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旅客因虚假申述,被香港法院判监禁12个月
香港讯 一名内陆男子被控一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的罪名,于三月二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十二个月。
六十三岁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期间以需要留港照顾母亲为理由,向入境处申请延期逗留。入境处在处理有关申请时,发现被告母亲早于被告申请延期前已经离世。
在调查期间,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为使其延期申请得以批准,在明知母亲经已离世的情况下,仍向入境处职员报称需要留港照顾母亲。被告因涉嫌在其申请延期逗留之原因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诉。被告三月二十六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十二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说:「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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