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后,购买、持有、处置环节税会差异案例解析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

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了~

在此不赘述,不熟悉的小伙伴可以根据文号查看详情,该政策搭配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真是绝配!

2021年8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相关的操作指引。

进入8月,年末还会远吗?

当我们企业2021年度预估的应纳税所得额将超过100万或者300万时,适当购置固定资产,将是一个不错的税务筹划行为。

今天的重点,当我们使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后,税务和会计的处理便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该如何调整?

小编引入一个案例,解析一项固定资产从购入、持有,再到处置,“从生到死”的一个税会调整过程。

举个例子:众森公司2021年8月15日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20万元,税额15.6万元,会计按照10年计提折旧。

2021年8月15日,固定资产初始确认

借:固定资产                       1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

贷:银行存款                       135.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后续会计处理:【购置年度】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4 【假设当年结转计入损益,下同】

贷:累计折旧            4

说明:2021年共计提折旧4个月,1万/月【假设无残值】

借:所得税费用    116*25% 【假设未来适用25%税率,下同】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25%说

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1年度税务处理

1/1调整折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后续会计处理:【持有年度】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12

贷:累计折旧            12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5%

贷:所得税费用   12*25%

说明:冲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年度税务处理

1/1调整折旧

截至2023年6月30日,会计处理:【处置年度】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6

贷:累计折旧           6

说明:2023年度计提折旧6个月。

2023年6月30日,众森公司将该机器设备处置,处置价款90万元

1/3转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98

累计折旧        22

贷:固定资产      120

2/3处置:

借:银行存款                  113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

3/3结转

借:资产处置损益        8

贷:固定资产清理       8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04*25%

贷:所得税费用   104*25%

说明:冲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度税务处理

1/2调整折旧

2023年度计提1-6月折旧,纳税调增6万元。

2/2调整损失

会计上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账面价值=90-98=-8(万元)

税务上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计税基础=90-0=90(万元)

2023年度资产处置,纳税调增98万元。

三年调整一览表,随着时间的流逝,税会差异趋于0!

留个小尾巴,供大家思考:

如果该机器设备卖赚了,比如卖了100万

税务该如何调整?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答案和疑问~

特别提醒: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2、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

3、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5、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6、留存备查相关资料【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包括:

①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②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③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参考文件:

1、财税〔2018〕5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修订)】

说明:本文为亿企赢广东原创文章,作者:赵东方,部分图片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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