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男人,刀或星辰一样。刀或星辰什么样?先不告诉你。喜欢听他说话,“别跟人讲理,容易长白发。生活会用栀子花抽他们。”他其实不怎么说话,甚至直接不说。他往那里一坐,安静得像一门功夫。是的,化“蛊”绵掌。男人不怎么严肃。大约不习惯。朋友曾送他一超大商铺,他去一趟版纳,找两辆四桥车,拉回30吨大米堆里面。堆了两层楼,像个堡垒。他说,米真好吃。每个朋友,送一袋。他没送。来不及。他有个侄子,批发水果。有一晚车坏在路上,打电话找他。他懂车。很懂。他开车赶过去时,一群警察已将侄子扑倒。见了他,二话不说,也扑倒,铐起来。带走。他后来才知道,侄子涉嫌大宗贩毒,跟批发水果不太一样。29天之后,那些人释放了他。他去看商铺,米不翼而飞,地面月朗星稀,只剩几颗米粒。调监控看:拉米的姑娘,他很熟。曾经,他们很相爱。“也有可能记错了。记忆嘛,很容易被辜负。”有那么一刻,他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身在何方?他说,“像个长梦。”……因为他。想写个故事。这个故事,跟30吨大米无关。跟他无关。就一个故事而已。
无论男女。话题随意。聊什么都可以。就是“你有心事,我有酒”那种。男人不喝酒。时间就是酒。最烈的酒。聊吧像一家时光当铺:男人是聆听者。他用时间聆听,然后人家给他钱。也不贵,半个时辰,二两银子。没有上限。不设找补。男人并不是心理咨询师,也不是精神分析师,更不是深度疗愈者。只是读过一些书,经历过一些事,晓得一点世故人情,对神秘的事好奇。他本有机会成为一名顶尖的职业经理人,就凭一口真气,轻松进出俗世的一切凯旋门。可是他没有,他只是普通人,甚至还稍嫌落魄。蒲留仙一样,像个宿命。聊吧很小。在一个湖边。乍一看,像家书店。很多书。杂书。没客人时。男人就读书。像啄木鸟。男人喜欢读书。男人还是少年时,有一次读爱因斯坦,父亲跟他说“读那么多书干球?你看我:不用巴结爱因斯坦,一样过的风风火火。”父亲一脸不屑。他客客气气应了一声,是啊。继续读爱因斯坦。男人觉得书上有灵魂在游走。比如麦尔维尔的《白鲸》。一行绝望,一行欢喜,一页一页读下去,像活了几辈子。男人将这些东西,化石一样藏起。其实也没藏,只是谁也看不见,谁都听不懂,谁都不以为意。男人只好任它如悟空一样躲在石头里。通常,男人只听客人们说,从不轻易插嘴。男人的耳朵像云。云所到之处,就是目的地。云不会去打探天地的究竟和深意。但有时候,男人也说两句,像跟客人确认。确认得很随意,像一个准备出远门的人,临走时,再用手扭一扭门锁。再回头望一望。像是约定。又像是永别。大约寡有人知:人与人说话,会慢慢如伤口愈合,分不清彼此。你根本搞不清哪一块皮肤是从前,哪一块皮肤是现在,哪一块皮肤会陪你去到将来。你或许可以看到那个疤,但你已经没办法阻止那种共享的苦乐,患难,以及启示。男人接待过一温州客人,坐过牢,九进九出,像朝圣。像老子说的风箱。温州客人说,他在牢里,随便扯一块棉絮,往水泥墙上一擦,就能将烟点燃。随便往被子上扯下一根线,就能将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男人认真听,假装云淡风轻一脸平静,但心里千山万壑澎湃汹涌。男人想:正是这种温州“坏人”,三言两语就能坐实佛陀的洞见,“一切众生,智慧具足”。尘世一遛达,野鹤闲云,锋利无比,像济公,像悍匪,像耶稣基督。普通人或所谓好人,一生自我锁屏而不知,自封任督二脉而撕逼命运,该见见这种“坏人”。399年前,一个叫威廉的英国人带着35名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从英格兰出发去往北美。他们在船上长时间商议且制定了《五月花号公约》,并在之后以此为蓝图捏了一个叫做“普利茅斯殖民地”的超级饭团,那就是少年时期的美国。1620年的“五月花号”,全船乘客102名。其中包括随身携带日内瓦《圣经》的清教徒35名;工匠、渔夫,农民,妇女及儿童等53人;契约奴14名。这就是少年美国全部的家底——他们是真正的无产者。“美利坚先民的美,美在那35名清教徒的意识觉醒。”英格兰或是任何一国的律法或文明,绝少不了愚民的紧箍咒或毒奶粉。还是温州人体验深,“创业在他乡。”威廉大概牢记了《圣经》的嘱咐,“耶稣在家乡没有门徒。”中国的家族或家庭,个体智商或战斗力其实不弱,尤其意志力,几近凶残,悲催之处在于:人人自保,拒绝团结。若居然有一傻儿子如威廉一般站出来嚷嚷说,“我倡议:大家务必集中所有优势资源,重拳出击,万念归一,用5-15年时间先实现突围,再求复兴。”估计没一个活人听得懂。中国人的团结,只适用于:附庸于权威,喜庆的表演,苦难的仪式,礼尚往来、交易买卖以及自欺欺人。跳个广场舞,人海人山。限时大放送,人山人海。让中国人真走心真团结,比让男人来大姨妈还难。大约百年之内,无产者们的圣餐,也就只剩打工跑腿为某某服务这一条路了。又或许,这恰是一条安全顿悟的道途:你看嘛,机器人都已经按捺不住参与进来了。“五月花号”只能是一个传说喽!在一个宣扬德性的国度,“五月花号”的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司马迁在《史记》里说,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到处是思想闪着光辉的炎黄子孙,诸子百家之中,才华横溢者,志雄略巨者,帝王胸襟者,吃铁吐火者……数不胜数。稍嫌遗憾之处在于:大家都好像被集体催眠了,一辈子只会像那辛勤酿蜜鞠躬尽瘁的工蜂,割舍不下蜂巢中养尊处优婀娜多姿的王。年年征战,岁岁内耗,几千年孤魂遍野,就是捏不出来一个“美国式饭团”。乡下最蠢的接生婆在面对血淋淋的新生儿时,都晓得第一时间手起刀落,剪断脐带。因为她晓得唯有如此,那个苦鳖才有办法活下来。据野史说,秦始皇好不容易缝补好中原之后,很想要活得久一些,就派了一个叫徐福的人去寻找长生不老丹。徐福先生穷数年之功精心策划,并精挑细选了3000没身份证的童男女,乘船往东瀛而去,一去就不再回来。他们在秦始皇再也去不到的地方,建立了一个后来被称作“日本”的美丽城邦。数百年后,童男女的子孙们有想回头看看故土的,刚一登陆,被称作倭寇。被扑倒。杀掉。宋末。蒙古人逐鹿中原,改国号为“元”。明末。满人300孤儿寡母入关,改国号为“清”。最深情的地方还在于:无论“元”“清”,皆由中原的顶尖学霸呕心沥血用心打磨。或许,没有人可以独自朝圣。但貌似有无数人独自去打工。好吧。遵纪守法,做个好公民。阿弥陀佛!打工万岁!哈哈,丢你老母。不晓得是后来学会的,还是先天就有,男人有个本事:你见到他,总有说不完的话。男人就像压井之前的一瓢水,他笑笑,看着你,你就有源源不断的清泉自内而外流淌出来。男人每天写聆听日记。认真记录那些听来的话语,故事,烽烟,传奇。记录完,锁起来。听得多了,男人开始谨慎起来,越来越谨慎:尘世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复杂得多。他以前看见的尘世,是2D,他的客人们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4D尘世。他坐在那里,像荒野求生。但有时候,他一句话也写不出来,像面对一锅滚烫的油,肝心脾肺肾,不晓得该先丢哪一块进去。有一回,来一西安姑娘,人漂亮,也客气,在一家上市公司任高管,名字叫素问:穿一身英国风职业装,嘴唇抹了淡淡的口红,短发,单薄,太平洋日出一样。人跟人打交道,像养花。有些花,怎么养都活不好,活不下来。但有些花,见一点水,就能活得精神抖擞。男人觉得素问就是那种见水就能活的人,跟这种人打交道,不累。“我老家陕西。西安人。”姑娘说。男人一听西安,如遭雷击。像忽然在街头见通缉令上贴着自己照片,写了自己名字。电光火石之间,眼神瞬息斑驳。虽然稍纵即逝,姑娘还是注意到了。“你去过西安?”男人点点头,又摇摇头,示意姑娘继续。西安啊!男人的荒丘!就像一个无助的母亲,在那里亲手埋掉自己的孩子。男人努力想要忘掉,可是不太容易。有些男人身边,留不住优秀女人。因为他没有那种频率。像乡下的火麻,身上会爬满毛毛虫。像宗教一样神秘,像性一样没有道理可言。一个忧郁的摄影师,观桃花朵朵如见白骨累累。他有自己的特殊剧本。改写剧本,就是改写频率。翻篇生活,就是调整频率。爱和恨都是一种频率,跟人和事没关系。人们总是假装无视自己不愿面对的东西。直到有一天,那些东西终于爆炸。将人扑倒。像倭寇一样杀掉。最近,我经常梦见去到一条河。我记得那条河的名字,叫迦叶河……哦。对了。男人的名字,叫虹桥。那家聊吧的名字,好像叫“夜蝴蝶”。不太记得了。“也有可能记错了。记忆嘛,很容易被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