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财,得至少开两个公司!
最近海航有点意思,这个事让天柱君一下就联想起了之前的某行,现在觉得有些事还真是有点意思,很有共性。
你说这舆论也挺有趣的,一个公司出问题亏大了资不抵债了,然后有别人进来了要处理这个事情,不用说接着肯定就是一番斗争,你们说这搞得资不抵债还斗争啥,弄得好像总是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行,才能把老股东的股本搞光了。
不过因为资不抵债,债权投资者还得赔一大坨。有趣的是,就这个老股东股本赔光,舆论还得洗半天吹嘘半天,好像债权人还应该千恩万谢感谢有人帮着把老股东股本洗没是多大恩德似的,这大头债东当的也太惨了吧。
这现代公司法的精髓,在国内总感觉一开始定的就是歪的。
有时其实明明知道,公司为啥黄,他的钱从这个公司出去,就是要么溢价超高价买商品服务,要么折价超低价卖商品服务,把钱都洗到别的关联地方去了,就跟上市公司的商誉一样,总是过段时间洗洗更健康,但是就没人管这个商誉为啥要来怎么来的。
现在的这些商业合同,签了就生效了,很容易罔顾签时的本质和背景,连法律事后都不能撤销。不得不说,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本质上也就是一种税和费,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东西。
现在那些老板,你看看是不是都是这个样子,即便公开信息上已经惨的不行了,但其实体外还有几百亿的东西。这个公司是赔了,但关联公司依然是赚的盆满钵满,他们依然是有钱人,有人依然是没钱人。
所以说,要发财,得至少开两个公司。如果把所以东西都放一个公司里面,很容易鸡飞蛋打,弄成倆,一个顶缸,一个赚钱,有事没事还能经常多抠点,稳赚不赔,真出了事,反正有有限责任喝法人制度顶着。
看清楚了吗,有些事,处理法人根本不行,就得处理人。公司是个糗,一坨屎而已,人才是里面使坏的。现在有多少坏人,打着法人的旗号,在干禽兽不如的事?
中城建,你们还记得吗,还拿着他们债券吗,有人给你付钱?殊不知,中城建的子公司已经集体成建制的改名转为另一个公司啦,估计人还是同一波人在操盘,你还等着人家付款呢?
说不定,很快又要来债券市场发债了,我们这个市场啊,很有趣,就这么个公司,已经有评级公司已经给了公开评级啦,还AA+呢!之前试水过一次短融,没搞成,说不定再过几天,大家遗忘的更多一下,下次就搞成了。
再说个有趣的事,今天群里小伙伴说起白手套的趣事了,说哎呀,你说这个白手套咋才能当上啊?天柱君说,你可以看看现在谁三十岁已经搞成县长县委书记了,老祖宗的案例就在,你可以去学学吕不韦嘛!或者,你可以做梦下辈子投个更好的胎。
再说到标题,开公司得开倆,才能发财,同样,如果开基金,也得开倆,一个开资管,一个开自营,资管经常给自营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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