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电焊作业规范


1、 电焊机二次绕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姆。

2、 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其温度不得超过70摄氏度。电焊机要每台装一个电闸,不得混用。

3、 一次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且易于辨认,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

4、 所用电焊把,其手把必须完整无破损,有可靠的绝缘,必要时另加防护挡板。

5、 在工作前应先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牢固,需用工具是否完整无缺,排除一切不安因素。

6、 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指导书》。

7、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应有足够通风。

8、 不准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如焊割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或油类的容器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盖口打开,口向上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9、 在焊接工作场所内,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得进行电焊工作。电焊现场必须放置2个合格的灭火器,以备灭火使用。

10、 电焊工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 下雨天,不得在露天场所作电焊工作,不要把电焊把手乱丢在工作台上,要放在安全地点,下班时切断电源,消灭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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