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员工持股价事关公平、无关条件

联通员工持股价事关公平、无关条件

在规定范围内,适当降低员工持股价格,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但决不能离谱,不能影响公平公正。

针对外界关于联通员工持股价格偏低的质疑,联通方面22日晚间向《证券日报》等媒体表示,员工股权激励是本次混改方案的核心内容。联通混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发布以来,引起社会各方和舆论的高度关注,主流舆论给予充分肯定。但由于一些人对该方案缺乏全面深入了解,也出现一些主观、片面的所谓联通股权激励是“半价福利”、“一夜造富”的歪曲说法和误导性言论。实际上,中国联通混改方案中拟配套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有着非常苛刻的业绩条件限制,企业员工要付出艰辛努力才能得到兑现。

所谓的条件苛刻,包括:联通称,对未来三年设定了很高的业绩增长目标,突出刚性约束,并与限制性股票解锁挂钩。公司选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三个指标作为解锁条件:相比于2017年,2018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得低于4.4%、11.7%、20.9%(2016年为2.2%),且不低于行业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平均水平;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65.4%、224.8%、378.2%(2016年为-95.8%),且不得低于同行业75分位水平;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2.0%、3.9%、5.4%(2016年为0.2%)。根据解锁条件推算,要求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813亿元,利润总额不低于172.18亿元,利润比2016年增长28.6倍;要求2020年收入不低于3044.6亿元,利润总额不低于253.5亿元,比2016年增长42.6倍,等等。

我们并不否认,联通的员工持股的解锁条件比较苛刻,给员工持股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也符合相关规定。关键是,员工持股价格关系的不只是一个单位的改革问题,还要考虑会给面上的改革带来怎样的影响,看这样的持股价格会不会造成不公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也许有人会说,企业员工、尤其是核心员工是有贡献的,在改革过程中多获得一些利益也是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关键是,首先,中国联通是一家垄断企业,其所获得的效益,很大程度上是垄断所致,是在限制了其他所有制企业进入行业的权利后才获得的。所谓的贡献,自然是需要打折的。因此,员工持股的授予价,也不能等同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和企业,不能机械地按规定的最优惠水平确定,而应当提高授予价格,最低不能低于相关规定所确定的价格较高者的75%,而不是50%。不然,对那些真正的经营性企业不公平。

其二,垄断企业中,所谓的核心员工,很多都是管理人员,是行政任命的、靠关系进入和提拔的、近亲繁殖的,那些真正有技术、有能力,但没有关系、没有后台的员工,未必能够得到重用,自然也就很难成为核心员工,无法成为持股者。如此一来,所谓的员工持股,就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成为少数人的盛宴。所以,持股价格过低,也是不合理的,是有违员工持股初衷的。

再者,由于中国联通提出混改的时间较早,声音也较响,在正式停牌前的这段时间,有没有突击进人、突击提拔、突击安排“核心员工”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如果在短时间内安排了很多不符合条件、但进入“核心员工层”的人员,其资格就值得重视,需要认真审视。员工持股是为了激励有贡献的人,突击进入显然对企业没有贡献。至于未来,则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再考虑,而不是现在。

我们并不反对在国企改革中推行员工持股,相反,应当大力鼓励企业这样做。前提是,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所以,中国联通不仅要对为什么这样做的想法说出来,把辩护的理由讲出来,能否也把持股的一并公布出来,让社会来监督一下参与中国联通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对企业做出过贡献,是否有资格享受如此优惠。员工持股,不能成为权力盛宴,这一点,必须明确,也必须守住底线。

更重要的,中国联通的员工持股工作,极有可能成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尤其是央企改革的参照,如果存在较大瑕疵,是不利于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从总体上讲,员工持股不能“一刀切”,不能所有的企业都按政策的红线执行,而必须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授予价格。凡是垄断性行业,授予价格决不能低于规定最高价的75%。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国联通的员工持股在授予价格的确定上,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谭浩俊【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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