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酒后和人发生关系,男子起诉求偿,妻子:我不是自愿的,当时被人翻来翻去
台湾台中一男子意外得知妻子与一名投资男到酒吧饮酒过后,进入旅馆发生性行为,气得先是对妻子提出刑事诉讼,再提民事求偿。但妻子喊冤表示,自己当时喝醉了,被像尸体一样翻来翻去,强调自己无力抵抗,并非自愿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采信女子的说辞,判她免赔,全案确定。
男子表示,妻子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期间,与一名投资男到酒吧饮酒过后,竟进入旅馆发生性行为,他一怒之下提出诉讼,但妻子却未能受到法律制裁,让他身心痛苦不堪,家庭也因此破碎,3名子女均生活在不安之中,因此他决定向妻子提出民事诉讼,求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台币)。

对此,妻子否认与投资男发生性行为,就算有也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另外,她提到,自己大学毕业后就跟丈夫结婚,20多年来担任全职主妇一心投入家庭,丈夫却常年在外沾花惹草,与其他女子发展不正常男女关系,夫妻俩感情早已濒临破碎,且丈夫10多年来无理由拒绝与她恩爱,双方还为此签立同意书,内容指出,男子同意妻子交男友、发生任何性关系,认为丈夫求偿无理由。
法院勘验相关事证后发现,妻子曾在事后传讯向友人求助,内容包括我已经醉了、我就一直不想报案,律师就跟我说就告吧、我真的无力抵抗,他在脱我衣服的时候像尸体一样翻来翻去的脱,因为我就是不能动,采信妻子的说辞,认为她不是故意侵害丈夫配偶权,判她免赔。
但男子不服判决结果决定上诉,台中高分院勘验各项事证后,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将男子的上诉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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