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社】新套期会计准则处理解析(含科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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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音频讲解,更通透:

一、套期简介

所谓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C社:通过上述概念,我们了解①主要规避的风险;②涉及两个科目,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③套期会计分为两类公允价值及现金流量变动套期(还有一类,即,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其处理类似现金流量变动套期);④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与旧套期会计准则相比,不再要求高度有效。
二、区分公允价值套期与现金流量套期
具体如何区分,不要强记。只需知道后者主要是对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进行套期,前者是对确定承诺套期。例外情况为,对于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可以作为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作为现金流套期。确定承诺往往表现为已签订合同。例如,10月1日签订合同,约定于次年3月1日美元购买某境外资产,此业务二者皆可归类。
三、使用套期会计的前提条件
(一)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方向呈现相反方向;
②现金流或公允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影响不占主导;
③套期比率等于被套期项目数量/套期工具数量,不应当失衡,如果比例失衡,但风险管理目标未改变的,应当调整数量以达到再平衡。(该条不再要求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比率在80%-125%之间)。
对套期有效性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评估。
(二)套期关系正式指定的书面文件
在套期开始时,企业还必须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四、会计处理
说了这么多生涩的内容后,我们要讲讲会计处理了。首先要知道,即使满足了运用套期会计的所有条件,企业也可以选择使用,准则不强制要求使用。设置科目有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套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四个。在指定后,要将原资产或负债转入被套期项目核算。
(一)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两条腿走路,即,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二者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套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针对被套期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值得注意的是: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能指定为套期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以及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此二者由于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损益,不能作为合格的套期工具。
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为了能够匹配,其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实际利率重新计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对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后的账面价值,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进行后续摊销。我们知道,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实际利率是采用最初始确定的利率,后续不管未来现金流如何变动,实际利率通常不改变,这里适用套期准则后,就得重新计算了。其公允价值变动仍然是计入当期损益。
3、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这个比较拗口,举例就能明白,比如10月1日签订合同,次年3月1日购买某存货,由于签订了合同,因此是确定承诺,由于尚未交易,因此尚未确认。此类合同,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签订合同时即形成负债,但在套期会计下,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在12月31日,即要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被套期项目-确定承诺。
(二)现金流套期
对于现金流套期,一条腿走路,即单设套期工具科目,其公允价值变动套期有效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即套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待被套期项涉及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处置时,一并转入当期损益,如果是预期销售交易,那么在实现销售时,其他综合收益要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如果是采购,则相关存货销售出去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该种处理目的是将套期效果体现在账面上。
五、新报表格式中关于套期会计的项目说明
(一)新利润表格式
1、净敞口套期收益
说明:《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套期损益作了如下明确:
企业应当将“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列示。对构成风险净敞口的一组项目进行套期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和“投资收益”项目之间增设“净敞口套期损益”项目,以单独反映构成风险净敞口的被套期项目在影响损益时结转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该项目应当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部新颁布的利润表格式中,在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之间,增设“净敞口套期收益”科目,用以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但新利润表格式未明确非净敞口套期收益列示,我们认为,虽然《暂行规定》不再执行,但仍可以沿用旧规,即,列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2、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新利润表格式,在“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下设“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该科目针对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有效套期部分,简单理解即为,套期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等于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部分的金额,列示在此科目。
(1)这里也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效套期,不多说,准则一看便知:
无效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后续计量,准则规定还是很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
①转入当期损益
在被套期项目的预期现金流影响损益的当期随同转入当期损益。比如,2个月后预期销售商品,现在启航公司与银行签订期货合同,2个月后银行以当前价格买同等数量商品。那么,2个月内,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待商品实现销售当期,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②转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前述是作为被套期项目的预期交易为卖商品的情形,出售是产生损益,此处作为被套期项目的预期交易为买商品,购买确认资产或负债。那么,相应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就应当在交易实现当期,转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准则原文如下,理解一下:
③其他综合收益是损失的处理。
不管预期交易是出售还是购买,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如果是损失,且预计未来无法弥补的,企业应当在预计无法弥补时,将不能弥补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的处理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仍然会发生(注意这里不强调极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只要预计有可能即可),则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现金储备保留,后续处理同前述;预计不再发生,则转入当期损益。
⑤境外经营净投资
境外经营净投资作为被套期项目,其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套期储备,在该境外经营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现金流量储备后续处理有两种,一种是转入当期损益,一种是转入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
(二)资产负债表列示
新准则报表格式并未明确涉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科目,原《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科目列示作了一些规定,虽然已不再执行,但可供参考:
1、套期工具列示:
企业应当将“套期工具”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列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设有“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项目的,则应当分别在该两项目中列示。
2、被套期项目列示:
企业应当将“被套期项目”科目中归属于存货的余额减去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将归属于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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