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地产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指引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指引
一 恒大楼盘住宅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指引
根据我中心钢筋含量控制管理规定,为便于全国各地区公司确定钢筋含量控制目标,我中心经对6~8度地震区各类住宅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统计分析,制定恒大楼盘住宅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指引,供上报钢筋含量控制目标时参考。
1、6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注:
1) 钢筋配置方案1:
板钢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梁、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2) 钢筋配置方案2:
板钢筋HRB400;
梁主筋HRB400,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3) 计算钢筋含量指标统一以建筑面积作为基准面积。
当带下沉式大面积空中花园的建筑,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2。
如为两层高的空中花园,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
式中S1是空中花园的投影面积,S2是除空中花园以外的建筑面积。
4) 本指标适用于场地土类别Ⅱ、Ⅲ类,如为Ⅰ类场地应略减,Ⅳ类场地应略增。
5) 本指标适用于基本风压≤0.6kPa以下地区,大于0.6kPa地区的27~32层住宅应略增。
6) 对11层以上高层住宅,本表适用于标准层层高≤3.1米的情况,如超过此层高,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层高÷3.1+1)/2。
7) 低层别墅均按坡屋面不设水平板或拉梁考虑。
8) 本表高层住宅均不设结构转换层,转换层钢筋含量应单独报审。
9) 本数据未考虑施工损耗量,不包括砌体构造柱及砌体拉结筋。包含屋面造型和立面饰线钢筋量。
2、7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注:
1) 钢筋配置方案1:
板钢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梁、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2) 钢筋配置方案2:
板钢筋HRB400;
梁主筋HRB400,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3) 计算钢筋含量指标统一以建筑面积作为基准面积。
当带下沉式大面积空中花园的建筑,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2。
如为两层高的空中花园,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
式中S1是空中花园的投影面积,S2是除空中花园以外的建筑面积。
4) 本指标适用于场地土类别Ⅱ、Ⅲ类,如为Ⅰ类场地应略减,Ⅳ类场地应略增。
5) 本指标适用于基本风压≤0.6kPa以下地区,大于0.6kPa地区的27~32层住宅应略增。
6) 本指标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如为0.15g时用钢量在上表基础上增加2.0kg/m2。
7) 对11层以上高层住宅,本表适用于标准层层高≤3.1米的情况,如超过此层高,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层高÷3.1+1)/2。
8) 低层别墅均按坡屋面不设水平板或拉梁考虑。
9) 本表高层住宅均不设结构转换层,转换层钢筋含量应单独报审。
10) 本数据未考虑施工损耗量,不包括砌体构造柱及砌体拉结筋。包含屋面造型和立面饰线钢筋量。
3、8度区各类住宅工程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钢筋含量指标
注:
1) 钢筋配置方案1:
板钢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梁、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2) 钢筋配置方案2:
板钢筋HRB400;
梁主筋HRB400,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柱、剪力墙暗柱主筋HRB335,箍筋HPB235(直径12及以上HRB335)
剪力墙分布筋HRB335(直径10及以下HPB235)。
3) 计算钢筋含量指标统一以建筑面积作为基准面积。
当带下沉式大面积空中花园的建筑,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2。
如为两层高的空中花园,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1+S1÷S2。
式中S1是空中花园的投影面积,S2是除空中花园以外的建筑面积。
4) 本指标适用于场地土类别Ⅱ、Ⅲ类,如为Ⅰ类场地应略减,Ⅳ类场地应略增。
5) 对11层以上高层住宅,本表适用于标准层层高≤3.1米的情况,如超过此层高,可在表中基础上乘以增加系数K=(层高÷3.1+1)/2。
6) 低层别墅均按坡屋面不设水平板或拉梁考虑。
7) 本表高层住宅均不设结构转换层,转换层钢筋含量应单独报审。
8) 本数据未考虑施工损耗量,不包括砌体构造柱及砌体拉结筋。包含屋面造型和立面饰线钢筋量。
二 酒店及六大中心大跨度钢结构用钢量控制指标
为了控制酒店及六大中心大跨度钢结构成本,制定大跨度屋面钢材含量控制指标。
注:
1、酒店及六大中心大跨度钢结构屋面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钢材包括钢结构杆件、节点、檩条、支座支托及预埋件用钢量,不包括钢承板、彩钢板、钢筋及抗剪连接件。
3、酒店及六大中心大跨度钢结构用钢量控制指标是根据集团设计院提供的鄂州、清新、天津金碧天下钢结构屋面做法及昆明金碧天下原集团同意的做法(详恒方文(成本)-2009-01)制定的,如屋面做法与上述不符时应上报用钢量控制指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三 小区用电负荷报装计算指引
1、概述
为合理控制住宅小区用电负荷报装容量,达到节约工程成本目的,制定本报装计算指引,供各地区公司工作中执行。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住宅小区用电负荷报装容量的计算,不作为施工图设计指引。
3、报装原则
小区用电负荷报装容量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指标及计算系数取值应按照以下原则:切合当地用电实际水平,遵循环保节约精神,以满足实际用电需求为尺度,尽量减少变压器报装容量。
4、住宅用电负荷指标及需要系数
因气候、用电习惯的差异,不同地区用电水平相差较大,在变压器容量报装时应按照下面表4-1至表4-4规定值范围内选取单位用电指标及需要系数。
4.1、 广州市住宅用电负荷指标选取标准
表4-1 广州市住宅用电负荷指标
注:户报装容量累加后不再打系数。
4.2、 广州市以外地区住宅用电负荷指标选取标准
广州市以外地区按A、B两类地区选取不同用电负荷指标,两类地区划分原则为:
A类地区—所在楼盘的气候,基本为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寒冷地区以及部分严寒和温和地区,原则是或者夏天普遍需要使用空调,或者冬天普遍需要采用电采暖,即用电负荷较大的地区。例如:沈阳、南宁、贵阳、天津、西安、太原、洛阳、南京、合肥、上海、启东、武汉、长沙、鄂州、成都、重庆、郑州、南昌、石家庄、济南、广东各地等。
B类地区—所在楼盘的气候,基本为部分严寒、温和地区,原则是夏天基本不需使用空调,并且冬天基本不需采暖或由市政集中供暖,即用电负荷较小的地区。例如:包头、昆明等。
如楼盘所在地区气候或用电情况有别于上述分类,或上述城市分类举例与实际
情况不符时,其负荷指标应通过负荷分析合理确定。
表4-2 A类地区住宅负荷指标
表4-3 B类地区住宅负荷指标
4.3、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选取标准
表4-4 住宅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注:本表以《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版)为依据。
5、公共设施用电负荷指标及需要系数
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的变压器报装容量计算按下表选取用电指标及需要系数:
表5-1 公共设施负荷指标及需要系数
表5-2 电梯需要系数
6、公建用电负荷指标及需要系数
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的变压器容量报装按下表选取用电负荷指标,与住宅一样分A、B两类地区,分类原则见第4.2节,如楼盘所在地区气候或用电情况不同于该分类,其负荷指标应通过负荷分析合理确定。
表6-1 公建负荷指标及需要系数
注:负荷指标允许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7、同时系数
在确定变压器单台容量时需考虑同时系数,变压器容量400kVA及以下时取0.95,400kVA以上时取0.9。
四 小区备用电源选择指引
为合理选择备用电源,特制定本指引。
小区备用电源设置原则:切合当地经济水平及电力设施实际情况,以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最低验收标准为准,采用最经济的备用电源类型。
1、备用电源的选择
1.1 备用电源的选择有两种: eq \o\ac(○,1)通过两路10kV外电相互联络、互为备用; eq \o\ac(○,2)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选择外电还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需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经济的方案。
比较时外电方案应考虑双变压器供电及高可靠供电费等造价;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方案应考虑发电机组及机房环保、配电、采暖保温(北方楼盘)设施及运行费用、消防工程等造价。
1.2 存在二级、三级负荷的小区:
对外电备用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备用两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经济的方案。
1.3 存在一级、二级及三级负荷的小区:
1.3.1 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1)两个电源引自两个不同的区域变电站的小区,能满足一级负荷的用电要求。对外电备用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备用两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经济的方案。
2)两个电源引自一个区域变电站不同主变的小区,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选择取决于当地供电部门和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 eq \o\ac(○,1)供电部门和消防部门有严格规定,两个电源必须引自两个220kV系统的不同变电站。这种情况下必须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一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eq \o\ac(○,2)有的地方供电部门和消防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及电力设施实际情况,认可引自同一个110kV区域变电站不同主变即为双独立电源。这种情况下, 对外电备用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备用两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经济的方案。
1.3.2 二、三级负荷的备用电源:
选择方法与1.2条相同。
2、小区用电负荷等级的划分
确定小区用电负荷的级别,需进行用电负荷等级的划分。
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如下:
2.1 一级负荷: eq \o\ac(○,1)配套豪华酒店的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宴会厅、餐厅、厨房、康乐设施、门厅、高级客房、主要通道等场所的照明用电,电话、电声和录像设备和排污泵、生活泵、主要客梯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等; eq \o\ac(○,2)19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电梯、排污泵、生活水泵、走道楼梯照明的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 eq \o\ac(○,3)大型商场的备用照明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 eq \o\ac(○,4)I类汽车库(>300辆)消防设备、机械停车设备的用电; eq \o\ac(○,5)大型小区的安防、通信、消防、管理等系统用电。
2.2 二级负荷: eq \o\ac(○,1)大型商场的自动扶梯、空调用电; eq \o\ac(○,2)中型商场的备用照明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 eq \o\ac(○,3)六大中心公建的备用照明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 eq \o\ac(○,4)10~18层高层住宅的电梯、排污泵、生活水泵、走道楼梯照明的用电,以及消防设备用电; eq \o\ac(○,5)II、III类汽车库(分别为151~300辆、51~150辆)消防设备的用电; eq \o\ac(○,6)中型小区的安防、通信、消防、管理等系统用电; eq \o\ac(○,7)小区生活水泵房、采暖锅炉房、换热站的用电; eq \o\ac(○,8) 配套豪华酒店除一级负荷以外的其它用电。
2.3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其他用电负荷。
注:本规定以《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为依据。
五 小区采暖方案设计指引
适用范围:严寒及寒冷地区住宅小区。
1、基本原则
1.1 严寒及寒冷地区住宅小区应设集中采暖系统:
1) 采暖系统热源优先采用市政热力供暖;
2) 当不具备市政热力供暖条件时,应根据小区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暖热源方式;
1.2 户内采暖方式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应分户设置采暖热水集配器,按分户调控与计量系统要求设置入户装置。
2、采暖热负荷计算
2.1 住宅小区集中采暖系统按分户热计量设计,分户采暖热负荷计算应符合所在地区'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计算建筑总采暖负荷时,不考虑户间隔墙的传热量;在室内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加热盘管的选型计算中,应考虑户间隔墙的传热量。
2.2 户内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系统,房间采暖设计热负荷应将房间设计温度降低2℃进行房间采暖负荷计算,或按常规散热器系统房间计算采暖负荷的90%~95%选取。
3、小区热力站设计原则
3.1 热力站的规模、位置及数量,一般应考虑下列原则:
1) 热力站设计时,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设计热负荷,其规模应根据用户长期总热负荷确定。分期建设的小区,应统一考虑热力站的位置和站房建筑,工艺系统和设备可一次或分期设计安装。
2) 热力站最大供热范围以不超过本街区为限,且供热半径不宜超过800m。
3) 站房的设计位置宜靠近热负荷中心,应设置在地下层,以减少热力站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2 热力站主要设备的选型:
1) 住宅小区的采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采暖进行设计。散热器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85/60℃,风机盘管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55/45℃,地板采暖系统供回水温度宜为40/30℃。
2) 热交换器的单台出力和配置台数组合应能满足总供热负荷及其调节的要求。
3) 在满足总供热负荷及其调节的要求的前提下,同一供热系统中热交换器的台数不宜少于2台,且不宜多于5台;
4) 住宅小区采暖系统中,不设备用热交换器,当其中一台停用时,其余热交换器的换热量应能满足75%总计算热负荷需要。
5) 在水-水换热系统中,宜采用结构紧凑、传热系统高、自动化程度高的板式换热机组。
6) 住宅小区采暖循环水泵的设备参数应通过详细计算确定,宜按一用一备进行配置;并联运行时,总台数优选2台。
4、小区室外供热管网设计
4.1小区一次、二次管网的敷设安装方式应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小区绿化、总平面布置(包括其他各种管道的布置)、维修方便等因素确定。当采用直埋敷设的安装方式时,直埋敷设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温层、保护外壳结合成一体的预制保温管道,采用无补偿冷安装敷设方式。
4.2 小区室外二次管网设计热负荷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采暖区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设计热负荷。
4.3 小区室外二次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环路计算流量与设计流量之间的差值应在90%~120%之间。当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支线起点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4.4 小区室外二次管网的布置,应考虑采暖负荷的分布、热力站位置、与室外其它管线的关系、与园林绿化的关系、地面建筑物位置以及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六 水源方案设计指引
1、用水定额
1.1当小区总人数≤150000人时,用水定额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有关要求选用。
1.2当小区总人数>150000人时,用水定额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有关要求选用。
1.3如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执行。
1.4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于正常用水量。
2、市政管网水压
2.1了解小区周边市政管网的水压,根据小区地形确定各建筑市政直接供水楼层范围。
2.2直接供水的建筑楼层用户接管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为10m ,二层为12m ,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4m。
3、给水管道
3.1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网,或与市政给水管网连接成环状网。环状给水管与市政给水管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3.2引入管管径计算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有关规定计算,或参照集团公司《住宅设计要求及标准》(2009年版)规定计算。
3.3设有室外消火栓的室外给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DN100mm。
3.4市政给水管DN≥100采用水泥砂浆衬里球墨铸铁管,DN<100采用衬塑钢管。
4、水表设置
4.1水表通常设住宅生活用水表、商业用水表、公共事业用水表。
4.2水表应设在水表井内,水表井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
4.2如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设置。
5、无市政给水管网水源设计指引
5.1当小区周边无市政给水管网时,小区用水需自行解决。
5.2 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
5.3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的取水地段;
2) 可取水量充沛可靠;
3) 原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4) 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5) 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6) 具有施工条件。
5.4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禁盲目开采。地下水开采后,不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及地面沉降。 并应征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
5.5 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
七 小区水池水泵房方案设计指引
为了合理规划小区水池水泵房,减少设备投资,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制定本设计成本控制指引。
1、水池
1.1小区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计算;单体建筑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计算;计算生活水池容积时不包括市政直供水楼层的用水量。
1.2当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时,不设生活水池。
1.3消防水池容积按水池服务范围内最大一栋建筑消防用水量计算。
1.4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1.5生活、消防水池应分别设置。
2、水泵房
2.1水泵房应与水池贴邻设置。
2.2水泵房内一般包括生活给水系统供水设备、消火栓系统供水设备、自动喷淋系统供水设备。
2.3消防供水设备按泵房服务范围内最大一栋建筑所需流量及扬程选型。
2.4消火栓系统静水压力大于1.0MPa、喷淋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采用减压阀或双出口泵分区。
2.5生活给水系统除市政直供楼层外,其它楼层需分区加压供水。分区采用设多套供水设备分区,一般按8~10层范围一个分区考虑;如当地自来水公司有要求时,则按当地要求设置。
2.6生活加压给水泵按如下原则选用:应设置备用泵;采用DL、LG、GDL立式离心泵。
2.7消防水泵采用XBD立式消防泵,或以当地委托的消防公司设计为准。
3、水池水泵房布置应考虑的因素
3.1小区规模及小区内各建筑性质。
3.2小区地形、地势。
3.3小区周边市政给水管网水压情况。
3.4市政规划路或现状路的影响。
3.5小区分期开发建设计划。
八 竖向设计
1、设计原则
1.1 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场地设计的竖向趋势应和原状地形基本保持一致。
1.2 力求场地内土方工程总量最小化,并做到场地内土方填挖平衡,减少土方的内外运输。
1.3 场地竖向设计应处理好场地竖向土方工程和建筑基础埋深、室外综合管线敷设的关系。满足场地内的管线敷设和市政管线的衔接。
1.4 避免出现高边坡和高挡墙。若确实无法避免,应力求高边坡和挡土墙的高度最小化,并将之设计在用地红线处,保证良好的场地内的竖向空间。用地红线处的高边坡和高挡墙布置要满足规划要求的建筑红线退缩。
2、设计指引
2.1 总体规划中的建筑布局应考虑场地竖向因素,合理组织场地内的道路交通系统。居住组团内道路纵坡最小0.3%,最大4%,局部可考虑不大于6%的坡度。组团之间的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要求考虑纵坡。
2.2 场地内的设计标高总体上应高于场地周边的市政道路,尤其是与市政道路相通的出入口区域。
2.3 应适当考虑相邻楼宇首层地面的高差。较陡的山地地形上的高层住宅的首层宜考虑设置局部架空花园和大堂。
2.4 景观湖周边应考虑约2/3以上的亲水界面。紧邻景观湖的高平台的标高不得高出水面2.5米。湖内水面跌落高度不得大于2米。
2.5 应结合山地地形设计山地别墅,设计局部半地下室。
九 地下室平面方案设计指引
(一) 地下室设计
1、使用范围
住宅小区内的地下室
2、地下室的使用功能
2.1原则上地下室只考虑以下使用功能:
(1) 机动车库;
(2) 设备用房;
(3) 非机动车库;
(4) 住户储物库房;
(5) 人防用房;
(6) 半地下的临街商铺。
2.2 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是地下室首先必须设计的主要功能。
2.3 非机动车库和人防用房是根据政府相关要求而设的功能。
(1) 非机动车库:政府职能部门如没有明文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库,一般不设。
(2) 人防用房:因人防用房为不可销售面积,应将人防用房放在后期考虑。
2.4 住户储物库房不是地下室必须设计的功能,原则上不考虑设置。只有当工程成本增加极少并且有利于销售的情况下才考虑设计此类功能
3、地下室的平面特征
按平面布置方式分类:
A. 独立地下室:主要位于18层以下塔楼附近与塔楼完全分开的地下室,主要用于机动车库。
B. 塔楼地下室:18层以上塔楼因结构埋深要求而形成地下室,可以用于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和住户储物库房。
C. 综合地下室:塔楼地下室向外延伸连通而成的地下室,可以综合布置各种功能,同时可以利用塔楼地下室周边停放机动车。
4、地下车库设计原则
4.1 控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使用功能,力求地下室建筑面积使用效益最大
化。
4.2 原则上城市盘不考虑地面停车。
4.3 原则上不设置机械车库。
4.4 尽量考虑综合地下室。
4.5 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面汽车出入口。
4.6 根据开发建设的特点,原则上小区首期不考虑设置地下车库。
4.7非采暖地区宜结合景观绿化设计自然通风采光的半开放式生态地下车库。
4.8 寒冷地区宜结合景观绿化设计自然采光的阳光地下车库。
5、地下车库的外形
5.1地下室的外形应规则简洁,总体尺度应符合集团标准的车位和车道尺寸模数。
5.2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以支护形式优先考虑自然放坡来控制。
6、汽车出入口位置和人员出入口位置
6.1 应做到人车分流。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应避开小区人行主入口,并布置在组团外围,控制机动车进入小区内部。
6.2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不应布置在住宅客厅和卧室的门窗的前方,避免遮挡景观视野。
6.3 与小区景观环境统一设计。
6.4 人员出入口应首先考虑利用塔楼的垂直交通。独立地下车库的人员出入口应利用防火疏散楼梯相对住宅均匀布置
7、车位和车道
7.1 停车位尺寸要求:
中高端楼盘:一个车位保证满足2400mm×5300mm
华府楼盘: 一个车位保证满足2700mm×5700mm
(在人行出入口附近考虑5%数量的2700mm×6000mm车位) 7.2 车道宽度要求:中高端楼盘:5500mm
华府楼盘: 6000mm
7.3 原则上车道两侧都应优先考虑布置车位。
7.4 塔楼下方空间应尽可能利用布置车位,局部可考虑进行结构转换,对多层地下车库尤为有效。
8、地下车库层高
8.1 车位(车道)高度
普通车位
中高端楼盘车库:车位处净高:2.0m;车道处净高:2.2m。
(不含地面耐磨层、找坡高度、上空设备高度)
华府楼盘车库:车道及大部分车位处净高:3.0m;
局部车位尾部处净高度:2.5m
(不含地面耐磨层、找坡高度、上空设备高度)
8.2 设备管道高度
1) 设备管道高度考虑通风管道和消防喷淋。中高端楼盘不大于550 mm(含安装尺寸),华府楼盘不大于600 mm(含安装尺寸)
2) 设备管道应尽量避开梁高较大的位置。局部设备管道交叉的位置,建议结构考虑宽扁梁或单向的反梁。
3) 车库内通风管道主要应布置在车位尾部。
8.3 地面找坡层高度:
1) 按集团标准设计最大厚度不大于150mm
2) 坡度不大于0.5%
3) 地面不考虑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布置在车位尾部
9、地下车库柱网
9.1 应根据最优化的车位布置结构柱网,柱网可不用完全对齐。
10、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疏散楼梯的设置
10.1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优先考虑合用塔楼楼梯作为地下车库疏散,减少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有利于地面景观环境。
10.2 应考虑合用防火分区间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
10.3 应考虑合用防火分区之间通风井。
11、人防地下室
11.1 人防区应首先考虑设置在塔楼下方地下室区域。但不应影响塔楼下方的车位布置
11.2 人防区不宜设计在独立地下车库内
11.3 人防专用的疏散口部楼梯地面尽量考虑平时掩埋
12、地下设备房
12.1 小区内设备用房应尽量集中布置。应尽量设置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并且设备用房应设置在塔楼下;当无地下车库可利用时,应尽量在塔楼下方设置地下设备用房,利用塔楼楼梯疏散。
12.2 发电机房应尽量靠近汽车出入口坡道和地下室端部外墙布置,以便设计发电机房的冷却进排风。
12.3 消防水泵房要紧靠疏散楼梯布置以便直接疏散。
13、自行车库
13.1 位置首先应考虑设置在塔楼地下室。
13.2 应尽量考虑设置夹层。
14、地下室顶板
14.1 地下室覆土厚度要求:
1) 原则上按照覆土800mm操作;
2) 由于种植大树或者敷设管线需要时,可局部堆高或下沉。
(二) 地下室电气设计
1、设计原则
在满足国家规范前提下,地下室电气设计尽量做到节约投资和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
2、地下室变配电所
1) 小区开闭所、公共变配电所及专用变配电所(以下统称电房)原则上设置在地下汽车库或建筑物地下室内。
2) 独立专用地下电房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 不得位于低洼处;
b) 有可靠的预防洪水、雨水、地下水等进入和排出措施,电房内不得有积水及明显潮湿现象;
c) 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去湿设备;
d) 排水泵由双回路供电。
3) 电房面积和尺寸应通过设备平面布置确定,做到布局紧凑合理,留有适当的设备搬运空间和1~2个配电柜备用安装位置。
4) 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不占或少占停车位。
5) 在主电房附近宜设一个小区共用、兼作电气值班、维修、备品存放的房间,面积10㎡左右,并方便出入。
6) 电房不应设在卫生间、厨房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需作双层板。
7) 变压器尽量避免设置在住宅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顶部需做双层板并在板间做隔热处理,并采取适当防电磁波措施。
8) 地下室不止一层时电房不宜设在最底层,只有一层地下室时电房地面完成面标高应比门外地面高不小于100mm,并有其他可靠的防排水措施,电缆沟内应不积水。
9) 配电设备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600mm,当由柜顶进出线时不小于1000mm。
10) 需考虑电缆进出地下室穿越外侧剪力墙的位置、高度以及电缆敷设、弯曲所需空间位置;地下水位高于电缆进出口位置的地区,不宜在电房内设防水套管;进出地下室电缆数量较多时应设电缆进出线小间。
11) 强、弱电电缆从室外直接进出入人防工事时,需设置强、弱电电缆防爆波井。
12) 根据小区智能化设计、物业管理单位及当地管理部门要求的位置、大小设置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监控中心、电信机房、弱电间、强弱电竖井等。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监控中心尽量合并设置。
3、柴油发电机房
1) 柴油发电机房设于地下室内,位置不宜低于地下二层,应靠近一级负荷中心及变配电所。
2) 尽量不占或少占用停车位。
3) 不应设于住宅正下方。
4) 机房进风井、排风井的尺寸需考虑安装消声片所需空间,房内预留安装水淋消烟设施的位置及给排水条件,排烟井应按环保部门要求直通塔楼顶部。
5) 机房地面完成面或机组基础标高应比门外地面高不小于100mm。
6) 机组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1200mm,并满足安装环保设备所需高度要求。
7) 机房设置满足当地消防部门最低验收标准的消防设施。
4、地下室照明
1) 地下汽车库照明设计照度标准按:车道30lx,停车位20 lx。
2) 地下室照明灯具采用简易支架式单管荧光灯,配三基色T8管光源、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
3) 车库部分照明在照明配电箱人工集中控制,按隔灯控制原则配电。
4) 灯具、火灾探测器位置应结合梁位、大型通风管、喷淋头的位置确定。
5、桥架敷设
强、弱主电缆桥架或线槽在停车位上空敷设,管线密集处应与通风、给排水专业综合考虑决定具体位置,管线最低安装位置需满足集团对相应档次地下室车道及停车位净空高度的要求。
(三) 地下室给排水设计
1、基本原则
1.1水池水泵房应尽量布置在塔楼下,泵房内设备布置应紧凑合理,少占或不占地下停车位。
1.2水池不应与电气设备房贴邻设置,无法避免时,应做双墙处理,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1.3主干管应在塔楼底或沿停车位布置。
1.4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计算车道或停车位净高时,应考虑120mm喷淋头高度。
2、给水系统
2.1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不设置地面冲洗给水系统;柴油发电机房预留环保消烟除尘用给水管。
3、排水系统
3.1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的车道出入口处设置截水沟;车库内不设置排水沟,地面排水利用建筑找坡,坡向集水井。
3.2管材选型
3.2.1地下室排水管DN<100采用镀锌钢管,DN≥100采用球墨铸铁管;埋设在结构层内的排水管不考虑防腐,埋设在结构层下的排水管应视具体情况考虑防腐。
3.2.2生活、消防水池溢流排水管及放空排污管采用PVC-U给水管,放空排污管如埋设在结构层内则采用球墨铸铁管。
3.2.3潜污泵排水管采用镀锌钢管。
3.3技术要求
3.3.1电房内陆沟排水就近接至地下室集水井,集水井启泵水位不应高于地沟底标高。
3.3.2电房上方不应布置卫生间、厨房等用水房,如当地供电局同意,结构应做双层板处理。
3.3.3平时汽车库内(含自行车库),采用1m×1m×1m集水井,当有多个集水井时,每个集水井设一台潜污泵。只有一个集水井时,设两台潜污泵;汽车出入口坡道截水沟处集水井尺寸按计算确定,设两台潜污泵;当人防战时用水房集水井兼作平时集水井时,集水井尺寸按人防要求确定,设一台潜污泵。
3.3.4水泵房集水井采用1.5m×1m×1.5m集水井,设两台潜污泵。
3.3.5消防电梯集水井不应直接设在电梯井内,应设在电梯临近处。集水井底低于电梯井底不小于0.7m,有效容积为2.0m3,设一台流量不小于10L/S的潜污泵。
3.3.6当潜污泵电机功率小于7.5KW或出水口管径小于DN100时,采用移动式水泵,否则采用固定式水泵。
3.3.7当有两层及两层以上地下车库时,仅在最底层设置集水井,其它各层设地漏及排水管;当地下车库为人防区时,地漏采用防爆地漏。
3.3.8地下室集水井采用镀锌钢格栅盖板(格栅间距20),下衬一层18目防鼠不锈钢钢丝网;水泵房集水井采用镀锌格栅双格盖板,下衬一层18目防鼠不锈钢钢丝网。
4、消防系统
4.1消火栓系统
4.1.1独立地下汽车库、与塔楼合建的地下汽车库消火栓自成系统时,Ⅰ、Ⅱ、Ⅲ类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Ⅳ类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4.1.2与塔楼合建的地下汽车库且消火栓系统与塔楼一并考虑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最大一栋建筑考虑。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2.1地下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等级Ⅱ级设计。
4.2.2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具体见下表:
4.2.3喷头布置应考虑结构梁的位置,喷头间距2400mm≤S≤3600mm,距端墙的距离S≤1700mm,喷头向上布置,采用直立型喷头。
4.3设备用房自动消防系统
4.3.1设备用房与地下汽车库合建时,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3.2设备用房独立设置且附近没有自动喷淋管道时,柴油发电机房、热水机房应考虑设置其它自动灭火系统。
4.3.3其它设备用房当地消防局没有要求时,则不考虑自动灭火系统;当地消防局有要求时,则按当地消防局要求。
4.4建筑灭火器配置
4.4.1地下汽车库按中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
4.4.2地下汽车库灭火器配置应按计算结果,再乘0.65的修正系数。
5、水池水泵房布置
5.1水池
5.1.1生活水池原则上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若当地有特别要求或对供水水质要求较高时,可采用不锈钢组合焊接式水箱。生活水池应采用独立的结构形势。
5.1.2生活水池(箱)宜设在专用的房间内,其上方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
5.1.3小区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计算;单体建筑用生活水池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计算;计算生活水池容积时不包括市政直供水楼层的用水量。
5.1.4当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时,不设生活水池。
5.1.5服务小区用生活水池或生活水池容积较大时应考虑分成能独立使用的两个(格)。
5.1.6消防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容积按规范计算。
5.1.7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1.8当消防水池容积包括室外消防储水时,应考虑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口或取水井。
5.1.9寒冷及严寒地区的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5.1.10生活、消防水池应分别设置。
5.2水泵房
5.2.1生活供水原则采用变频调速供水设备;在市政供水满足小区用水要求,且当地供水部门有要求的情况下,才采用叠压无负压给水设备供水。
5.2.3加压给水泵按如下原则选用:应设置备用泵;采用DL、LG、GDL立式离心泵。
5.2.4消防水泵采用XBD立式消防泵,或以当地委托的消防公司设计为准。
5.2.5水泵房宜靠近用水大户布置,水泵机组运行噪声应符合国家规范有关规定。
5.2.6水泵房内应设排水设施;通风应良好,不得结冻。
5.2.7水泵房高度应满足水泵、气压罐、控制柜、管道的安装要求。
(四) 地下室通风系统设计
地下室通风系统包括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平时通风系统和消防防排烟系统,为了全面控制地下室通风系统的工程设备投资及设计质量,制定本成本设计控制指引。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
1、地下汽车库
1.1 设计依据
1.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4条:地下汽车库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1.1.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第6.3.4条: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
相关条文说明中规定:汽车出入不频繁时,实际换气量可以减少,故宜选用变速风机以作调整。
1.1.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第4.4条:
1) 按单层停放的汽车库,排风量按体积换气次数计算:
当车库层高小于3m,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当车库层高大于3m,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
商业建筑汽车出入频率较大时,按6次/h换气次数;
出入频率一般时,按5次/h换气次数;
住宅建筑等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按4次/h换气次数。
2) 汽车全部或部分为双层、多层停放时,宜按每辆车所需排风量计算:
商业建筑汽车出入频率较大时,取每辆车500m3/h;
出入频率一般时,取每辆车400m3/h;
住宅建筑等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取每辆车300m3/h。
1.2 地下汽车库通风风量计算的设计指引:
1.2.1 单层停车库的平时排风风量:当车库层高小于3m,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车库层高大于等于3m,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住宅建筑的地下汽车库按4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风风量。
(注:汽车库的风量计算面积应按照车库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不应按照车库防火分区的面积计算)
1.2.2 机械停车库的平时排风风量:当车库汽车全部或部分采用双层以上机械停放时,住宅建筑的地下汽车库按每辆车300 m3/h的排风量计算。
1.2.3 消防排烟风量: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按6次/h换气次数计算排烟风量。
1.2.4 平时送风系统设计:汽车库设有分布均匀且可开启的门窗,或有开敞的车辆出入口时,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进风的通风方式;当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机械进、排风系统,进风风量应小于排风风量,按排风风量的70~80%选取,且不应小于该防火分区中排烟风量的50%。
1.2.5 消防补风系统设计:当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内设有分布均匀且可开启的门窗,或有开敞的车辆出入口时,采用机械排烟、自然进风的排烟方式;当开敞的车辆出入口设置有防火卷帘或防火分区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设置消防机械进风系统,补风风量按照排烟风量的50~60%选取。
1.3 地下汽车库通风风机设备选型的设计指引:
1.3.1 平时排风风机兼作排烟风机;平时送风风机兼作消防补风风机。
1.3.2 排烟风机的设备风量应根据计算排烟量考虑1.1的安全系数。
1.3.3 排风风机按双速风机设计,采用3:2的变极调速控制,风机高速运行排烟、低速运行排风,成本低,节能效果好。
1.3.4 送风风机的设备风量根据排风风机的设备风量进行选取。
1.4 地下汽车库通风管路的设计指引:
1.4.1 车库排风主干管的控制风速按平时低速排风风量计算,风速取9~10m/s;风机高速运行排烟时,风管主干管风速约为15m/s,满足消防规范要求;车库送风主干管的控制风速按7~8m/s。
1.4.2 车库送风、排风风管主干管的控制尺寸:恒大华府楼盘的地下车库中,风管设计最大高度为500mm,其中风机房内以及风管主干管进出机房的局部空间,受空间限值时风管设计高度可控制在800mm以内;其它楼盘的地下车库中,风管设计最大高度为400mm,其中风机房内以及风管主干管进出机房的局部空间,受空间限值时风管设计高度可适当增加,当应保证风管下车位和车道的净空高度2.2m。
1.4.3 地下车库采用风管式机械通风系统,按上排风进行气流组织设计,通风风管的材料采用镀锌钢板,厚度满足规范要求;风管管路应尽量布置在停车位上方,通风风口的布置应保证气流分布的均匀,减少通风死角。
1.4.4 地下车库排风风口兼排烟风口,风口的布置应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风口距最不利排烟点的有效距离不应大于30m。
1.5 其它:
1.5.1 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中,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防烟分区的划分采用从结构顶板下突出不小于0.5m的结构梁。
1) 对于单层停车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防火分区,应分为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计一套排风系统,即该防火分区按两套排风系统进行设计;当需要设计机械送风时,按一套送风系统进行设计。
2) 对于采用机械停车的地下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为2600㎡,该防火分区可设计一套机械排风系统,即一套排风设备负担两个防烟分区。
1.5.2 排风/排烟风机、送风风机应尽量布置在风机房内,当风机最大设备风量大于30000m3/h时宜采用落地安装,风机宜采用低噪声箱型离心风机。
1.5.3 地下汽车库排风系统的排风风口宜采用侧式安装,风口采用单层百叶。
1.5.4 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应设计对内的消声措施,可采用消声静压箱或风管消声器;对于恒大华府项目的地下汽车库,当通风系统噪声对外影响比较大时,还应设计对外的消声措施。
1.5.5 风机房的设计尺寸采用满足风机安装、维修需要的最小尺寸,不宜过大。
1.5.6 其它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2、地下自行车库
2.1 设计依据:
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第4.1.4 条及其条文说明中规定:自行车库为戊类物品库,自行车以及摩托车库为丁类物品库。
2)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第6.1.3条及其条文说明中规定:丙、丁、戊类物品库宜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2.2 通风系统设计指引:
1) 地下自行车库如果与地下车库是开放式的,共一个防火分区,则地下自行车库的通风排烟设计与车库共用一套系统。
2) 独立防火分区的地下自行车库: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采用自然排烟;
人防工程内的地下自行车库,按3~4次/h换气次数设计机械通风系统,消防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其它地下自行车库,按3~4次/h换气次数设计机械通风系统,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排烟系统由当地消防部门规定。
3、地下室设备用房
3.1 电气设备用房:
1) 电气设备用房的通风风量按房间散热量计算或参照通风指标估算确定。
2) 地下室风冷发电机房位置设计时,应与土建专业协调解决尺寸比较大的冷却排风、进风风井的位置,防止送风、排风气流的断路,影响发电机排热效果。
3) 地下电气设备用房不考虑消防排烟;电气设备用房区,长度超过2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计排烟措施,内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应与设备用房的排风系统结合设计,以简化系统设计。
4) 地下室发电机房的房间通风系统应设计为独立系统。
5) 电气设备用房的通风系统不应与车库通风系统共用一套系统。
3.2 水泵房、制冷机房、锅炉房、换热站等:
1) 该类房间的通风系统不宜与其它房间共用一套系统,防止噪声的传播。
2) 对于恒大华府项目地下车库,当该类房间的通风系统噪声影响车库或室外住宅时,应设计相应的消声措施。
4、其它:
4.1 地下室通风风井与通风机房应相邻设置;同一防火分区内的2个排风机房应尽量分散布置,以方便布置排风风管;不同防火分区的风井宜共用,以减少地下室风井的设置数量;通风风井与通风机房宜布置在地下室不方便停车的区域。
4.2 地下室的排风风井、送风风井在首层地面的设计,应尽量保证规范要求的距离,既要防止送、排风气流的短路,又要防止排风对小区人流的影响。
4.3 土建专业应对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设计加压送风风井。
十 主体结构设计指引
1、 主体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
1) 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
2) 结构平面形状应尽量简单、规则,尽量减少扭转的影响。
3) 建筑物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刚度变化均匀。
4) 结构布置要受力明确,传力途径直接简单。
5) 保证构件的延性,避免脆性破坏。
6) 保证足够的结构刚度,满足高层建筑结构位移的要求,减小结构的P-Δ 效 应。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构在地震中失稳和倾覆。
7) 尽量减轻结构的自重,减少地基土压力,减小结构的地震反应。
8) 加强结构空间整体性能,宜有尽可能多的超静定次数,具有多道抗震防线。
9) 结构构件的设计应遵循'强节点弱构件、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压弱拉'的原则。
2、主体结构体系的选用原则
2.1、高层建筑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刚度和变形能力;
2) 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受重力荷载、
3) 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4) 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
2.2、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尚宜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的竖向和水平布置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突变和扭转效应而形成薄弱部位;
2)宜具有多道抗震防线。
2.3、实际工程中主体结构体系的选用
目前我国常用的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等。不同的结构体系其承载能力、刚度和变形能力均不相同,应根据建筑高度、建筑用途、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综合考虑,选取合理的结构体系。 对于纯粹的高层住宅建筑,考虑到建筑平面中隔墙较多和使用美观等因素,多采用剪力墙结构体系。和框架-剪力墙结构相比,剪力墙结构空间整体性较好,具有更好的抗震性能,一般来说,剪力墙结构用钢量也比框架-剪力墙结构少。
具体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配套公建:以普通框架结构为主,特殊情况可考虑框架-剪力墙结构。
2) 6层以下多层住宅及别墅采用框架结构,根据建筑需要及抗震要求采用异形柱或矩形柱。
3) 6层以上12层以下小高层住宅楼需设置钢筋砼电梯井,优先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柱可根据建筑需要及抗震要求采用异形柱或矩形柱。
4) 12层以上高层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
3、合理的房屋高度和高宽比
3.1、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和最大高宽比:
普通高层住宅其建筑高度应控制在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的允许范围内,高宽比不宜超过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宽比。若突破上述限值,则须按照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进行设计,其结构抗震等级、有关的计算和构造措施均会相应加严,从而造成工程投资的增加。例如设防烈度为七度的剪力墙结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主体高度≤80m时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主体高度>80m时其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而B级高度其结构抗震等级为一级。再如结构位移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1.5,而B级高度为不应大于1.4;结构周期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而B级高度为不应大于0.85,这些差别都将令工程造价有较大的增加。
3.2、确定抗震等级的临界主体高度。
高层建筑其抗震等级与建筑高度、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结构体系、建筑场地土类别等均有关系,不同的结构体系有不同的确定抗震等级的临界主体高度,超过这个临界高度后建筑抗震等级将提高一级,建筑抗震等级越高,工程造价也就越高,因此对主体高度在临界高度附近的建筑应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在Ⅱ类场地土上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的乙类建筑,剪力墙结构的临界高度为80m,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临界高度为60m, 框架结构的临界高度为30m。以我公司超豪华户型的高层空中花园洋房为例,设防烈度为七度时,23层的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各层层高均为3.5 m,则其主体高度为80.5m,结构抗震等级为二级,若我们将主体高度控制在≤80m时其结构抗震等级将降为三级,只是0.5m的高度,就可以令整栋建筑抗震等级降低了一级,也使工程建设成本得到很好的控制。
4、高层住宅主体结构平面、竖向布置的基本要求
4.1、平面布置
原则上来说,结构平面形状应尽量简单、规则,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均匀,避免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避免应力集中的凹角、收缩,避免楼、电梯间偏置。建筑平面越简单规则对称,结构刚度中心和质量中心将越接近,将大大减小结构的扭转效应,从而达到节省工程投资的目的。梁柱、剪力墙平面布置还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保证建筑的美观实用。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除了上述原则外,其平面布置尚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长度不宜过长,突出部分长度L、l不宜过大,L、l等值满足以下要求:
6、7度设防烈度,L/B≤6.0, l/Bmax≤0.35,l/b≤2.0;
8、9度设防烈度,L/B≤5.0, l/Bmax≤0.30,l/b≤1.5;
2) 不宜采用角部重叠的平面图形或细腰形平面图形;
3) 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面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4) 剪力墙尽量对称布置,贯通全高。
5) 当建筑物平面形状复杂而又无法调整其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使之成为较规则的结构时,宜设置防震缝将其划分为较简单的几个结构单元。不设防震缝时,应进行更细致的抗震验算并采取加强措施。
4.2、竖向布置
4.2.1 高层建筑的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避免有过大的外挑和内收。结构的侧向刚度宜下大上小,逐渐均匀变化,不应采用竖向布置严重不规则的结构。结构刚度沿竖向突变、外形外挑或内收等,都会产生某些楼层的变形过分集中,出现严重震害甚至倒塌。这些楼层将是结构薄弱层,必须采取更严格的计算措施和构造措施,工程造价也将因此大大增加。例如某楼层抗侧刚度小于其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或结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承载力小于其上一层的80%,或某楼层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其薄弱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特一、一、二级转换构件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另外还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8、1.5、1.25,8度抗震设计时转换构件尚应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高位转换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尚宜提高一级采用。上述竖向不规则结构对于计算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三维空间分析软件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宜采用弹塑性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验算薄弱层弹塑性变形,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更可靠的抗震加强构造措施。由于计算工作繁复,设计单位往往对无法计算清楚的地方采用加大截面、增加配筋等手段来进行加强,这样就对工程建设成本的控制非常不利。
4.2.2 竖向构件布置应该经济合理,在满足结构抗侧刚度和抗扭刚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剪力墙的数量和墙肢截面面积,降低建筑的刚度,减小结构的地震反应。应尽量避免采用一字型剪力墙和短肢剪力墙。对于墙肢较长又无法减小长度的剪力墙,应采用开洞等手段将它设计成联肢剪力墙,使之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能吸收和耗散更多的地震能量,这样才能满足抗震设计增加结构超静定次数,具有多道抗震防线的要求,使结构形成总体屈服机制。
4.2.3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其竖向布置尚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房屋高度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的0.75倍,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不宜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的0.9倍,且水平外挑尺寸不宜大于4m。
2) 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
3) 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
5、荷载与地震作用
高层建筑的重力荷载主要包括结构自重和使用活荷载,是高层建筑承受的长期发生作用的最基本荷载。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的质量大小、建筑的地震反应大小、结构构件尺寸、地基基础大小等等。水平荷载主要是地震作用和风荷载。重力荷载直接决定了建筑物的质量的大小,而建筑物的质量是建筑物的重要固有特性,是地震作用计算、结构振动特性计算的基础数据,建筑物质量越大,建筑物对地震的反应越大,作用在建筑结构上的地震作用也就越大,结构构件的截面和配筋、结构基础也将越大,从而工程投资也将加大。
因此结构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应尽量采用轻质高强的建筑材料,减轻建筑物自重,减小地震反应和地震作用,减小基底应力。
2)使用活荷载在设计时应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折减。
3)应注意重力荷载计算的准确性。目前我国最常用的多高层建筑结构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软件SATWE在计算荷载时,未扣除板与梁柱剪力墙重叠部分的重量,这部分引起重力荷载增加约10%~20%。
根据对以往设计的工程的统计,剪力墙结构的高层住宅其结构平均质量为14~17kN/m2,20层以下取中下限,30层左右取上限,可供设计时作为判别结构重力荷载设计是否合理的参考依据。
6、多高层建筑结构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软件SATWE的一些主要计算参数的选取
1)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角: 一般情况下取0度,平面复杂(如L型、三角型)或抗侧力结构非正交时,理应分别按各抗侧力构件方向角算一次,但实际上按0、45度各算一次即可;当程序给出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时,可按该方向角输入计算,配筋取三者的大值。根据抗震规范5.1.1-2规定,当结构存在相交角大于15度的抗侧力构件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2) 钢筋砼容重:考虑饰面的影响及扣除板与梁柱剪力墙重叠部分的重量,框架结构取25kN/m3,剪力墙结构取26~27kN/m3。
3) 周期折减系数:周期折减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考虑填充墙刚度对计算周期的影响,折减得越多,地震作用越大。框架结构填充墙较多时取0.6~0.7,填充墙较少时取0.7~0.8;框架-剪力墙结构填充墙较多时取0.7~0.8,填充墙较少时取0.8~0.9;剪力墙结构填充墙较多时取0.9~1,填充墙较少时取1。
4) 计算振型个数:按侧刚计算时:单塔楼考虑耦联时应大于等于9;复杂结构应大于等于15;N 个塔楼时,振型个数应大于等于N×9。地震作用有效质量系数要大于等于0.9,基底的地震剪力误差已很小,可认为取的振型数已满足要求。
5) 是否考虑偶然偏心:高层建筑计算单向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6) 是否考虑双向地震扭转效应: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不应与偶然偏心同时考虑。
7) 梁端弯矩调幅系数: BT = 0.85。
8) 梁设计弯矩增大系数: BM = 1.00。已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时,宜取1.0,对于住宅、办公楼等活荷载较小的建筑,宜取1.0。
9) 连梁刚度折减系数: BLZ = 0.70。一般工程取0.7,位移由风载控制时取≥0.8,为保证连梁承受竖向荷载的能力,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
10) 中梁刚度增大系数: BK = 2.00。
11) 梁扭矩折减系数: TB = 0.40。
12) 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 RSF = 1.00。
7、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一些控制性的目标参数
高层住宅由于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平面形状一般由建筑专业确定,结构设计人员只能在此基础上想办法提升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因此,高层结构设计的难点在于竖向承重构件(柱、剪力墙等)的合理布置。要判断一个结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且具有足够的安全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 竖向构件的轴压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的延性。一级(9度)的抗震墙,底部加强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轴压比不宜超过0.4,一级(7、8度)的抗震墙不宜超过0.5,二级的抗震墙不宜超过0.6。独立小墙肢其轴压比相应减小。
框架柱轴压比规定如下表。
当采用C60以上高强砼,柱剪跨比小于2时,轴压比限值应比上表适当从严。当采用沿柱全高加密井字复合箍、设芯柱等加强措施时,轴压比限值可比上表适当放宽。
2) 位移角(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 :主要为控制结构的抗侧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使用要求,避免结构出现较大的P-Δ 效应。剪力墙结构不宜大于1/1000,框架结构不宜大于1/550。
3) 位移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比值):主要为控制结构平面规则性,以免形成扭转,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A级高度高层建筑位移比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4) 周期比(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主要为控制结构扭转效应,减小扭转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5) 剪重比:主要为控制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确保结构安全性。
具体规定详下表。
剪重比是一个灵活的指标,不能绝对化,更不能孤立地来看待它,而应该结合刚度、周期等其他因素来统一考虑。规范之所以作剪重比的要求,是由于地震影响系数在长周期段下降较快,对于基本周期大于3.5s的结构,由此计算所得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效应可能太小。而对于长周期结构,地震动态作用中的地面运动速度和位移可能对结构的破坏具有更大影响,但是规范所采用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尚无法对此作出估计。出于结构安全的考虑,增加了对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规定了不同烈度下的剪力系数,以弥补加速度反应谱的不足,结构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应据此进行相应调整。当楼层计算水平地震剪力不满足剪重比要求时,可相应调整增加楼层的地震剪力来满足剪重比要求。但是调整增大的幅度不应大于1.2,调整幅度大于1.2时应调整结构抗侧刚度而不是简单地增大楼层地震剪力来满足剪重比的要求。
6) 侧向刚度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竖向规则性,以免竖向刚度突变,形成薄弱层,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70%或其上相邻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
7) 层间受剪承载力比:控制竖向不规则性。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80%,不应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
8) 刚重比:主要为控制结构的稳定性及P-Δ 效应,以免结构产生滑移和倾覆。剪力墙结构刚重比≥1.4,框架结构刚重比≥10时,结构满足整体稳定要求。剪力墙结构刚重比≥2.7,框架结构刚重比≥20时,可不考虑结构P-Δ 效应。
9)振型参与质量:主要是保证计算中考虑了足够多的振型数,保证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得到的结果不至于失真,振型个数一般可以取振型参与质量达到总质量90%所需的振型数。
8、主体结构构件材料要求
1) 现浇框架梁、柱、节点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时,不应低于C30;按二~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C20。现浇框架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40;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宜大于C60,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不宜大于C70。
2) 剪力墙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带有筒体和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3) 筒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4) 钢筋:
a. 竖向构件纵筋采用HRB335,箍筋采用HPB235或HRB335,水平分布钢筋采用HRB335。
b. 梁:对于跨度较大内力较大的梁,纵筋采用HRB400,箍筋采用HPB235或HRB335;对于跨度较小内力较小的梁,纵筋采用HRB335,箍筋采用HPB235。应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梁钢筋级别。
c. 板:纵筋采用HRB400或HPB235,应根据计算及构造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钢筋级别。
9、主体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构造要求
1) 框架结构的主梁截面高度hb可按(1/10~1/18)lb确定,lb为主梁计算跨度;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00mm,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4。
2) 矩形截面框架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250mm,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00mm;圆柱截面直径不宜小于350mm。框架柱剪跨比宜大于2,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3) 剪力墙结构: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16,且不应小于20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当为无端柱或翼墙的一字形剪力墙时,其底部加强部位截面厚度尚不应小于层高的1/12;其他部位尚不应小于层高的1/15,且不应小于180mm;按三、四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0,且不应小于16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其截面厚度不应小于层高或剪力墙无支长度的1/25,且不应小于160mm;当墙厚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验算墙体的稳定。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60mm。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
较长的剪力墙宜开设洞口,将其分成长度较为均匀的若干墙段,墙段之间宜采用弱连梁连接,每个独立墙段的总高度与其截面高度之比不应小于2。墙肢截面高度不宜大于8m。
4) 结构板厚度:
a. 板厚应尽量与板跨相匹配,以适用经济配筋率,同时参照下表选取:
b. 斜屋面水平梁板的设置
原则上不设水平梁板,建筑要求除外。如结构设计及计算需要设置水平梁时,可考虑设置斜屋面下水平梁,水平梁的设置位置应协调建筑确定,尽量设置在有墙处,但是不设水平楼板。
十一 大跨度结构方案设计指引
为了有效控制大跨度楼盖、屋盖结构成本,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楼盘大跨度楼盖、屋盖。
1、大跨度楼盖、屋盖结构型式
应根据楼盖或者屋盖跨度、荷载等工程条件选择合理的结构型式。常用的大跨度结构型式有:①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经济适用跨度为25m以下;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经济适用跨度为15~40m;③钢桁架,经济适用跨度为30~60m;④网架结构,经济适用跨度15~100m;⑤其它索、膜等空间结构。
2、荷载及作用
在满足建筑功能、防水、隔热等要求前提下应尽量减轻大跨度楼盖、屋盖自重。
对雪荷载敏感的大跨度结构,基本雪压应适当提高。高低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应按规范取值。
8、9度抗震设防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3、大跨度楼盖、屋盖结构高度
应根据楼盖或者屋盖跨度、荷载、建筑功能(净空要求)设计合理的结构高度。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经济高度一般为跨度的1/8~1/15;预应力结构1/18~1/20;钢桁架1/12~1/15;网架结构1/14~1/18。
4、大跨度楼盖、屋盖结构支座
应根据主体结构和大跨度结构平面合理设计结构支座节点。支座节点应采用传力可靠、连接简单的构造形式,并应符合计算假定。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通常采用刚接节点,当支座水平力较大时可以放松水平约束采用滑动支座。钢结构常用支座型式有:①平板压力支座,适用于较小跨度;②单面弧形压力支座节点,适用于中小跨度;③双面弧形压力支座节点,适用于大跨度;④球铰压力支座节点,适用于多支点的大跨度;⑤板式橡胶支座节点,适用于大中跨度。
十二 转换层结构设计指引
1、转换层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
1) 选择合理的转换结构构件。在高层建筑结构的底部,当上部楼层部分竖向构件(剪力墙、框架柱)不能直接连续贯通落地时,应设置结构转换层,在结构转换层布置转换结构构件。转换结构构件可采用梁、桁架、空腹桁架、箱形结构、斜撑等。不应采用传力复杂、抗震不利的平厚板转换。
2) 结构平面形状应尽量简单、规则、对称,水平荷载的合力作用中心与结构刚度中心应尽量重合,以减少结构扭转的不利影响。
3) 应使尽可能多的上部竖向构件能向下落地连续贯通,核心筒应上下连续贯通。
4) 转换层结构应传力直接,尽量避免多级复杂转换。
5) 应尽量强化转换层下部结构刚度,弱化转换层上部结构刚度,使上下主体结构侧向刚度尽量接近,平滑过渡。应尽量提高转换层下部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和延性,还应保证转换层上部1~2层不落地剪力墙承载能力和延性,避免不落地剪力墙根部的破坏。
6) 9度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带转换层的结构。
7) 转换层结构的设置楼层应尽量降低。底部大空间部分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结构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底部带转换层的框架-核心筒结构和外筒为密柱框架的筒中筒结构,其转换层位置可适当提高。
8) 与转换层相邻楼层的楼板应适当加强。
9) 转换层结构的计算、截面设计及构造措施等还应满足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的有关规定。
2、转换层结构布置
1)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落地剪力墙和筒体底部墙体应加厚;
b. 转换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的侧向刚度比应符合下面规定;底部大空间为1层时,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剪切刚度比γ表示转换层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γ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不应大于3,抗震设计时γ不应大于2。底部大空间层数大于1层时,其转换层上部与下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γe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e不应大于2,抗震设计时γe不应大于1.3。当转换层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楼层侧向刚度尚不应小于相邻上层楼层侧向刚度的60%。
c. 框支层周围楼板不应错层布置;
d. 落地剪力墙底层洞口宜设在墙体中部;转换梁上1层不落地剪力墙内不宜设边门洞,不宜在中柱上方设门洞;剪力墙洞口宜上下对齐,以形成明确的墙肢,当不能避免小墙肢时,其截面高度不得小于3倍墙肢厚度。
e. 长矩形平面建筑中落地剪力墙的间距l宜符合以下规定:
非抗震设计:l≤3B且l≤36m;
抗震设计:
底部为1~2层框支层时: l≤2B且l≤24m
底部为3层及3层以上框支层时:l≤1.5B且l≤20m
其中 B——楼盖宽度。
f. 落地剪力墙与相邻框支柱的距离,1~2层框支层时不宜大于12m,3层及3 层以上框支层时不宜大于10m。
2) 转换层楼板不应在大空间范围内开大洞口。楼、电梯间处宜将其周边落地剪力墙围成筒体。
3) 转换层上部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宜直接落在转换层的主结构上。当结构竖向布置复杂。B级高度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的结构转换层,不宜采用框支主、次梁方案。
4) 框支梁截面中心线宜与框支柱截面中心线重合,框支梁截面中心线宜与转换层上部不落地剪力墙截面中心线重合。
3、转换层结构房屋高度和抗震等级
1)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
2)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抗震等级
3)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尚宜按上表的规定提高一级采用,已经为特一级时可不再提高。
4、转换层结构构件材料
1) 砼:转换层楼面应采用现浇楼板,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框支梁、框支柱、箱形转换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不应低于C30。落地剪力墙在转换层以下的墙体不应低于C30。
2) 钢筋:
a. 竖向构件纵筋采用HRB335,箍筋采用HPB235或HRB335,水平分布钢筋采用HRB335。
b. 梁:对于框支梁或跨度较大内力较大的梁,纵筋采用HRB400,箍筋采用HPB235或HRB335;对于非框支梁,梁跨度较小内力较小时,纵筋采用HRB335,箍筋采用HPB235。应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梁钢筋级别。
c. 板:纵筋采用HRB335。
5、转换层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构造要求
1) 框支梁截面宽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应方向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其上墙体截面厚度的2倍,且不宜小于400mm;当梁上托柱时,尚不应小于梁宽方向的柱截面宽度。梁截面高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1/6,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1/8;当梁高受限时可采用加腋梁。
2) 框支梁截面组合的最大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3)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 V≤0.20βCfcbh0
4) 有地震作用组合时 V≤(1/γRE)(0.15βCfcbh0)
5) 框支梁不宜开洞。若需开洞时,洞口位置宜远离框支柱边,上、下弦杆及开洞部位应加强,被洞口削弱的截面应进行承载力计算。
6) 当框支梁上部的墙体开有门洞,洞口靠近框支梁端部且梁的受剪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框支梁加腋或增大框支墙洞口连梁刚度等措施。
7) 框支柱截面轴压比要求:
8) 当采用C60以上高强砼,柱剪跨比小于2时,轴压比限值应比上表适当从严。当采用沿柱全高加密井字复合箍、设芯柱等加强措施时,轴压比限值可比上表适当放宽。
9) 框支柱截面的组合最大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0)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 V≤0.20βCfcbh0
11) 有地震作用组合时 V≤(1/γRE)(0.15βCfcbh0)
12) 框支柱截面宽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400mm,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450mm;柱截面高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框支梁跨度的1/15,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框支梁跨度的1/12。
13) 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墙肢轴压比要求:
14) 当框支梁上部的墙体开有边门洞时,洞边墙体宜设置翼缘墙、端柱或加厚,并应按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进行配筋设计。
15) 转换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与转换层相邻楼层的楼板应适当加强。
16) 落地剪力墙和筒体外周围的楼板不宜开洞。楼板边缘和较大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其宽度不宜小于板厚的2倍。与转换层相邻楼层的楼板也应适当加强。
十三 公建空调方案设计指引
为了有效控制公建空调系统冷热源的方式及其机组装机容量,制定本设计成本控制指引。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设置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包括:酒店、会议中心、运动中心、健康中心、娱乐中心、饮食中心、商业中心、综合楼、住宅裙楼商业空间等。
1、基本原则
1.1 应根据公共建筑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与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与能源状况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确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方式,并应优先选择能耗低、经济性好的冷热源方案。
1.2 公建空调工程必须进行每一个空调房间或区域的热负荷和逐时逐项冷负荷计算,作为冷热源装机容量确定的计算依据,同时不应无原则地增加富裕量。
1.3 公建空调系统空调房间或区域的室内空气温湿度计算参数、人员新风量等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的相关规定。
1.4 严寒地区的公建工程,不宜采用空调系统进行冬季供暖,宜设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寒冷地区的公建工程,应根据项目的建筑等级、采暖期天数、能源消耗量、运行费用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是否设置冬季的热水集中采暖系统。
1.5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台数及单机制冷量的选择,应满足空调负荷变化规律及部分空调负荷运行的调节要求,一般不小于两台。
2、酒店
2.1 酒店空调系统设计按照五星级标准。酒店工程的空调设计参数,还应满足集团公司酒店管理集团提出的要求。
2.2 酒店工程的空调冷源设计原则:
1) 优先考虑采用水冷式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
2) 根据楼盘总图及地形等情况,综合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包括酒店及六大中心在内的区域集中供冷。
3) 酒店空调工程的制冷冷水机组组合配置设计,必须考虑在过渡季节及冬季,部分空调冷负荷运行工况下,制冷冷水机组的运行效率。
2.3酒店工程的空调热源设计原则:
1) 一般采用燃气热水锅炉;当燃气供应无条件时,可采用燃油热水锅炉;
2) 热水锅炉的单台容量,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荷都能高效运行,且锅炉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3) 热源采用市政供热、热泵机组等其它热源方式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论证后确定。
3、六大中心及综合楼
3.1 六大中心空调系统夏季制冷、冬季供暖范围的规定:
说明:
表中'设': 表示应设置夏季空调制冷或冬季采暖系统;
表中'不设':表示应不设置夏季空调制冷或不设置冬季采暖系统;
表中'地区公司确定':表示地区公司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
3.2 六大中心及综合楼空调冷源的设计原则:
1) 健康中心的工程规模比较小,设独立冷源时应优先采用风冷热泵机组;
2) 其它五大中心及综合楼,设独立冷源时应优先采用水冷式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当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或其它冷源方式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论证后确定;
3) 根据楼盘总图及地形等情况,综合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包括酒店及六大中心在内的区域集中供冷。
3.3六大中心及综合楼空调热源的设计原则:
1) 严寒及寒冷地区,应优先采用市政供热;
2) 夏热冬冷地区,冷源采用水冷冷水机组时,热源采用燃气热水锅炉。
4、住宅裙楼商业空间
4.1 住宅裙楼商业空间应设夏季制冷,冬季供暖的范围根据使用功能、地区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
4.2 住宅裙楼商业空间根据建筑布局特点分区两部分:临街小商铺和内部商业大空间。
1) 临街小商铺采用分体空调,负责夏季制冷和冬季供暖,其中严寒及寒冷地区的临街小商铺采用市政供热;
2) 内部商业大空间宜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空调冷热源方式应结合使用功能、内部功能分区情况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十四 公建热水方案设计指引
1、一般规定
1.1热水用水定额应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确定。
1.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原水的处理,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水加热设备的构造、使用要求等因素井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3冷水的计算温度应以当地最冷月平均水温资料确定。
2、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
2.1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建筑使用要求、耗热量及用水点分布情况,结合热源条件确定。
2.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采用燃油、燃气热水机组或电蓄热设备(电源供应充沛、采用峰谷电价地区)等供给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或直接供应热水。
2.3有条件的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也可采用地源热泵、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
2.4根据建筑总体规划及地形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酒店及六大中心热水采用区域集中热水系统,并与空调采暖用热水机组综合考虑。
2.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热水回水管,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标准要求高,需随时取得不低于规定温度的热水的建筑物,应考虑支管中热水循环,或有保证支管中热水温度的措施。
2.6热水循环管道应采用同程布置的方式,并设循环泵,循环泵考虑备用泵。
2.7给水管道的水压变化较大且用水点要求水压稳定时,宜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或采取稳压措施。
3、耗热量计算
3.1耗热量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计算。
3.2具有多个不同使用热水部门的单一建筑或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当其热水由同一热水供应系统供应时,设计小时耗热量,可按同一时间内出现用水高峰的主要用水部门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加其它用水部门的平均小时耗热量计算。
3.3容积式水加热器或贮热容积与其相当的水加热器、热水机组的设计小时供热量应为设计小时耗热量减去加热设备已贮存的好的热量。
3.4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或贮热容积与其相当的热加热器、热水机组的供热量按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
3.5半即热式、快速式水加热器及其它无贮热容积的水加热设备的供热量按设计秒流量计算。
4、加热设备选择
4.1加热设备应根据使用特点、耗热量、热源、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符合以下要求: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节能、节省设备用房;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有利于整个系统冷、热水压力的平衡;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
4.2宜采用直接供应热水的燃气、燃油等燃料的热水机组,,也可采用间接供应热水的自带换热器的热水机组或外配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热水机组。
4.3热水机组应具备燃料燃烧完全、消烟除尘、机组水套通大气、自动控制水温、火焰传感、自动报警等功能。
4.4当热源为太阳能时,宜采用热管或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
4.5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的容积应考虑附加系数。
5、加热设备的布置
5.1水加热设备的布置要求。
5.1.1容积式、导流型容积式、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的一侧应有净宽不小于0.7m的通道,前端应留有抽出加热盘管的位置。
5.1.2水加热器上部附件的最高点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0.2m,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m。
5.2热水机组的布置要求。
5.2.1热水机组机房宜与其它建筑物分开独立设置,当机房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与贴邻,并应设对外安全出口。
5.2.2机房的布置应满足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检修要求。
5.2.3机房与热水机组配套的日用油箱、贮油罐等的布置和供油、供气管道的敷设均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5.2.4机房应考虑排水设施,并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十五 公建供配电方案设计指引
1、设计原则
在满足国家规范、地方供电部门规定和技术标准前提下,供配电方案尽量做到系统简洁、经济合理。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的酒店、六大中心、综合楼等公建项目的供配电方案设计。
3、用电负荷计算
1) 以用电设备的具体功率值进行负荷计算,如个别用电设备未有具体功率值可暂时使用估算值计算,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具体功率值重新验算,当变压器安装容量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2) 用电负荷指标、计算系数的取值以环保节约、满足用电实际需求为原则,负荷率在80%~85%范围内选择变压器容量。
4、高低压供配电系统
1) 单体建筑设备总安装容量在250kW以下或变压器容量在160kVA以下时,采用低压电源供电;超过上述容量时,采用高压电源供电。当供电部门允许且技术经济合理时,适当增大低压供电容量。
2) 酒店重要负荷及消防负荷按一级负荷,其余负荷按二、三级负荷供电,六大中心、综合楼公建重要负荷及消防负荷按二级负荷,其余负荷按三级负荷供电。
3)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二电源是采用市电还是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第二电源的容量应合理控制。
4) 开关、熔断器、接触器等元件的额定工作电流、额定短路分断电流等技术参数以满足使用基本需求为原则进行选择,避免选择过大过高。
5) 酒店低压配电系统设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监视主要配电回路绝缘状况。
6) 高压电源供电时设高压总计量,低压电源供电时设低压总计量,并根据物业管理具体需要,在低压配电柜内设内部核算用分计量电表。
5、变配电所及发电机房
1) 公建专用变配电所及柴油发电机房设于所属建筑物地下室内。
2) 所在位置方便电缆进出线及人员巡检,设有设备安装和更换所需运输通道及通往地面出入口。
3) 变配电设备之间、变配电设备与发电机组之间布局合理,系统接线简短畅顺。
4) 通过对设备进行平面安装布置确定电房和机房的面积和尺寸,做到松紧适度,留有1~2个柜体备用位置。
5) 电房地面完成面比地下室地板抬高不小于100,层高允许时可结合电缆沟深度尽量抬高地面,同时需有可靠的防排水措施,电缆沟内不应积水。
6) 机房地面完成地面或机组基础标高应比地下室地板抬高不小于100。
7) 配电设备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600,当由柜顶进出线时,不小于1000;发电机组顶部净空高度不小于1200。
8) 机房内进风井道和排风井道的尺寸需考虑安装消声装置所需空间,排烟井道应直通塔楼顶部,应留有安装喷淋消烟装置的房间(或空间位置)以及相关的给水排水设施。
9) 电房和机房需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措施。
10) 需考虑电缆进出地下室穿越外墙的位置、标高和电缆弯曲所需空间。
11) 设备管槽集中的通道应作管槽综合平衡设计,在满足安全运行及安装、检修所需最小尺寸前提下,保证管槽下方净空高度符合要求。
6、设备选择
1) 开闭所高压开关柜:采用金属铠装高压真空断路器柜,全国产产品。
2) 变配电所高压开关柜:采用SF6负荷开关环网柜,酒店使用国产柜体、外资或合资著名品牌开关,其他场所使用全国产产品。
3) 变配电所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采用抽屉式配电柜,酒店使用国产柜体、外资或合资著名品牌主元件(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电容器等),其他场所采用国产产品。
4) 配电变压器:采用国产干式变压器,型号按当地供电部门最低标准选用。
5) 柴油发电机组:由集团统一采购。
6) 电缆电线:在满足国家规范前提下,按当地最低标准选用。
十六 基础方案设计指引
目的:为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基础设计方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满足工期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恒大地产集团各地公司开发项目的基础设计方案
1、基础设计的一般原则
1) 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
2)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资源。
3) 地基必须稳定,在建筑物设计基准期内,不会发生开裂、滑动、塌陷等有害现象,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不超过地基的承载能力。
4) 地基的变形(沉降和不均匀沉降)不超过建筑物的允许变形值,保证建筑物不因地基的变形而发生开裂、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
2、基础设计方案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地质条件:土层、岩层的分布、厚度、物理土力学指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压缩(变形)模量、各种桩端、桩侧阻力特征值,地下水设防水位、对结构的腐蚀性,不良地质条件描述、地震设计参数、砂土液化等级等。
2) 上部结构形式、建筑使用功能、柱底轴力的数量级。
3) 柱网布置方案。
4) 周边已有建筑或地下室的基础情况。
5) 周边将来规划的建筑或地下室的情况。
6) 当地使用经验较为成熟的地基、基础形式。
7) 当地施工经验、施工机械配置、施工能力情况。
8) 场地施工道路情况。
9) 场地环境情况,是否对噪音有控制。
10) 当地各种地基处理、桩基础的综合单价,建筑材料(成品)的供应情况、市场价,土方开挖、回填的综合单价。
11) 当地质检部门对地基、基础验收的特殊规定。
12) 当地规范、政府文件对地基基础方面的指导性政策。地基基础规范以地方规范优先,国家规范次之。
3、地质勘察指引
1) 勘探阶段的划分:大型小区或复杂场地在开发进度允许的条件下,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勘察,单体建筑、小型建筑群或开发进度紧迫的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特殊复杂地质条件或采用大直径桩的项目还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勘察(超前钻)。
2) 初步勘察布孔间距采用100~200米方格网布置。勘察深度按高层建筑的要求。
3) 详细勘察布孔间距按国家规范执行,场地条件较简单的取大值,复杂的取小值,一般的取中间值。勘探孔深度及终孔持力层位置由设计单位根据初勘结果或当地经验确定。
4) 较简单场地上成片开发的别墅,在当地规范、规定许可的条件下,一栋别墅布一个详勘孔。
5) 施工勘察应根据已有的详细勘察报告和基础设计图纸由设计院提出勘察要求,对需要探明软弱夹层或溶洞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大直径桩,应每桩一孔,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桩直径超过1米的可布置2孔或3孔。
6) 地质报告提供的设计参数取值应提交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合理方可采用。防止取值保守造成基础浪费,也要防止过于冒进造成不安全隐患。认为不合理的应提请勘察单位予以调整作为设计依据。
7) 设计提出需要进行场地物探、地质灾害评估或小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需组织专家会论证,确有必要方可实施。
4、地基基础设计选型原则
1) 地基和基础选型应根据结构特点、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因素从技术上确定两个以上的比较合适的方案。
2) 对初定的两个方案进行经济比较,优选经济性好,施工快速的方案。
3) 框架结构的配套公建、别墅,如无地下室且地基较好,当柱底轴力不大时可选用柱下独立基础。框架层数多于3层,地基土主要受力层范围存在软弱土层、液化层的基础之间可设拉梁,其他情况不设拉梁。
4) 纯地下室或框架结构有地下室且地基条件较好的,可采用独立基础加地下室底板的形式,设防水位低于地下室底板以下的设构造止水板即可。当地基条件较差时,可采用筏板基础或柱下桩基础加地下室底板的形式。当采用筏板基础时,宜在柱下设倒置于底板以下的柱帽,不宜采用等厚度筏板,不得采用凸出于底板的正柱帽。筏板基础内不设暗梁或明梁。
5)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小高层住宅,如不设地下室且地基条件较好,可选用柱下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加拉梁。如地基较差,可选用交叉梁基础或筏板基础。当带地下室时基础选型与框架结构的类似。
6) 剪力墙结构的高层住宅,不设地下室且地基条件较好的优先选用交叉墙下条形基础,如地基条件不是很好,导致条形基础接近满堂红时则采用纯筏板基础。
7) 地基条件较差时,当采用天然地基不能满足承载能力和变形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桩基础。
8) 当地基条件基本满足承载力要求但不满足变形要求的情况下,可考虑当地常用的地基处理形式对地基进行处理,再按天然地基的原则选择基础形式。
9) 当采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的基础方案经过经济比较其经济指标反而较桩基础方案差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桩基础。
5、天然地基基础设计原则
1) 浅基础的埋深,当地基条件较好时,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浅埋,但不宜小于0.5米,基础顶面须低于室外地坪0.3米以上。季节性冻土地区埋深还考虑地基的冻涨性,应满足最小埋深要求,并采用有效的防冻害措施。
2) 天然基础的埋深还需要考虑邻近周边已建建筑基础或未来建筑的影响,一般应遵循先深后浅的原则。当后建基础较先建基础深时,新旧基础间净距宜大于1.5~2.0倍基础高差。当不能满足时须采取分段施工、临时支护的措施,以保证安全。
3) 对于可以采用天然地基的建筑,上部竖向构件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柱网,以减小基础的受力、增加上部结构的调整沉降的能力。
4) 天然地基的验槽、承载力特征值检测和基础质量检测方案应按规范和地方规定制定。
6、人工处理地基设计原则
1) 当建筑物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存在软弱土层时,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共同作用,综合考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岩土勘察资料、结构类型、施工条件、工程造价及当地成熟的工程经验,选用合适的可靠的地基处理方案和合理的设计方法。
2) 地基处理的设计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成本、方法合理、精心设计。
3) 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碾压及夯实、换土垫层、排水固结、振密挤密、置换及拌入,加筋、注浆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都有适用和禁忌的范围,应采用适宜的方法,不应采用禁忌的方案,介于两者之间的应慎用,如采用需进行充分论证。
4) 当建筑物的刚度和整体性较好、地基承载能力满足要求,但变形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可采用疏桩复合地基用于控制沉降。桩体可采用刚性桩或半刚性桩。通过调整桩长和疏密来适应上部结构、地质条件的不均匀性,尽量使得建筑物变形均匀。
5) 地基处理应优先采用经验成熟的方案,不成熟的或当地使用较少的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会确认可行方可采用。
6) 大范围的地基处理,应先在有代表性的小范围内进行现场试验或实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验证处理的效果,取得施工参数。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修改设计参数,必要时改用其他地基处理方案。
7) 人工地基除满足强度要求以外,尚应控制其变形值,尤其要严格控制沉降差。采用人工地基的建筑物,需进行沉降计算,并进行沉降观测。位于斜坡上的建筑还应进行人工地基稳定性验算。
8) 人工地基及复合体的承载能力检测和质量检测方案应按规范和地方规定制定。
9) 对于采用地基处理的建筑,上部竖向构件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柱网,以减小基础的受力、增加上部结构的调整沉降的能力。
7、桩基础设计原则
1) 当天然地基或经地基处理后的人工地基无法满足结构的荷载和变形要求,或经经济比较,采用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的基础造价反而比桩基础高时,可以选用桩基础。
2) 桩基础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分布、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等因素选用合适的桩型。
3) 常用的桩型有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锤击(静压)预应力管桩、锤击(振动)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扩桩、长螺旋压灌混凝土桩。每一种桩型都有其适用和禁忌的范围,应采用适宜的方法,不应采用禁忌的方案,介于两者之间的应慎用,如采用需进行充分论证。
4) 桩基础应优先采用当地经验成熟的方案,不成熟的或当地使用较少的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会确认可行方可采用。
5) 大范围的桩基础工程,应先在有代表性的小范围内进行现场试验或实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承载力试验,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取得设计和施工参数。设计参数优先采用静载试验结果。
6) 布桩原则:尽量直接布置在竖向构件之下,大直径桩宜采用一柱一桩,在可能布置单独承台时不宜采用联合大承台或桩筏基础,在满足桩距要求的前提下,桩尽量靠近竖向构件布置。多桩承台或群桩,桩群合力点应尽量与上部长期荷载合力点重合。
7) 单桩或两桩承台应在垂直于单桩的方向设置基础拉梁,拉梁面平承台面,拉梁按受拉构件设计。剪力墙下条形桩基不宜单排布桩。
8) 伸缩缝或抗震缝处柱或剪力墙可共用同一承台。
9) 相邻桩底高差,端承桩不宜超过桩中心距,摩擦桩不宜超过桩长的1/10。
10) 地震区的摩擦桩不应小于6米,小于6米时建议改用天然地基的墩基础等深基础方案。
11) 摩擦为主的桩优先选用细长桩,充分发挥桩侧阻力。端承为主的桩,当桩承载力由桩端阻力控制时优先采用扩底桩,以充分发挥桩身的承载能力;当桩承载力由桩身强度控制时优先选用大直径桩或提高桩芯混凝土强度等级。
12) 同一结构单元尽量避免同时采用端承桩和摩擦桩,也宜避免同时采用天然(人工)地基和桩基础。当地质条件特殊且充分估计其可能产生的差异沉降对上部结构影响并采取相应加强措施时可混合采用。
13) 桩基础的承载能力检测和质量检测方案应按规范和地方规定制定。
14) 对于适宜采用桩基础的建筑,上部竖向构件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大柱网、大的剪力墙间距。
8、其他
1)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 按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基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桩数时,应采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b. 计算地基变形时,应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c. 计算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的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取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分项系数取1.0。
d. 基础构件设计,应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2) 首层地面推荐的做法:
a. 回填土厚度≥2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
b. 回填土厚度<2米或虽为挖方但地表土较为软弱的采用配筋地骨,墙下设钢筋混凝土基础梁。
c. 挖方区地表为老土层采用素混凝土地骨,填充墙下设素混凝土条形基础,如首层层高小于4米的,可采用墙下局部加厚地骨的做法。
十七 地下室结构设计指引
为了有效控制地下室结构成本,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楼盘地下室。
1、地下室结构体系
纯地下室部分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当采用其它结构体系如剪力墙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时,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详细的方案说明。地下室与塔楼合并设计时一般不设转换层,当塔楼需要设置结构转换层时应先进行转换层方案报批,转换层方案报批通过后才能进行地下室设计(由于车道等需要局部转换除外)。
地下室一般不设伸缩缝,超长地下室可根据当地经验设置后浇带、加强带。当地下室与塔楼合并设计时,为了减少沉降差对结构构件的不利影响,可在塔楼周边设沉降后浇带。当地下室与塔楼差异沉降较大、设置沉降后浇带不能解决问题时应提出处理方案,必要时调整基础方案,以减少差异沉降。
2、地下室距离周边建筑物距离
地下室尽量与塔楼合并设计。地下室距离周边建筑物边线的距离,应根据工程实际条件进行综合考虑、优化设计,做到结构安全,经济合理,应尽可能减少基坑支护的费用。距离建筑物边线距离,主要与地质条件、基础型式、地下室底板标高、工程进度以及基坑支护等因素有关。在规划设计时,应配合建筑专业确定经济合理退缩距离。
3、地下室结构抗震等级
对于抗震设防区,纯地下室结构抗震等级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者四级。当地下室与塔楼合并设计时,塔楼和塔楼外的地下室应分别考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塔楼下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采用三级或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塔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部分,结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4、地下室柱网
结构柱网越小,结构构件(主要是梁板)配筋越小,梁高相应较小,但停车效率会降低。结构柱网布置应在柱跨和停车效率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在方案阶段,应配合建筑专业进行结构柱网布置。结构布置原则: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构经济合理。框架柱尽量设计为偏长柱,柱长方向为车长方向,柱宽不宜小于顶板梁宽。柱净距须满足集团标准车位净距要求。一般按停放3台车设计柱跨。对于边跨,一般停车方式与中间跨垂直,边跨柱网不必与中间跨平齐,应按提高停车效率原则布置边跨柱网。
5、地下室梁高
一般情况下,结构梁高越高,梁钢筋含量越少,但地下室层高相应增加,挡土墙、柱高度相应增加,土石方工程量增加,基坑支护费用增加,抗浮设计水头增加。因此应在结构梁高和地下室埋深之间找到一个比价经济合理的平衡点。在方案阶段,应根据结构柱网、建筑功能、是否考虑人防及人防等级、顶板覆土厚度、消防车荷载、抗浮设计、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经济合理的梁高,配合建筑专业进行层高设计。
6、地下室层高
地下室层高会直接影响:①土石方工程量;②基坑支护投资;③竖向构件如柱、挡土墙工程量;④抗浮设计成本。因此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地下室的层高,将地下室成本控制在最优。地下室层高应考虑以下因素:①结构梁高;②通风管高度;③喷淋头高度;④车位净高;⑤地面耐磨层(含找坡)高度。地面耐磨层及找坡做法应严格按照集团标准执行,地下室找坡高度(包含耐磨层)不得超过150mm。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排水比较复杂时,建议底板结构找坡,以减少找坡厚度,节省土建投资。对于局部设备房,需要较高的净空要求时,应由结构专业解决(顶板局部反梁、减小梁高、局部挖深等措施),不得因为局部设备房净空要求而增加整个地下室的层高。
地面禁做疏水层。
7、地下室结构材料
地下室混凝土强度不宜太高,混凝土强度太高,不仅成本增加,而且由于水化热提高、不利于地下室裂缝控制。混凝土强度宜C30,不得高于C40。当地下室与塔楼合并设置、且塔楼混凝土强度高于C40时,塔楼与纯地下室部分混凝土强度应分别取值。地下室维护结构混凝土应满足抗渗要求。由于微膨胀剂或者聚丙烯等材料市场良莠不齐;一般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中是否按设计要求掺入微膨胀剂或者聚丙烯无法控制;混凝土膨胀或抗裂效果无法量化检测;掺入微膨胀剂等如果养护不当,反而不利于地下室裂缝控制。鉴于以上原因地下室混凝土不建议掺入微膨胀剂或者聚丙烯等类材料。应设置后浇带、加强带,并加强施工养护,以控制地下室裂缝。
地下室构件钢筋强度应按经济合理的原则设计。地下室底板、顶板板钢筋建议采用HRB335钢筋,除底板、顶板外地下室中间层板钢筋可根据荷载、板厚等因素采用HRB400、HRB335钢筋,对于板厚较薄、配筋较小者也可采用HPB235钢筋。地下室梁纵筋建议采用HRB400、HRB335钢筋。柱、挡土墙纵筋采用HRB335钢筋。梁柱箍筋采用HPB235钢筋和HRB335钢筋。
8、地下室设防水位
地下室抗浮设防水位是影响地下室抗浮设计、底板厚度及配筋的关键因素,抗浮水位提高1米底板水压反力增加10kPa,因此应根据地区水文资料、建筑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抗浮水位至关重要。抗浮水位取值过高会增加结构成本,取值过低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在广州地下室上浮时有发生。对于山地建筑,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全、合理的抗浮水位。当条件许可时可以采用排水措施降低抗浮水位。
9、地下室抗浮设计
当地下室重量小于底板水浮力时须进行抗浮设计,一般有以下方案:①增加地下室重量抗浮;②采用抗拔桩抗浮;③采用抗拔锚杆抗浮。应根据地下室埋深、设防水位、地质情况、基础型式综合考虑,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优方案。上部重量与水浮力相差不多时可以采用增加地下室重量的方式进行抗浮设计,相差较大时应选择抗拔桩或者抗拔锚杆等方案。增加地下室重量有两种方式:①增加地下室埋深,在底板上回填石屑等材料;②当条件许可时,可以提高混凝土容重例如铁屑混凝土。当采用抗拔锚杆时,锚杆应均布布置,以减少底板厚度和配筋。
10、地下室底板结构型式
地下室底板结构型式主要有有梁板式和无梁楼盖式两种,应根据地下室埋深、地质情况、设防水位、基础型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一般选取无梁楼盖经济合理。对于柱下独立基础或群桩基础应采用无梁楼盖结构型式,利用承台作为无梁楼盖的柱帽,可以充分发挥承台作用。对于设防水位低于底板标高、且无人防要求的地下室,可采用基础加止水板。
底板底钢筋应按通长底筋加支座短筋方式设置。
11、地下室顶板结构型式
地下室顶板结构型式主要有无梁楼盖(预应力与非预应力)、有框架梁的大板结构、主次梁板结构(单方向和两个方向次梁)。应根据顶板柱网、层高要求、荷载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而言成本顺序为:有框架梁的大板结构>非预应力无梁楼盖>两个方向次梁梁板结构>单方向次梁梁板结构,预应力无梁楼盖与单方向次梁梁板结构综合投资基本持平。一般工程建议顶板采用主次梁结构。当采用预应力结构时应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分析,并保证工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顶板面筋应按通长面筋+支座短筋方式配置,应尽可能减少顶板通长面筋的比例,顶板通长面筋应根据构造及受力要求设置。
以下因素对地下室顶板成本影响较大,在设计中应合理控制。
①覆土厚度。根据公司最新成本控制要求,顶板覆土厚度原则上按800mm设计。在单项设计时应结合建筑、园林等综合考虑,合理考虑,不得简单的按800mm考虑覆土荷载。在种大树区域,应根据园林要求合理确定局部荷载;顶板如果有较大面积广场,建议结合园林要求,适当抬高结构顶板,利用结构顶板作为广场的基底,以减少覆土工程量和结构重量;顶板如果有较大面积水景时,顶板应与水景底板一起设计。
②消防车荷载。由于消防车荷载较大,应与建筑协调尽量减少消防车通道面积。在结构设计中,应只在消防车通道和扑救面范围内考虑消防车荷载。消防车等效静荷载应区分不同的构件分别考虑、设计计算。一般而言,消防车等效静荷载大小顺序如下:基础、柱 < 框架梁 < 次梁 < 板。消防车等效静荷载应考虑覆土厚度的有利影响。由于消防车是偶然作用,顶板裂缝验算应不包含消防车荷载。
③人防荷载。应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确定合理的顶板等效静荷载。有人防荷载组合时,分项系数应按规范取值,材料强度相应按规范进行调整。由于人防荷载是偶然作用,顶板裂缝验算应不包含人防荷载。
12、地下室挡土墙
地下室挡土墙一般按竖向构件设计,底端与底板刚接,顶端根据顶板厚度考虑为刚接或简支,也可取二者的平均值,局部车道等开口处应按顶端自由设计。挡土墙厚度大于等于300mm时,挡土墙不设壁柱。对于多层地下室应按竖向连续构件设计。挡土墙外侧竖向钢筋应按通长钢筋加支座短筋方式配置。
对于地下水位低于底板标高、无人防设计、底板仅设止水板时,地下室挡土墙应进行水平连续构件和竖向构件两个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按水平连续构件设计时,沿挡土墙设置壁柱,壁柱跨度应根据地下室埋深合理设置。挡土墙水平钢筋应沿竖向分段设置。
十八 道路设计方案指引
1、 概述
为保证集团小区道路以及集团承建的市政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指引。
2、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楼盘小区道路,以及我司承建的市政道路。
3、 一般原则
1、 道路平面线形应根据规划,结合地形、纸质、水文等设计,并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
2、 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道路的直线与直线、直线与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相应的平面要素。
3、 纵断面设计应参照场地竖向设计,并适应相应的建筑立面布置以及沿路范围内的地面水排除。
4、 纵断面设计应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纵坡宜缓顺,起伏不宜频繁。
5、 山地盘纵断面设计还应考虑土石方平衡,合理确定路面标高。
4、 道路设计中的一般规定与指引
1、 小区内道路纵坡尽可能平顺,最大纵坡不大于5%,特殊路段可采用8%,但必须限制坡长。最小纵坡不小于3%。
2、 平面曲线长度应尽可能大于竖曲线长度,并且竖曲线应在平曲线范围内,尽可能不要出现上下坡拐急弯的现象。
3、 山地盘道路还应考虑视距要求。
4、 桥梁前后不宜设置平曲线,若必须设置,尽可能加大平曲线半径。
5、 平面交叉处应适当加大人行道宽度。
6、 车流量较大的大型交叉口应设置独立的右转车道或渠化车道。
7、 各类路面结构层材料说明
a)沥青混凝土
AC系列中采用的沥青一般分为改性沥青、重交沥青以及轻交沥青,其中上面层一般可采用改性沥青或重交沥青作为磨耗层。中面层一般不得采用改性沥青,可采用重交沥青。轻交沥青一般用在较小道路的中面层上。
a) 根据各地材料不同,可选用的材料设计参数表
注:基层使用材料均可用于底基层,使用时应通过实验修改配合比,以免造成浪费。底基层材料不允许在基层使用。
8、 软土地基处理有许多种不同的方法,如按处理效果可分为临时处理和永久处理;按处理深度可分为浅层处理和深层处理;按处理方式可分为化学处理和物理处理。一般按软土地基处理的机理进行分类,部分常见处理方法:加固原理及适用范围见下表:
9、除了以上的几种。还可以采取其他很多的处理方式,如树根桩,土工织物、锚固法等,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入比较相似方案,选择最经济的处理方式。
十九 桥梁设计方案指引
1、 概述
为保证在设计集团小区内桥梁以及集团承建的市政桥梁时妥善处理与建桥有关的问题,保证桥梁的质量以及发挥桥梁的效益,特制定本指引。
2、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楼盘内景观桥梁,以及我司承建的市政桥梁。
3、 一般原则
1、 桥梁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
2、 桥梁设计应考虑桥梁的通航和防洪的因素。
3、 特殊结构桥梁需考虑风力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台风地区。、
4、 按当地所在地震烈度,应考虑桥梁抗震要求。
4、 桥梁设计中的一般规定与指引
1、 有洪水通过的桥梁应根据桥梁的重要性确定洪水频率,一般按百年一遇,重要桥梁应按三百年一遇设计。
2、 在不通航的河流上,梁式桥梁梁底应高出设计洪水位(包括雍水和浪高)0.5米,结冰河流应该出最高流冰水位0.75米,拱桥的拱脚高出洪水位0.25米,高出流冰水位0.25m。
3、 只有小车通过的桥梁按公路-II级标准计算。有载重车辆通过的桥梁按公路-I级计算。
4、 通航河流上建桥,应按照航道等级,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JB9-90)确定净空要求。
5、 桥梁尽可能布置在路线的直线段上,如果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布置与直线上,应考虑桥梁扭转的效应。
6、 桥梁上跨道路,桥下净空应保证5.5米。
7、 桥梁如有人行道,人行道缘石应高出车行道15cm,桥梁人行道外侧栏杆高1.0m~1.2m。
附件一
恒大地产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设计阶段工程成本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规定,满足集团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安全、合理、经济的要求。
第二章 设计方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设计方案为涉及重大工程成本的设计方案。
第四条:地区公司总工室须将以下涉及重大工程成本的19项设计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源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基础方案、道路方案、排洪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单独设计的基坑方案和高边坡方案。
由于项目地形复杂,按集团恒地司管字【2009】第014号《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中第29条第6小点规定执行后,出现涉及重大成本的小区竖向设计方案。
第五条:设计方案须按《设计方案报审流程规定》报审,方案确认书须经过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签名确认。
第六条: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前需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组织方案论证会,必要时邀请社会专家参加论证会。地区公司总工室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需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将施工图和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第七条:小区采暖方案审批前需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组织由社会专家参加的方案论证会。
第八条:地下室平面方案审批中,根据需要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期、计划等方面的协调会。
第九条:转换层的设置应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论证,并报集团领导审批。
第十条:地区公司总工室对地质复杂的基础方案应组织论证会,必要时邀请社会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道路方案、排洪方案等专项工程设计方案应组织社会专家参加的论证会。
第三章 钢筋含量指标控制
第十二条: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第十三条: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对钢筋含量进行初步测算,若已达到控制指标则可下发,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若未达到控制指标,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控制指标,应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
第四章 专项工程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审管理
第十四条:各地区公司凡采用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专项工程(如挡土墙、高边坡、基坑支护、堤岸、水利、加固工程、屋面钢结构等)均需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的评审。
第十五条:技术标评审范围
1、凡预估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专项工程,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组织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的评审。
2、凡预估工程造价在10-300万元以内的专项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审。
第十六条:技术标评审工作流程
1、属集团招标的专项工程,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工或副总工组织评审,必要时邀请地区公司总工室、工程管理中心参与评审,特殊工程可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邀请社会专家评审。
2、属地区公司招标的专项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评审,可邀请社会专家评审。
3、开标后招标部门按审批权限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提交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或地区公司总工室。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或地区公司总工室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技术标评审标准
1、技术标设计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有无重大漏项、设计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评定,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对合格的技术标设计方案根据其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排名。
3、技术标评审部门还应对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设计方案分别提出优化建议,优化建议由招标部门落实之后,进行经济标的评定。
第十八条:定标后,招标部门将最终定标的结果知会技术标评审部门。招标部门应将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和招投标文件一并归档备案。
第五章 附属结构及构件设计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附属结构及构件的设计施工图应报设计成本质量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下发施工。
第二十条:须上报的附属结构及构件包括: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围墙、女儿墙、阳台栏板、雨蓬、建筑立面造型饰线、屋面水池、小区独立水池、地下室水池、突出屋面小塔楼、建筑屋面造型构架、檐口、小区管沟等。
第六章 施工图抽查管理
第二十一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二条: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完成施工图审核意见单,下发地区公司总工室;完成施工图抽查报告报集团领导及地区公司董事长。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流程规定》,在相应阶段将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未按规定报审的,按公司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后的方案仍存在重大问题的,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方案执行,未按审批方案执行,造成成本浪费,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制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设计方案审批流程规定
第一条:报审方案
为规范设计方案报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保证设计方案的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恒大地产集团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第三十条规定及补充规定,各地区公司须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方案有: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源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基础方案、道路方案、排洪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单独设计的基坑方案和高边坡方案。
第二条:设计方案报审流程
报审方案 报审阶段
第三条:设计方案须按相应设计阶段报审。无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相应报审阶段则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前。
第四条:钢筋含量控制标准
1、钢筋含量控制标准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审。
2、报审需提供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含钢量、主要结构设计参数、拟采用的结构型式,钢筋级别。
3、审批确认含钢量控制指标。
4、施工图下发前,对钢筋含量进行初步测算,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5、审批时限:3天。
第五条:小区竖向设计方案
1、小区竖向设计方案须在详规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条件、总规划平面图、用地现状地形图及电子版、土石方计算图及电子版、建筑单体平面图、规划设计说明及项目分期开发计划、其它情况说明。
3、设计图纸文件达到详规设计深度要求,需包含场地设计控制标高、道路控制标高及坡度、建筑物出入口、地下室范围及层数等。
4、接到资料后,根据需要,由总工室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工作。
5、审批确认竖向设计方案。
6、审核时限:踏勘后 4天。
7、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由总工室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第六条:道路工程方案
1、道路工程方案须在详规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道路工程方案说明、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条件、总规划平面图、道路工程量清单、道路方案图、地质勘探报告。
3、审批确认道路工程设计方案。
4、必要时需组织由社会专家参加的方案论证会。
5、审批时限:5天
第七条:排洪工程方案
1、排洪工程方案须在详规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排洪工程方案说明书、总规划平面图、排洪方案图、水力计算书。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小区工程概况、分期开发建设计划、设计防洪标准、设计参数取值、排洪沟的断面图与材料、排洪沟纵剖面图、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排洪方案经济技术比较。
4、审批确认排洪工程设计方案。
5、必要时由总工室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工作,组织社会专家参加的方案论证会。
6、审批时限:5天
第八条: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
1、小区10kV以上供配电方案须在详规批复后报审。
2、报审需提供方案设计说明、小区10kV以上配电系统图、各变配电所高压配电系统图、小区电气规划总平面图(含各变配电所总图位置、10kV电缆敷设路径)、当地供电局用电管理规定(含小区中压电网建设及用电指标规定)。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小区工程概况、楼盘分期开发计划、负荷计算书(附各类建筑物、各住宅户型的建筑面积及负荷指标、需要系数)、电源状况、电源进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小区备用电源方案经济技术比较。
4、审批确认小区10kV供配电方案、变压器安装容量。
5、审批时限:3天。
第九条:单独设计的高边坡方案
1、高边坡方案须在小区竖向设计完成后、土方施工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原始地形图、规划总平面竖向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必要时)、高边坡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 高边坡设计说明需包括两个以上方案的工程量统计、技术经济比较。
4、 审批确认高边坡设计方案。
5、审批时限:3天。
第十条:小区水源方案
1、小区水源方案须在详规批复后、小区室外管线综合平衡图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小区周边市政地下管线综合图、市政给水管及接驳点总平面示意图。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市政给水管管径、压力、管道材料以及接驳点数量。
4、审批确认小区水源方案。
5、审批时限:3天。
第十一条: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
1、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须在小区水源方案审批后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方案设计说明、各专业室外管线综合平衡图、水池水泵房位置总平面示意图、分期开发计划。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用水量计算、水池容积及泵房面积指标及服务范围、两种以上方案及经济技术比较。
4、审批确认小区水池水泵房布置方案。
5、审批时限:3天。
第十二条:小区采暖方案
1、小区采暖方案须在详规批复后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小区采暖热源方案说明、采暖热负荷计算书、小区市政热力工程规划平面图、采暖系统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采暖系统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表及其平面布置图。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市政热力管网参数及现状资料、采暖系统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表。
4、地区总工室组织安排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暖通总工到当地审核审批工作。
5、审批确认采用小区采暖方案。
6、审批时限:3天。
第十三条:转换层平面方案
1、转换层平面方案须在单体方案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建筑方案设计说明书、集团设计院设置转换层的确认书、各层平面图、剖面图。
3、图纸文件深度要求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4、审批确认转换层设计方案。
5审核时限:3天。
第十四条:地下室平面方案
1、地下室平面方案须在单体方案报建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由集团设计院的设计条件、规划报建批文、总规划平面图、各专业地下室设计说明、首层及地下室各层平剖面图、设备专业主要设备布置平面图、室外综合管线图、分期开发计划。
3、图纸文件资料需包含地下室净高、顶板厚度、控制性梁高、柱宽、净跨度、车道净宽、设计管线控制高度、设备房位置及面积。
4、审批确认地下室平面方案。
5、审批时限:4天。
第十五条:主体结构方案
1、主体结构方案须在初步设计报政府部门审批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结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建筑平立剖、各层结构平面图。
3、图纸文件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阶段,需包含抗震设防烈度、基本风压、基本雪压等设计参数、计算模型数据、主要材料(混凝土和钢筋材料强度)、主要计算结果(层间位移及位移比、周期、地震剪力、刚重比、剪重比)、含墙率及主要构件尺寸。
4、审批确认主体结构方案。
5、审批时限:3天。
第十六条:转换层结构方案
1、转换层结构方案须在初步设计报政府部门审批前报审。
2、报审时需提供结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建筑平立剖图、转换层及其上下各两层结构平面图。
3、图纸文件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阶段,需包含抗震设防烈度、基本风压、基本雪压等设计参数、计算模型数据、主要材料(混凝土和钢筋材料强度)、主要计算结果(层间位移及位移比、周期、地震剪力、刚重比、剪重比、转换层上下层侧向刚度比)、含墙率及主要构件尺寸。
4、审批确认转换层结构方案。
5、审批时限: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