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推动固废法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家推荐性标准《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参编单位征集
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执行2019年第四批国家推荐性标准计划的通知》(供销科标字【2020年03号)文件批复,中国再生资源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作为起草单位,起草推荐性国家标准《秸秆收储打包体系建设规范》。现诚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及秸秆设备、秸秆收储运和秸秆相关生产企业参与此标准的意见回馈、现场调研及研讨会等,并欢迎各企业机构参与起草单位。
“2021中国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发酵技术发展与应用研讨会”会议通知
“2021中国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发酵技术发展与应用研讨会”将于第九届上海国际生物发酵产品与技术装备展览会期间举办。此次会议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分会主办,上海信世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承办,11月22日上午10点于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W5馆现场会议中心开幕,欢迎相关部门、科研院校、企业报名参与。
“2021农业固废(生物质)高值化利用论坛”会议通知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分会的协办的“2021农业固废(生物质)高值化利用论坛”将于2021年9月22-24日于长春举办。以“创新资源利用、发展低碳产业”为主题,聚焦农业固废(秸秆、木、麻、玉米芯和甘蔗渣等生物质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关键技术、创新实践。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处置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把贯彻固废法与厅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多渠道、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以省政府名义,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班,出台了相关《考核办法》,连续3年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对市地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聚焦秸秆还田,统筹推动综合利用。加快示范推广“五化”综合利用模式。连续3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特别是2020年,围绕秸秆还田、离田和能力建设三个方面,制定了6项16条具体政策措施,省级先期预拨补贴资金38.93亿元。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队伍。2020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1%。
突出整县推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全省26个畜牧大县实施整县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在80个非畜牧大县423个规模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划定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工作。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
强化政府引导,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全面建立制度机制,探索总结多种回收利用模式。2020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量4146.8吨,回收处置率达到70.9%。我省的农药残液无害化降解和资源化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抓好试点带动,加快推动地膜回收利用。开展肥料废弃包装物与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行动,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85%。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固废法,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治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强化监管重点。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快畜牧大县畜禽粪污整县推进和非畜牧大县规模场粪污治理;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2021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保持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5%。
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总结一批回收处理利用典型,营造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
特别信息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分会探索建立规范可行的农林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与种养殖合作社、收储运环节、再利用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搭建平台,探索秸秆、畜禽粪便、农膜地膜及林业废弃物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模式,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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