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上市,骗子也上场了!

2020年是极为艰难的一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2021年,疫情依旧存在,防控不能松懈。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一则好消息,新冠疫苗已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了!
疫苗来之不易,为全球战胜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有不怀好意者,借着预约疫苗接种的机会,披上迷眼的外衣实施诈骗,意图骗取财物,获取不法利益。
据报道,新冠疫苗预约接种期间已经出现了以下两种诈骗形式:一是假冒疾控中心等官方机构,发送预约接种疫苗的诈骗短信,引诱市民点击链接,并输入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等,实现骗取财物的目的。二是冒充老师进入班级群聊,以学校名义收取疫苗接种费用,诈骗对象为群内学生家长。

前一种诈骗形式可能比较具有迷惑性,属于“钓鱼网站”式诈骗, 但本质还是电信诈骗,换汤不换药。后一种形式,欺诈手段比较低端,只需进行身份核实便会穿帮,公众更容易警觉,不轻易受骗。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此等诈骗手段,属于捏造疫情防控相关事实骗取公众财物的行为,如犯罪数额达到法定要求的,则构成诈骗罪。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相关违法犯罪,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当前,深圳地区首批新冠疫苗的具体政策,主要面向以下9类高风险人群。
(1)进口冷链物流相关人员;
(2)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从业人员;
(4)海关边检人员;
(5)内陆籍跨境司机及接驳司机;
(6)医疗卫生人员;
(7)基层防疫人员;
(8)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9)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
前8类人员都是通过单位统一预约;第9类则是通过官方指定公众号预约。因此,预约接种新冠疫苗请认准官方渠道,切勿轻信小道消息。

近期多地疫情加重,又近年关,大家多多注意个人防护,健健康康迎接春节到来。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每天一分享,做有温度的律师

阅读|分享|励志|横渡|法律

分享美好,是美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