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纪律检查建议解决了十多年的“老大难”1500亩集体土地终于收回来了
记者 顾敏
5月21日,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澄北村,850亩麦田即将进入全面收获期。望着蓝天白云下连片起伏的金色麦浪,62岁村民金凤林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然而一年前,这片土地上还是杂草丛生、垃圾遍布,林木蔬菜夹杂其间。“种菜、种树、养猪、堆垃圾,干啥的都有,总之就是乱七八糟。”金凤林回忆道。
变化要从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说起。
去年,苏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和巡察发现的问题,组建工作组,对下辖的吴中区甪直镇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组在对该镇集体资产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土地违规占用问题在该镇遗留较久,群众反映强烈,尤以澄北村为甚。
原来,2003年至2006年,为服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澄北村对涉及区域的相关土地启动集中流转。由于当时未及时明确规划用途,项目建设外1000余亩土地一度空置。已享受“城保”的部分失地村民陆续“你占一块,我抢一块”,在本该收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种植蔬菜、果木,建设大棚、鱼塘、蟹塘甚至坟地等。“同样是失地农民,同样已经拿了'城保’,为什么你还有地种,我没有地种——村民对跟风侵占的意见越来越大。”金凤林说。
集体土地被大量无序占用,直接导致澄北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成了一笔“糊涂账”。“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澄北村党总支书记王学明无奈地说,早在2012年初,村里就启动了对被侵占土地的清理回收工作,但由于历史沿革较长,拆除清障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村民300多户,回收推进过程极为缓慢。“这期间陆陆续续换了七八个村书记,但谁都推动不下去。”王学明坦言,截至2018年底,村里仅回收土地200余亩。
“整合利用好土地资源,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我们紧盯集体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从'小切口’破题,扛稳政治责任。”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5月,在实地调研、多方会商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以集体土地被占用问题为切口,向甪直镇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其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解决土地占用突出问题。
拿到这份“辣味十足”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甪直镇党委负责人直言“深受教育、深感警醒”,“每条建议都指向清晰,既直指'病灶’,又开出'良方’,镇党委下定决心把落实建议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紧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仅仅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开始。聚焦土地清理回收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担当情况,苏州市纪委监委在关键环节把握节点及时介入,推动组建区、镇、村上下协同的集体土地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土地回收方案。
在纪检监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下,土地回收工作模式从原先的单兵作战,转为区、镇、村上下联动,工作合力大大增强。涉及村民墓地的土地清理回收,曾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由于公共墓地资源较为紧张,村民对将墓地迁移至骨灰堂的做法接受度并不高。对此,甪直镇发动村干部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动员,最终得到村民的理解支持,农田上的378个散坟顺利迁移。
今年4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启动了对甪直镇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的整改评估工作。经过全面梳理、系统排查,截至目前,被违规占用的已流转土地、其他问题土地已清理回收1497亩,超出建议书指出的土地面积一倍多。
紧盯土地回收进度的同时,苏州市纪委监委也在提前谋划“如何用好土地”这篇大文章。服务苏州“四个百万亩”水稻种植工程,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对回收土地进行提标改造。截至目前,已有108亩已回收土地进入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预计在水稻播种前完成并投入使用。改造后的沟渠灌溉网络,可实现大面积精准化灌溉,初步估算108亩水稻产量可达13万斤,亩均1200斤。明年,还将有约1100亩土地被统一改造。
一场土地回收改造,将零散杂乱的“豆腐块”拼成千亩良田,将抛荒地变成“活”资产。王学明高兴地告诉记者,千亩良田的回收整治,吸引了上海等多地农科院专家前来考察调研。“待高标准农田整治全部完成后,澄北村将成立水稻种植基地,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每年至少可以为村集体增收400万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