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濒临破产,抛锚无油发电点灯,导致损失650万美金的大碰撞
DZY轮于努瓦克肖特当地时间20XX-06-05 2320L,前后缆绳全部解离,开始右掉头离港。
2330L引航员告知船长,引航站附近有一进港船,要求船长与进港船过绿灯,随即离船。引航员离船后,船长见锚地仅有一锚泊船,即保持航向240,加车。
约2340L,操舵水手发现船首似乎有一条船,船长、三副从海图室跑出来,即令左满舵,但为时已晚,几乎直角碰撞一未点灯锚泊船。碰撞时航向240度,航速7.2节,船位 17°58.3N 016°03.3W。
DZY情况:无人员伤亡,无油泄露污染,无舱室进水,右锚丢失,左锚锚链孔突出部分变形,无法抛锚,进厂修理。直接经济损失约USD6,500,000。
FREE NEPTUNE: 右舷二舱中部水线上约有3米X1.5米破损,10度左倾,无人员伤亡,无油泄露污染,被拖至直布罗陀修理。
DZY轮方过失:
严重疏忽瞭望。船舶离码头后,引水员调整好航向并向船长交代与进口船右对右交会即离船,在引水员下船前后,船长、三副均未对前方进行认真瞭望,麻痹大意,致使对防波堤西南方向锚泊船未发现而盲目改向,严重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有关“瞭望”的规定,直接造成碰撞事故的发生。做与值班无关事情。下引水员后,发现前方梯道灯未关,此时是出港的关键时刻,三副未专心协助船长了望,却忙着去做与航行安全无关的事情,违反《驾驶台常规命令》第3.4:“瞭望人员不得承担可能妨碍其瞭望的其他任务”的规定,船长此时也到海图室查看海图,造成瞭望的空档。
未按航行计划航行,航线临时变更未做充分的风险评估。按船舶航行计划,船离泊出防波堤后应按推荐航向走264度,船长为了拉开与进口船的交会距离,而大幅度向左转,改驶240度,违反中远航运体系文件《船岸船舶航行计划操作须知》第4.6.5中第8点关于改变计划航线的注意事项,随意改变计划航线,对变更后的新航线为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未充分利用导航设备。该轮加装在前方的瞭望雷达就是为了避免雷达的假回波(左侧甲板三部克令会产生假回波),而船舶未能充分利用这部瞭望雷达,片面强调雷达回波不好,又在停泊期间未作检查和调整,开航时未能开启该雷达协助瞭望,违反《驾驶台常规命令》第6.8:关于使用雷达时如何获得碰撞危险的规定,同时船长、三副从离港到船舶发生碰撞均未利用肉眼、望远镜等最最直接的瞭望工具进行瞭望,致使丧失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预警。
FREENEPTUNE方过失:
不听港口劝告选择错误锚地。该轮在努瓦克肖特卸货后,由于没有航次任务,船长选择在港口南面锚地随意锚泊,港口PORT CONTROL已要求该轮离开该锚地,但船长始终未能起锚离港。
严重违反《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由于燃油短缺,船东濒临破产,无法给船舶添加燃油。该轮2013-06-05 2300L停电,全船一片漆黑。未能显示相关锚泊船的号灯。
规则第三十条 锚泊船舶和搁浅船舶
1.锚泊中的船舶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1)在船的前部,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
(2)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并低于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处,一盏环照白灯。
2.长度小于50米的船舶,可以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取代本条1款规定的号灯。
3.锚泊中的船舶,还可以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而长度为100米及100米以上的船舶应当使用这类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