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行业节税方案-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案例背景:
XX企业,主要进行设备生产业务,一年收入在几千万元左右,实际利润在1000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XX企业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1、大量的原材料采购过程中,有些小的配件企业属于作坊式不愿意提供任何发票,导致进项发票不够,增值税税负变高,同时企业利润虚高;
2、由于上面的供应端发票问题,企业同样为了减轻自身税负,而促使业务团队和财务团队尽量不向其终端用户开发票。但是,在营改增和金税四期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客户迫使企业不得不开发票,从而导致企业账面收入和利润大幅度上升,甚至接近实际利润水平;
3、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身也不具备任何科技属性,没有可以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千多万的真实利润,只能依靠买发票的方式进行冲抵;
在营改增、金税四期等税务趋严的大背景下,企业的财务团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故希望在寻求到一个合理解决方案的同时,能实现合法合规。
风险和责任
1、企业存在隐瞒收入的偷漏税行为,存在罚金,滞纳金等责任
2、企业存在买卖发票等虚开发票相关行为,有罚金,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
3、企业的财务和管理人员,存在财税管理不善的相关连带责任;
解决方案
1、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采购平台):
可以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采购平台。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采购平台)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再提价卖给企业,如此可实现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2、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销售平台):
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销售平台。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销售平台)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企业以接近成本价卖给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即销售平台),销售平台将价格提高到市场价后卖给经销商,如此,同样可实现将利润留存到销售平台内,由销售平台来纳税,以达到整体最低税负。
3、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一个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配套,比如企业需要的设计、市场拓展、市场调研、系统开发等专业服务。把这部分服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税的核定征收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之后税率在0.5%—2.1%
商贸销售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税核定征(0.35%—2.4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