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几种表现形式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几种表现形式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是指指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者、管理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那么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

1、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任意压低评估值。

2、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和处置国有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违反规定,无偿或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者个人。

3、在实行承包、租赁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或租赁。

4、在企业改制时,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5、在财务管理中,非法侵占国有资产。

6、在行使企业经营权时,滥用经营权,侵占国家所有者权益。

7、在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损害国有股权益和中方权益。

8、在行使出资权、监督管理权时,由于违反规定,非法干预企业经营权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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