食上的热气。有的甲骨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口”写成“甘”,强调“香”为一种“怡人的口感”。篆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麦”写成“黍”,表示黍子煮熟时的可人气味。造字本义:名词,享用麦、黍五谷做成的热食时体验到的怡人气味。隶书则将篆文字形中的“黍”简写成“禾”,表示“香”来自五谷粮食;同时误将篆文字形中的“甘”写成“日”,导致字形费解。
《说文解字》:香,芳也。从黍,从甘。《春秋传》曰:“黍稷馨香。”
“味”本义为品尝食物
味,会意字,最早的甲骨文、金文里均无此字,篆文(口,吞咽)+(未,还没发生),表示尝而未吞。造字本义:动词,正式进食之前品尝食物。
美好的滋味总是令人向往。但是等到果实成熟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未在现代汉语中也表将来的意思。
《说文解字》:味,滋味也。
“触”本义为蜀蚕以角相碰
触的繁体字为觸,有“角”和“蜀”组成。角,甲骨文像牛或其他大型动物头上弯曲、尖硬、带纹路的自卫器官,古人将其用作量器和乐器。造字本义:名词,牛、兽头上弯曲坚硬的自卫器官,亦用作量器和乐器。蜀,《说文解字》:蜀,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诗》曰:“蜎蜎者蜀。” 意思是:蜀,葵中蚕虫。字形采用“虫”作边旁,字形上部的“目”像蜀头形,中段像它的身子蜎蜎。《诗经》上有诗句唱道:“身子蜎蜎弯曲的是蜀虫。”
触为形声字,繁体字从角,从蜀,蜀亦声。蜀蚕和大多数昆虫头部都有一对角状的触觉器官,既有像蝈蝈、蝴蝶那样的长触角,也有像瓢虫、苍蝇那样的短触角。另外,触角的形状也各种各样,有丝状、棒状、念珠状、锯齿状、栉状和羽毛状等。触角除有嗅觉、触觉和感觉外,还有其他一些功能。它的作用相当于人的鼻子、指尖和耳朵。触角上面还长有许多不同形状的感觉器官,可用来接受和分辨气味。 昆虫、蝶蛾、蜂蚁、蜗牛头上的角状触觉器官也叫虫突,虫类靠头上的虫突互相接触彼此传递信息。表示:相接、相抵、碰到、感受到等意思。
《说文解字》:觸,抵也。
“法”为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法古字写作“灋”,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执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传说中一种能明辨善恶是非的神兽,杨孚《异物志》记载:“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去”的构形说法不一。《说文解字》作者许慎认为是去除坏人的意思。有些资料认为是由一个人和盛水的器皿组成,是强调执法平之如水的。也有人认为是个声旁的。图1和图2为初文,部件的相对位置比较灵活。在字形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一脉相承维持初文结构基本不变的字形如7、12、13、15外,该字形体上的演变也有简化和繁化、讹混三种情况。简化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部件基本具备,而写法渐趋草率,如图3、5、8等。其中图3的写法特殊,实际上是“去”下部的口形与形旁水的上部共用部件凵(口的变形),是古文字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借笔现象。二是省去构件,如图6、9,省去了意符廌。繁化的情况如图4,是增加一个部件“户”。讹混的情况如图14。汉代隶书字形中廌或写作“鹿”。《说文》古文为“佱”,学者多以为是另外一个字,因音同或音近而借用为“法”。《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法”为正体,“灋”字被作为异体。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灋,金文(去,离开住地,代表为生存所进行的各种生产、社会活动)+(水,柔软、流动,无所抗拒又无坚不克的物质)+(廌,轻盈灵巧的动物),表示古代参天察地的高人在野外活动时,从流水顺其自然的特性、麋鹿等动物的灵巧自由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道家思想相信“上善若水”,认为水的特质代表了自然的本质精神。有的金文调整结构,突出了代表自然的“水”和“廌”。造字本义:名词,人类从水、鹿等自然中领悟并践行的生存之道,即暗合宇宙万物的本质精神、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说文解字》: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意思是::灋,刑法。量刑标准平得像水面一样,因此字形采用“水”作边旁;廌,是用来在疑犯中撞触不正直真犯的动物,判别出真犯后将其 除灭,所以字形也采用“去”作偏旁。“法”,今天文字的写法省去“廌”。
色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声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谓声尘。香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香尘。味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味尘。触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触尘。法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谓法尘。
无论是财、色、名、食、睡等五欲,或是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都能令我们流转六道,不过它们之所以造成祸害,并不在于其自身的不净,而在于人心的愚痴无明、贪爱染着。好比拳头的本身是没有好坏的,但是用来打人,就是坏事,必须立刻阻止;用来搥背,就是好事,不妨多多益善。经云:“法非善恶,善恶是法。”所以我们每天生活在五欲六尘之中,应抱持一种不贪不拒的中道态度,时时返观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