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神宜忌古歌赋及注解

 正官宜忌

  (1)子平撮要云:用之正官不可伤。

  注:用之官星何以不可伤。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甚重。

  财星不多。正赖官星以制比劫。使之不敢夺财。若见伤官以伤之。则官星失其效力。、而比劫娼狂矣。犹人之家

  道饶余。全凭法律保护。若世乱官戕。则盗贼横行。身家不保。其害可胜言哉。故子平撮要云。用之正官不可伤。

  (2)子平撮要云:官轻见财为福利。

  注:官星轻又何以见财为福利。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

  官星轻。但凭无力之官星。不能制有气之比劫。必须藉,财生官。而官星始有效力。犹人之因争涉讼三既具充足理由。又占富余地位。则长官必使之略事让步。而秉公判直也。故子平撮要云:官轻见财为福利。

  "(3)继善篇云:有官有印无破作庙廊之材。

  注:有官又何以要有印。盖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星颇旺。比劫甚少。必须印绶生扶。而官星始为我福。犹人之既得功名。又受权印。即可荣膺重任。福被群伦。否则不过一闲曹。岂能更图远大哉。故继善篇云:有官有印无破作庙廊之材。

  (4)玄机赋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注:重犯官星。艾何以只宜制伏。盖日主太弱。八字中宫星 疆叠见。印绶不逢。有克无生。不得已藉伤官以伤之。庶不致摧残净尽。犹人之势孤涉讼。屡遭扑责。必得强有力者。为之据理抗争。始可转危为安。故玄机赋云:重力者。为之据理抗争。始可转危为安。故玄机赋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七杀宜忌

  (一)继善篇云:身强杀浅。假杀为权。

  注:身强杀浅何以假杀为权。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多财星多。官星晦l—正赖七杀补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使之不敢觊觎财星。犹人之财产丰富。既少长官法律这保护。必须联合乡党之强有力者。为之屏障。此即古人自治之义。故继善篇云:身强杀浅。假杀为权。

  (二)继善篇云:杀轻者喜财生之。

  注:杀轻何以喜财生者。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七杀轻若藉七杀。以制比劫。而七杀畏难思退。必须财星生之。-乃有效力。犹人之僻居乡里。因事相争占每藉乡里之强有力者。为之排难解纷。然若无隆情酬报。彼亦岂能为我直耶。故继善篇云:杀轻者喜财生之。

  (三)玄机赋云:杀重身轻。制乡有益。

  注:杀重身轻又何以制级有益。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杀多比劫少心既无比劫夺财。何须七杀戕身。必赖食神伤官以制之。乃可自存。犹人之家资颇富。并无亲族贫乏者。与之为难。彼亦何苦受权豪之剥夺。是必施其智谋以抵抗之。始可安乐。故玄机赋云:杀重身轻制乡有益。

  (四)玄机赋云:身弱有印。杀旺无妨。

  注:身弱有印又何以杀旺无妨。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杀虽旺得印绶以生身究无他害。犹人之智识浅薄。家资富余。小人副处。似属危险。然得椿萱庇荫。仍可暇豫无伤。故玄机赋云。身弱有印。杀旺无妨。

  (五)子平云:日主无根。弃命从杀。

  注:日主无根又何以弃命从杀。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杀林立。无印绶护身。无比劫助势。又无伤食制杀。独立无援。不得已而弃命从杀。反取七杀为用神。犹人之孤身远行。途遇盗贼。惟有俯首贴耳。听其搜索。乃可保生命而步康庄。若稍示违抗。即有杀身之祸。故子平云:日主无根弃命从杀。

  印绶(正印、偏印)宜忌

  (一)玄机赋云:印多者行财而发。

  注:印多何以行财而发。盖日主太强。八字中印绶多。比劫众。必赖财星破印。始免满损之虞。犹人之年富力强。衣丰食足。必须发奋经富。多方劳动。而身体始可康宁。若饱食终日。无所是适。则疾病相侵矣。故玄机赋云:印多者喜行财地。

  (二)子平撮要云:用之印绶不可破。

  注:用之印绶又何以不可破。盖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杀重而比劫轻。正赖印绶生扶。始免摧残之害。犹人之家富身衰。只宜息肩养性。不可争利好名。若不知比而妄为。未有不因劳致疾者。故了平撮要云:用之印绶不可破。

  财星(正财、偏财)宜忌

  (一)子平撮要云:用之财星不可劫。

  注:财星何以不可夺。盖日主太强。八字中财星不多。官杀罕见正赖财星为用。若见比劫则财星破矣。犹人之家贫人众。全赖比少数储金。为生活之资本。岂堪再叠盗劫。故子平撮要云:用之财星不可劫。

  (二)古歌云: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

  注:财旺身强又何以带官更妙。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虽多。而财星颇旺。身强用财。固是美事。再带官星。以去比劫。妙不可言。犹人之身强家富。固已愉快。若再礼贤下士。好义急公。即不身列庙堂。亦应荣夸乡里。故古歌云: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

  (三)古歌云:日主无根财太重。全凭印绶护身躯。

  注:财太重又何以全凭印绶护身躯去盖日主太弱。八字中财星叠见。比劫不逢。必须印绶护持之。乃免财多身弱之患。犹人之资财富足。而无自治能力。必赖椿萱庇荫。始无散失之虞。故古歌云:日主无根财太旺。全凭印绶护身躯。

  (四)玄机赋云:财旺者遇比何妨。

  注:财星旺又何以遇比无妨。盖日主太弱。八字中财星叠见印绶无权必须比劫资助之。乃得众擎易举之效。犹人之财产丰盈。不遑兼顾。必须慎选会计为之管理。故玄机赋云:财旺者遇比何妨。

  (五)子平云:日主无根弃命从财。

  注:日主无根又何以弃命从财。盖日主太弱。八字中财星叠见。欲藉印绶护持。而印绶阙如。欲藉比劫资助。而比.劫亦阙如。无已。惟有弃命从财。反取财为用神。犹人之家贫亲逝。既无昆仲又无应援。只有舍丈夫之特性作-赘胥之新郎。庶可免凄凉之苦。而得家室之欢。故子平云:日主无根。弃命从财。

  比劫(比肩、劫财)宜忌

  (一)子平撮要云:比肩要逢官杀制。

  注:比肩何以要官杀制。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肩劫财败财。层见叠出。而伤官食神鲜见。必须官杀以制之。俾可循礼守法。步入正轨。犹人之兄弟众多。必须官长以约束之。严师以教导之。乃成优美人材。故子平撮要:比肩要逢官杀制。

  (二)玄机赋云:日干无气遇劫为强。

  注:日干无气又何以遇劫为强。盖日主太弱。八字中并无正印。而官杀财伤甚重。不得已而藉劫财。败财之赞助。犹人之身体废弛。不能自治。必须兄弟辈囊理一切。乃可转弱为强。故玄机赋云:日干无气遇劫为强。

  食神宜忌

  (一)子平撮要云:用之食神不可夺

  注:用之食神双何以不可夺。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林立。而财官卒鲜。正赖食神盗泄其精华。使之尽其所长。若见印绶以夺之。乌乎可。犹人这年方少壮。正可’发抒抱负。进取利名。若以微禄羁縻之。虚荣束缚之。岂不贻误人材乎。故子平撮要云:用之食神不可夺。

  (二)古歌云:食神最喜劫财乡。

  注:食神又何以最喜劫财乡。盖日主太弱。八字中又食神重重。而又有财无印。用财星而力量难胜。用食神而元气更伤。不得已藉劫财败财之赞助。犹人之精神不足。尊务太繁。必须得同心之人佐理。乃可化难为易。故古歌云:食神最喜劫财乡。

  伤官宜忌

  (一)古歌云:伤官务尽最为奇。

  注:伤官何以伤尽最为奇。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逢。而财星甚少。正赖伤官生财。以尽其妙。犹人之年少家贫。必须振作精神扩张事业。故古歌云:伤官伤尽最为奇。

  (二)古歌云:伤官见官祸百端。

  注:伤官又何以见官祸百端。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逢。而伤官当道。若见正官。则伤官必奋起而戕害之。犹人之背理涉讼。恃强侮官。有不遭谴责者乎。故古歌云: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三)子平撮要云:伤官尤喜见财星。

  注:伤官双何尤喜见财星。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逢。而伤官正官又同处战争地位。是必用财化解。犹人之忤官获罪。判施罚金。即可消患无形。故子平撮要云:伤官尤喜见财星。

  (四)玄机赋云:伤官用印宜去财。

  注:伤官用印又何以宜去财。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伤官叠出。正赖印绶生扶。始免伤官盗泄之害。若见财星。则印绶破伤。犹人之体弱事繁。正值节劳静养。服药调摄之时。岂堪冒险而谋利乎。故玄机赋云:伤官用印而去财。

  (五)古歌云:伤官不怕比劫逢。

  注:伤官又何以不怕比劫逢。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伤官重逢。用伤官而元气不经盗泄。用财杀而身体不胜摧残。惟有取比肩、劫财、败财为用。始免此患。犹人之精神委靡。不能治事。必赖同气者协助乃佳。故古歌云:伤官不怕比劫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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