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1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1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 一大”),推动医院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决定、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方案和措施。
2.医院建设发展规划。
3.医院重大改革措施。
4.医院年度工作目标。
5.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6.医院重大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7.区县级以上重大奖惩事项。
8.医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9.须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医院中层干部任免、党纪政纪处分。
2.区县以上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向上级和其他单位推荐领导干部。
4.须集体讨论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
(三)重大项目投资
1.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和设计装修方案的确定。
2.不动产的购置及医院重要资产处置。
3.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等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
1.未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度支出或追加预算。
2.须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开支项目。
二、集体决策形式
1.医院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形式主要有:党政联席会、党委会、医院质量与安全委员会会议、重点项目推进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明确表决的议事原则。
2.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医院相关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充分论证。必要时,事项主管部门应当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相关部门和科室应认真履行职责,提出明确的意见、 建议或方案,以供决策参考;
3.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汇报,经集体研究形成共识,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集中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必要时实行票决制;
4.医院相关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后,由院领导班子按照分工或会议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5.“三重一大”事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需对相关内容作出调整或变更的,由负责实施的院领导提出理由或建议方案,在调整或变更前报同类会议重新议定。
三、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二)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须执行会议决策。
(三)党政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将落实情况向医院主要领导或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汇报。
(四)“三重一大”事项按照信息公开规定予以公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有权对“三重 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或不执行集体决定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