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喜欢看你们吵架了,真的

多人往往混淆了吵架跟骂街的区别。
骂街是不需要逻辑,不需要理智,不需要底线,甚至不需要在意输赢的行为,目的只是个人的发泄,反正生殖器与家人齐飞,屎尿共生死一色。
吵架则多少要辩个明白,论个是非,说说来龙去脉,求个胜负结果。
自然,两者是会发生相互混杂的情况,叫“吵相骂”,吵架吵着吵着,难免夹杂几句粗话,你来我往,越来越不客气,越来越升级,越来越脾气大,忘了初衷。或者一开始只是骂街,骂到最后开始纠结谁先开的头,尽量要让自己看起来更体面一些,找个自卫反击的遮羞布盖脸上,都是有的。
我不喜欢看骂街,觉得档次太低,因为骂街的目的就是为了贬低对方,不过就是污言秽语的人身攻击,骂着也许痛快,听着其实挺不舒服的,而且虽然语言表达方式会多种多样,但能利用的内容就那么些个方面,拿来毫无依据的栽赃,什么不可能发生,就越是要大声宣扬。而且骂街鲜少有能解决问题的,不过就是自我发泄一下,甚至可以不需要对手,自己一个人就能开展活动,也是奇怪,骂着骂着,好像会让自己相信骂得那些事都是真的似的,不然为何骂完也会露出心满意得的表情来?
骂人跟骂街也有不同,骂人也可以是批评,但骂街就只是贬低。鲁迅就是骂人的高手,看谁不顺眼就骂过去,振振有辞,理直气壮,但不能说鲁迅是在骂街。被骂的人若是还嘴,那就是吵架了。有的人喜欢吵架,在他们看来是理不辩不明,在你来我往中,真相越来越清晰,道理越来越正确,赢的人固然志得意满,输的人也不会老羞成怒,是为君子之争。也许鲁迅心底里也在盼着被骂的人会不会还嘴,那就有机会大吵一番了,可惜大部分都是不搭腔,想来也是寂寞。
不过这并不证明胡适,梅兰芳等人就比鲁迅水平低,也不证明林语堂,沈从文等人比鲁迅品德差。
更不能说他们谁真的做错了。
后来有人嫌吵架往往还牵涉到体力,嗓门,语速,主客场,不够纯粹,就订立规则,让双方在尽量公平的环境下吵架,那就是辩论赛了。你看那些辩论选手,他们选择到的论点未必是他们自己支持的,却也要拼命想出道理来做成论据,会不会辩到最后自己真的就改变立场相信了这个论点?说不一定,但最起码要赢了才可能吧。
同样的还有法庭辩论,登场的一个个都是牙尖嘴利,你来我往精彩纷呈,对手稍有差池就能揪住不放,猛打落水狗。据说辩护人若是不相信被告真的无罪,就没可能赢。所以有些案子会协商处理,那就是根据情况,尽量找个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也有当事人输得不服气,当庭跳起来开始骂街,结局不过是藐视法庭,罪加一等罢了。
智商所限,只会骂街不会吵架,只能怪爹妈授精时候姿势不对,不能怪对手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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