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成:修订《汉语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的必要性和建议
载《辞书研究》2019年第4期第44-54页,引用请依照原文
修订《汉语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的必要性和建议*
张显成
摘 要 《汉语大字典》在字头下列古文字字形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其第二版质量有较明显提高,但有关古文字字形内容却没有进行修订。存在的有关问题主要有: 所列古文字释读错误,所列古文字摹写失真,所列古文字出处错误,所列古文字出处不完整。故很有必要对有关内容花大力气进行订补。建议从三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订正有关错误,二是规范出处标注,三是补充有关字形。
关键词 《汉语大字典》 古文字字形 修订 建议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在字头下列古文字字形,这是其一大特点,值得充分肯定。《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和《秦汉魏晋篆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是《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的前期成果,这两种字形表因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为学界长期称引。
《大字典》第一版(1986—1990)和第二版(2010)的《凡例》都专门谈到列古文字字形的问题:
第一版《凡例》第7条云:“有古文字的单字,在字头后面选列能够反映字形源流演变的古文字形体。并根据阐明形音义关系的需要,酌附字形解说。”
第二版《凡例》第8条云:“在字头后面选列能够反映字形源流演变的、有代表性的甲骨文、金文、小篆和隶书等形体,并酌情进行字形解说。”
《大字典》有些字头下所列古文字字形的确起到了“反映字形源流演变”的作用,如《一部》“不”字下所列的古文字字形:
上述所列字形已将“不”字从甲骨文到隶书的形体演变源流反映得十分清楚。
《大字典》第二版质量有较明显提高,但是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古文字字形部分,却没有进行修订。第一版出版至今已30余年,出土实物文字资料在这期间层出不穷,数量尤为丰富,且《大字典》原来有关古文字字形的内容也有不少问题,故有必要在进行再次修订时对有关内容花大力气进行订补。以下先对《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存在的问题,分类举例简述之;然后对修订《大字典》古文字字形的内容提出一些建议。
一、 所列古文字释读错误
《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形,有些属于释读错误,例如:
1. 《一部》“井”:
图1
上引第一行第一个字形,即“甲三〇八”(《合集》〇六三四六)的字形“
”有误。经查核,该字原片(见图1)的右下方尚有构件“女”,故《合集》将此字隶作“妌”,为是。也就是说,此字并非“井”,而是“妌”(jìnɡ,女子贞静有度),《大字典》释读错误。
2. 《日部》“晶”:
上引第一行第三个字形,即《信阳楚简》的
释“晶”误,当释“曑”,是“曑”的省文。该字所在辞例为“教箸
岁,教言三岁”。“
岁”与下句“三岁”义同而对言。从字形上讲,“曑”字省作“晶”,是战国时期的常见写法。如:“
”(《清华简·系年》121)、“
”(《古玺汇编》841)等,即是省略“曑”字的下部件而写作“晶”者。[1]
二、 所列古文字摹写失真
《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由于可能都属摹写的,故多多少少都有不同程度的失真,且有不少是明显失真。例如:
1. 《日部》“旨”:
上引第二行第二个字形,即《伯旅鱼父簠》的“
”,字形失真。经查核,该字原形作“
”,下面“口”形内无一横笔,故为《大字典》摹写失真。
2. 《寸部》“
”:
上引第三行第二个字形,即《绎山碑》的“
”,字形严重失真。经查核,该字原拓片作“
”,《大字典》误将原字形上下倒置并左右反置(翻转了180°)。
3. 《示部》“祖”:
经查核,上引第一行第一个字形的出处甲骨文“乙八四一”,该片“祖”字凡三见,分别为“
”“
”“
”,字形中间或为一横笔或无横笔,而《大字典》摹写为两横笔作“
”。且《大字典》此字形也与原片任何一个字形都不一致,原字形有折笔,呈中间窄形态,故为摹写失真(估计《大字典》摹写的是第三个字形)。
4. 《衣部》“衣”:
上引第三行第一个字形,即“睡虎地简一二·四八”的“
”,此字形明显失真。经查核,该字原图版作“
”,可摹作“
”。
5.《米部》“
”:
上引第二个字形
,不仅出处标注错误,且字形严重失真。经查核,该字形在《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一八〇简(非一八一简),原图版作“
”,可摹作“
”。
6. 《臼部》“舄”:
图2
舄,古“
”字,也作“鹊”。上引第三行“武威简·燕礼三一”的“
”,字形失真。经查核该字原图版(见图2),可知该字下部残,残掉近三分之一,而上引《大字典》的却是全字。《大字典》所列字形疑为按汉简字形演变规律凭空“摹写”来的,严格地说,此类实已不属摹写失真,而是杜撰字形了。
三、 所列古文字出处错误
《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所标注的出处有的是错误的。例如:
1. 《一部》“更”:
上引第一行第二个字形
的出处“佚一三九”误。经查核,“佚一三九”(即《合集》19537)的原片上无“更”字,此字实际上在“佚四三九”(《合集》20118)。
2. 《戈部》“
”:
上引第一行第二个字形
的出处“後上三一·八”误。经查核,当为“後上三一·六”。
3. 《戈部》“
”:
上引第二行第一个字形
的出处“五十二病方二五三”误。经查核,此字原《马王堆汉墓帛书〔肆〕》(1985)的编号为“五十二病方二五五”(现《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2014,编号为“268/255”)。
4. 《爪部》“
”:
上引第一行第一个字形
的出处“铁一二〇·二”误。经查核,当为“铁一〇二·二”。
四、 所列古文字出处不完整
《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的出处,有些只有某一出土文献的总名,而无片号或简号、行弟号。上文谈《信阳楚简》的
(曑)时就说道该字所标出处无简号,下面再举几例:
1. 《月部》“腹”:
上引第一行第二字形
的出处“矦马盟书”,仅有书名,无片号,《矦马盟书》有5000多片,这样标注出处显然不当。经查核,该字形出处当为: 矦马盟书一: 二一。
2. 《戈部》“戋”:
上引第一个字形
的出处“信阳楚简”,仅有书名,无简号,《信阳楚简》有100多枚,这样标注出处显然不当。经查核,该字形出处当为: 信阳楚简一·六四。
3. 《月部》“肺”:
上引第一行第二个字形
的出处“一号墓竹简”(指马王堆汉墓一号墓竹简遣策),仅有该批简名,无简号,“一号墓竹简”有300多枚,这样标注出处显然不当。经查核,该字形出处当为: 一号墓遣策五二。
五、 对修订《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内容的初步建议
以上我们从四个方面分别指出了《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方面存在的问题,下面对修订《大字典》古文字字形的工作提出一些初步建议。
1. 订正有关错误
全面查核所列古文字字形,逐一改正存在的错误,包括上文所述的几种错误,即古文字释读错误、古文字摹写失真和古文字出处错误。
2. 规范出处标注
全面查核所列古文字字形的出处标注是否规范,包括:
(1) 出处只有书名者当补充片号或简号、行弟号而使之完整。
(2) 原来标注的旧片号、旧行弟号或旧简号等应统一改为新的通行号,如把原甲骨文的片号改为《甲骨文合集》号,把简帛的行号或简号改为正式发掘报告的编号。
文献称谓属旧称谓者当改为现通行称谓,如把“武威简”改为“武威汉简”,把“睡虎地简二〇·一八一”改为“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一八一”等。
3. 补充有关字形
如上所述,《大字典》第一版出版至今已30多年,第一版在编纂时对出土资料的利用就不够,尤其出土实物文字资料在近几十年中层出不穷,特别是战国至魏晋这段时期的出土古文字资料,无论是楚简、秦简、两汉简帛还是魏晋简,都十分丰富,这对《大字典》在古文字字形修订方面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大致说来,《大字典》在补充古文字字形内容方面可以从为无古文字字形者补上代表字形和补充某一时段的古文字代表字形两个方面着手。以下简述之:
第一,为无古文字字形者补上字形。例如:
《彳部》“
”:
同“侵”。《集韵·侵韵》:“侵,俗作
。”
此字无古文字字形,但实际上有汉代字形,可补充以下代表字形:
《马王堆简帛·十问》三六
第二,补充某一时段的古文字字形。包括原仅有《说文》字形而补充实物古文字字形;补充某一时段或某几个时段实物古文字字形之缺无(即原所列实物古文字字形缺某一时段或某几个时段的,予以增补);补充实物古文字的代表字形(即原所列古文字字形虽然有某时段的,但代表字形列得还不够,还不足以反映该时段的字形特点的,予以增补)。例如:
(1) 补充实物文字之缺无
如《手部》“捾”:
由上引可知,《大字典》所列字形只有《说文》字形,无实物文字字形,可补如表1所示代表字形:
表1
(2) 补充战国字形之缺无
如《乙部》“夬”:
上引无战国字形,可补以下代表字形:
《上博简(七)·凡乙》五
《上博简(八)·成王》一五
《郭店楚简·老乙》一四
另,上引《大字典》第一行第二个字形
的出处标注错误,当为: 睡虎地简一八·一五七(即《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一五七)。
(3) 补充春秋、战国字形缺无
如《牛部》“犊”:
由上引可知,此字头所列字形缺春秋、战国时期字形,可补表2所示代表字形:
表2
(4) 补充战国、秦时期字形缺无
如《一部》“井”:
上文论及所列古文字释读错误时,曾谈及上引第一行第一个字形(出处“甲三〇八”)实际上是“妌”的误释。因此,此字头下所列古文字字形缺战国和秦时期的,可补表3所示代表字形:
表3
(5) 补充魏晋时期字形缺无
如《一部》“更”:
上文论及所列古文字出处错误时曾指出,上引第一行第二个字形
的出处当为“佚四三九”。因此,所列古文字字形无魏晋时期字形,可补表4所示代表字形:
表4
(6) 补充实物文字代表字形
如《衣部》“衣”:
上文论及所列古文字摹写失真时曾指出,上引第三行第一个字形“睡虎地简一二·四八”的
失真,原字形实为“
”。纵观整个出土文献可知,此字可增补殷商、战国、秦、两汉、魏晋时期的有关代表字形,方有利于反映该字的演变源流,详见表5所示字形:
表5
当然,在增补字形时要考虑到,不能像编文字编那样,对代表字形广泛收列,因为是字典,故要尽量缩小收列范围,起到反映字形发展演变源流的作用即可。
六、 结语
以上我们先对《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存在的问题分类举例进行了阐述,然后对修订《大字典》古文字字形的内容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其目的是想说明,《大字典》在下一版修订时,其所列古文字字形方面的内容一定要进行认真修订,并且,要全面利用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出土文献资料,充分吸收学界有关古文字的释读成果来进行全面修订。
应该首先遍查原所列每一个古文字字形的科学性,查核释读是否正确,字形是否保真,对释读有问题者要一一改正,字形失真者要一一修正,并且应该尽量不用摹写方式,而应充分利用现代化计算机手段进行字形处理,以保证字形的真实性。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出土实物古文字资料,特别是新出实物古文字资料,增补古文字字形,包括补充实物文字之缺无、补充某一时段或某几个时段实物文字之缺无、补充实物文字的代表字形,等等,力争使更多的字头下所列古文字字形能起到反映文字发展演变源流的作用。
据我们初步估计,《大字典》古文字字形可订补的条目(字头)约有5000条,可订补的字形数以万计。目前,笔者正在带领研究生,对《大字典》所列古文字字形内容进行逐一查核,力争对有问题者一一予以订正,同时,也正在主要利用新出实物古文字资料增补《大字典》的古文字代表字形,希望我们的工作能有利于《大字典》的下一步修订。[3]
附 注
[1] 另外,该字的出处标注为“信阳楚简”也不完整,只有书名,没有简号,当为“信阳楚简一·三”。
[2] 我们将秦简的时代统称作“秦”。下同。
[3] 当然,《大字典》在下一版修订时,其字形方面除当花大力气修订古文字字形外,还当增补行书和草书字形。不过,这已不属本文所论及的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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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文献所 重庆 400715)
*本文写作过程中研究生唐萍、王雅昕、王竟一曾提供了有关资料,特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