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问之:《红楼梦》中的“非曹雪芹文笔”对薛宝钗形象的负面影响
薛宝钗是《红楼梦》主角之一,也是书中最富争议性的人物。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或源自人物本身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或源于曹雪芹的含蓄蕴藉的文笔表达方式,而更关键的是原稿《红楼梦》后几十回文字的丢失使得人物形象尚未完整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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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个因素也对薛宝钗的形象产生重要影响,就是前八十回文字中的“非曹雪芹文笔”。这是本文想着重分析的地方。我们在评价薛宝钗的时候,要尽可能排除这些“非曹雪芹文笔”的干扰。
《红楼梦》前八十回中的“非曹雪芹文笔”是个值得学术界高度重视的大课题。《红楼梦》艺术性和思想性极好,但《红楼梦》文本并不完美,这两者都是不可否认的。
可能会有读者朋友对前八十回文字中的“非曹雪芹文笔”这一提法感到奇怪,不是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面四十回才是他人续的吗?学术界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其实只是个笼统说法,不严格来讲也是能成立的。
但如果我们对《红楼梦》文本进行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其中掺杂有他人文笔。这又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有意识的补充或者改动文本;一种是无意识的误抄。从脂砚斋开始,每个版本的抄写者都在里面贡献有自己的作用,这些作用有正有负。
程十发绘、吴世昌题宝钗扑蝶
比如,拿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的楔子而言,在介绍《红楼梦》一书名称的谱系中,其中有一句独特的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句话显然不会是曹雪芹的,它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在里面增加的私货,以便把自己的名字列入谱系之中;另一种可能是:这原本是脂砚斋的批语,被抄写者误当正文抄写了下来。
具体到薛宝钗身上,哪些“非曹雪芹文笔”对其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呢?这里举两个例子供读者朋友一起思考。
先来看看第67回中的一段文字:
改琦绘尤三姐
在不太喜欢薛宝钗的读者看来,这段文字可与第32回金钏死亡时宝钗对王夫人所讲的一段话一起,作为宝钗“无情”的证据。此外,将尤三姐的悲剧解读为“前生命定”,虽是为劝解薛姨妈,但也确实有矮化薛宝钗智商之嫌疑。
但是,第67回文字并非曹雪芹文笔,而是他人补写的一回文字。对此问题,学术界很早就有人指出了。本人也曾于2019年在古代小说网发表过一篇小文章《赝品——<红楼梦>第67回》,简单分析了其非曹雪芹文笔的理由。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收集这方面的资料,读一读。
所以,在评价薛宝钗的时候,此处文字是不合适作为依据的。由于这个问题的共识度比较高,本文就点到为止,不作过多阐述了,下面重点分析一个尚未引起学术界重视的问题,即第22回中一处文本错误与薛宝钗人物形象之间的关系。
先来看看这段文字:
电视剧《红楼梦》中张莉饰演薛宝钗
“宝钗等听了,近前一看,是一首七言绝句,并无甚新奇,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看就猜着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这段文字存在明显的主语逻辑混乱的问题:
费竞绘宝钗扑蝶图
前面说“宝钗等听了,近前一看,是一首七言绝句,并无甚新奇,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看就猜着了”,后面又单独说“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宝钗等”是个集合概念,自然包含了与宝钗一块进贾母房间的宝玉、黛玉和史湘云三人。
庚辰、戚序本、蒙古王府本、舒序本与此相同。甲辰本将“宝钗等”的“等”字删除。俄藏本上有“宝钗等”的“等”字,却没有“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句中的“半日”两个字。程高本不仅将“宝钗等”的等字删除,并进而把“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中的“半日”也删除了。
目前主流的校勘本,此处大多采用庚辰本的文字。也有个别校勘本此处采用甲辰本的文字,如周汝昌先生的《周汝昌校订批评本石头记》(漓江出版社)。
粉彩宝钗扑蝶图条屏
这段文字涉及对薛宝钗人格的评价,如何把握好作者创作这段文字的本意至关重要:是单独讽刺薛宝钗崇拜权威呢,还是旨在揭示大家在权威面前的集体表现呢?
本人觉得后者显然更深刻,更真实地反映了中国古代的集体无意识的权威崇拜情结,更能代表了文章的深度。从“一并将贾环、贾兰等传来,一齐各揣机心”也能进一步体会出这一点。
在第十八回元春省亲的时候,即便是林黛玉,也照样是蠢蠢欲动,想大显身手的,“原来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可见,在元春这个权威面前,林黛玉并没有体现出比薛宝钗淡定多少。《红楼梦》刻画的其实正是崇拜权威这一集体无意识的行为。
别说古代,就是今天,这种情结仍然或多或少存在。别说自己家里出了个类似贵妃这样的人物呢,就算是同乡、同学中出了个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大家通常也都津津乐道,感觉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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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甲辰本到程高本的文字变动,可以明显看出是一个不断丑化薛宝钗形象的过程。甲辰本虽删除“宝钗等”的“等”字,但仍旧保留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这句话中的“半日”,这说明宝钗与宝玉、黛玉、史湘云和探春等在权威面前的表现并非实质性的不同,只是程度上的差异。
因此,甲辰本表现出来的文字改动很可能只是为了克服该段文字存在的主语逻辑混乱的问题,并非想要故意贬低薛宝钗。
与甲辰本不同,程高本则一并删除了本不碍事的“半日”一词,存在明显贬低薛宝钗的故意,应是违背曹雪芹创作这段文字的主要旨意的。
自从清朝以来,就有评论者基于程高本此处的文字来臧否薛宝钗,而他们基于“非曹雪芹文笔”的文本进行的人物评价实则有失公允,久而久之,使得人们对薛宝钗形成固有刻板印象,流毒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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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段文字的逻辑连贯性来看,“宝钗等”的表述方式,本身是没有问题的,“等”字不能删除。因为,宝钗与宝玉、黛玉和史湘云四个人是一起刚刚从外面来到贾母上房的,一起看见小太监拿着灯谜,一起听见小太监传达元春的谕旨,再然后就应该是一起走进观看灯谜的具体内容。
如果没有“宝钗等”的“等”字,就变成了只有宝钗走进看了灯谜内容,而宝玉、黛玉和史湘云则没看灯谜内容就直接写出谜底了,这显然是荒谬的。
因此,这段话的根本问题不是出在“宝钗等”这个集合概念上,而是《石头记》文本抄写过程中遗漏了一个让他们四个人从集体行为转变为各自行为的主语。可以考虑在“口中少不得称赞”这句话前加上“宝钗”一词作为后面内容的主语,从而完成从集体行为到各自行为的转变。
建议修改如下:“宝钗等听了,进前一看,是一首七言绝句,并无甚新奇。宝钗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看就猜着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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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关键主语是《红楼梦》早期手抄本常见现象。下面举两个庚辰本的例子供大家侧面参考一下:
这段引文中,“宝钗日与黛玉迎春姊妹等一处”句中的“宝钗”是校勘者补充上去的,庚辰本原文中无“宝钗”二字。
再看一例:
凤姐听说,忙命快传饭来。一时周瑞家的传了一桌客饭来,摆在东边屋内,过来带了刘姥姥和板儿过去吃饭。
凤姐说道:“周姐姐,好生让着些儿,我不能陪了。”于是过东边房里来。又叫过周瑞家的去,问他才回了太太,说了些什么。(人文社《红楼梦》第6回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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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引文中,庚辰本“又叫过周瑞家的去”这句遗漏了“凤姐”这一主语,人文社《红楼梦》依据庚辰本为底本,此处文字从庚辰本原本文字。因此其校勘方式也是错误的:依据人文本的校勘方式,“于是过东边房里来”就非常容易误解为是凤姐过东边屋里来,而事实上是周瑞家的带着刘姥姥和板儿过东边屋里来。
幸亏甲戌本中有“凤姐”这一主语,才使得我们能确定庚辰本的错误。希望人文本《红楼梦》将来修订的时候能更正过来。
《红楼梦》文本研究是红学研究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也是非常艰辛的苦差事。其他的研究,如人物研究、艺术研究、思想研究等只有建立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立得起来,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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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有人以脂砚斋批语中所说的《红楼梦》一字不能改为由到处胡乱批评,这种论调十分的滑稽。脂砚斋读的是曹雪芹原本文字,而我们读的又是什么文本?我们读的都不知道是几传手的文字,如果没有一代又一代学人辛辛苦苦的校勘考证,根本就没法连贯地读下去。
以上是本文举的两个例子,其观点也是本人研究《红楼梦》的个人看法,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