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六病版《伤寒论今释》之半表半里部纲领症之第263条
中部病辩证
一、少阳病
1、纲领证
263、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六经病篇之首,各有之为病一条,说者相承,以为本经病之提纲。今复考之,惟太阳、太阴二条,足以赅括本经病状,堪当提纲之名,其余四经,颇不然矣。
阳明之提纲胃家实,是但举承气腑病,遗却白虎经病也;少阴之提纲,脉微细,但欲寐,亦不足尽少阴之病状;观其本篇,及论中用姜附诸证,可以见也。厥阴病自分两种,其一上热下寒,其一寒热胜复(说本小丹波)。提纲亦举其一,遗其一。
本条少阳之提纲,则举其近似之细者,遗其正证之大者,于诸提纲中为尤无理。夫柴胡汤为少阳正证,说者无异辞,论中用柴胡诸条,一不及口苦、咽干、目眩等证,验之事实,柴胡证固有兼此等证者。然阳明篇云:“阳明中风,口苦、咽干。”(百九十七条)又云:“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口苦。”(二百二十九条)苓桂术甘证云:“起则头眩”,真武证云:“头眩、身瞤动。”是口苦、咽干、目眩者,非少阳所独,安得为少阳之提纲?又况“目眩”字,论中他无所见乎? 山田氏云:少阳篇纲领,本亡而不传矣。王叔和患其阙典,补以“口苦、咽干、目眩也”七字者已,固非仲景氏之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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