缑氏往事(六)
缑氏往事之六--野味
2020庚子年春,荆楚大疫,染者数万计,江城封。举国防,皆闭户,道无车舟。
有智者言,勿食蝙蝠,勿食野味,赞同者众。
不知何时,吃野味成了一种时尚,似乎更是身份的象征,如果只吃鸡鸭鱼肉,就太平民百姓了。但是,我又听说野味很难煮熟,而且味道酸涩,营养也不过尔尔,不知是真是假。
其实,说起野味,我们小时候也吃过不少。别以为只是山上有野味,水里有野味,我们出生的平原地区,大树上,石头下,草丛中,墙缝间,小河边,田野里,到处都有我们可以打牙祭的美味。
首先要提及的,是麻雀。小时候,房子多是土墙,屋檐处的洞便是麻雀的窝。掏麻雀,是小伙伴们写完作业后,最爱的活动之一。多是男孩子动手,我们女孩子只呆在旁边观看。
他们用绳子捆了大只的玩,遇上小只的,尚未长出羽毛那种,便施舍给我,我便欣喜地取来馒头屑试喂。母亲总是反对我这样做,她说,女孩子小时候玩这个,长大了就不会绣花。如今,我还真不会绣花,大概也有点原因吧。
鲁迅的《故乡》里,有一段少年闺土关于捕鸟的描述。我们小时候,也大都模仿过,只是这方法很不管用,从来没能罩住过麻雀。有时,随便找来两块砖头,一块平放,一块斜靠,隔上一块砖的距离,用小细棍支起,中间撒些小米。没人时,麻雀过来吃米,砖块一塌,偏偏就能砸住了。这种方法,我曾成功过两次,兴奋的跳起来。
吃麻雀的记忆有很多次,大多是父亲捉的,但记不清是否有拔毛开膛那种细节,脑子里唯有的印像,是用泥巴将整只裹起,放在煤灶的炕洞儿里焙烤。
当香味渐渐飘出,我们便迫不及待的去连番查看,泥巴完全干透后,美味也就熟了。磕开泥巴,小麻雀已经从可爱的小玩物,变成了喷香的美味。扯下一条大腿,拨掉皮毛,便可得到牙签粗细的一丝瘦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那如豆如米大的小心肝,都被我们一一尝过。
上小学时,学过一篇《大森林的主人》,里面提到松鸡的吃法,个人认为,同我们吃麻雀的方式相类似。那篇课文的内容,我几十年都没有忘,读到其中描写香味的章节,我脑子里所配合的,全是烤麻雀的香味。
不久前,在一个美食节现场, 看到油炸麻雀串,不贵,一块五一串。三只炸好的麻雀,被串在一个铁签子上。买了一串,扯下后,却有点心惊肉跳。一口没吃,全扔掉了。
再有的美味,便是各种昆虫。记忆中味道最美的,当属棉花虫。试图从网上搜张图片,却没有一张合适的,全是把棉花虫加工成粉,并压制切割成了四方粒 ,据说是用来做鱼饲料。如此,那图片不要也罢。在此,选张棉花图用以分享。
棉花的一辈子,可谓险相环生。有资料说,从它的根茎叶到花到棉铃,都会有不同的虫子,来进行针对性啃咬,共有几十种之多。也难怪,我也偷吃过没长熟的棉铃,甜甜的,那虫子也一定很喜欢。所以,在我的印像里,种棉花要不停地喷农药,造成大多数虫子都有毒,不能吃。
有一种棉花虫是可以吃的。秋天到了,开始收获,大人们把棉花摘下来,摊在晾场上,边晒边挑选,叫做拣花。这时,就会有一些粉红色的虫子,从雪白的棉花里钻出来。我们如获至宝,纷纷抢了抓在手里。
秋天的早上,已很有些寒意。我和哥顾不上冷,跟着母亲去晒棉花,老半天的找花虫,每人能找个十来条,回家便缠着母亲炒给我们吃。母亲用铁勺架在炉子上,三两下就炒好了,再洒上点点盐末,很奇妙的咸香,分分钟就被我们吃下肚。
后来,二舅在缑氏棉花厂上班时,经常带花虫回家,最多的一次带了足足一脸盆。在那种缺吃少喝欠香荤的年代,它们都不是虫子,真真是十足的美味。
还有一些昆虫,我也吃过,就不方便一一例举了。但没吃过蚂蚱之类,当今有些个性餐馆提供各种昆虫,我只能说,儿时吃过的,我大多还敢吃,儿时没吃过的,坚决不吃。
我想,河里捉到的,也可称之为野味。因为小时候,还没有盛行人工养殖,所有河产品,都不是花钱买的。
虾最容易抓,女孩子拿竹篮,在水草里胡乱捞几下,就能捉一些。铁锅里干炒片刻即熟。冬天更容易,河边就能捡到冻死的虾。
鱼比较难捉,亦或是浅水里本就少见。记得82年发大水,村头小河里的水涨了好高,田也被淹了,我们跑去看河,远远望见水面上漂浮着瓜果。河水退下后,自家的田地里居然有鱼,好大的鱼,父亲也在水洼里捡了一条,回家放在水缸里,养了很久。
偶尔也能捉到螃蟹,大点的,身子有三四公分左右,小的居多。无论大小,我们的做法统统只一种,掀去蟹盖后,把这腿脚依然乱弹的活物,放在蒜臼里,加些佐料,胡乱一通捣,捣成蟹泥。之后在油锅里煎,保证不浪费一点。不像现在人吃蟹,挑啊啃啊,桌子上剩下一大堆骨头 ,当然,大闸蟹有点大,不适合我们民间独创的做法。
在所有河产品的美味中,记忆中最香的,当属青蛙腿。哥哥捉到过一只青蛙,记得他说,把青蛙的两条后腿扯下来,然后放生,它还会再长出两条后腿。这话在当年,我是相信的,现在想来不大可能。我们把青蛙的后腿扯下来,用树叶包了,依然是放进炕洞儿里,时间一分分过去,腥膻渐渐变成甜香,一人一根,就这样构筑了我们儿时美好生活的片断。
以上这些,算是经常能吃到的野味了。我似乎还吃过喜鹊,听说是舅舅们捉的。喜鹊比麻雀大很多,不可能用泥巴包起来烤,曾经向母亲求证过,她也说记不清楚了,估计是煮着吃了罢。只恨自已那时年纪太小,既忘了是怎么吃的,又忘了是什么滋味。
舅舅也捉到过野鸭子,那时我已经很记事了,确认是煮了汤,吃了肉,汤里下了面。鸭毛也没有浪费,母亲做了两双厚鞋垫儿,里面塞着野鸭绒毛。我上初中时,冬天用来垫脚。
最后一次吃野味,应该是2002年。那年,新开的厂效益不好,工人平时空闲时间较多。有一次,他们在工厂旁边的香蕉园里,捉到一条蛇,我听说的时候,已经杀好了,有人给我形容,比划着有两斤多蛇肉。
有人出主意,说可以煲龙凤汤,老公便安排人去买了只土鸡,大家一起动手,忙活了好半天。最后,我和母亲儿子也被喊来厂里一起吃。已分不清哪是蛇肉哪是鸡肉。
母亲说,咱们老家人,是不招惹蛇的,这东西有灵气。
之后,我也再没吃过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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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银霞 (网名:周清明,念北) 洛阳 偃师 缑氏 人,70后,现居广东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