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辩证法”对了解传统国学有什么帮助?

学国学,最重要的两个功夫,一是读经典,二是读历史。离开了经典著作谈“智慧”,那都是胡扯。一个“爱智慧”的人,不可能不懂得“辩证法”。《易经》里面的“阴阳、刚柔”,《老子》中的“有无、美恶”,《孙子兵法》中的“虚实、进退、强弱、攻守”等等,无不充斥着辩证法的思想。

“辩证法”作为系统的哲学方法,是外来的,“哲学”也是外来的,这些都是客观事实,没必要遮遮掩掩。中国古代没有哲学,正如西方没有易学、道学一样。当代中国哲学的先进之处,在于传承了古代圣贤智慧的同时,又引进了西方先贤的智慧和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

稍微了解一些《哲学史》的人都应当知道,古希腊哲学家在讲辩证法,中国古代圣贤也在讲辩证法;唯心主义在讲辩证法,唯物主义也在讲辩证法;古人在讲辩证法,今人也在讲辩证法。我们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辩证法”是跨越时间、空间的阻隔,在不同的文明之中有了普遍的运用。

阴阳思想,是最早的辩证法思想,它在金文中便已经存在了。有文字记载对“阴阳”思想运用的是周幽王时期的太史伯,他说地震的原因是地下阴阳二气冲撞的导致。这种认识是具有革命意义的,标志着人们不再把不可理解的自然现象归纳为“神的意志”,从而开始了“用自然原因解释自然现象”的理性时代。

最系统、最全面讨论辩证法及其应用的是,成书于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素问》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我们从《唯物辩证法》中也能找到近乎一模一样的说法,矛盾是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质量互变的根本依据。如果没有“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的根本属性,就无法发生“阴阳转换”的“质的飞跃”。

我们同时应该认识到,唯物辩证法和传统阴阳辩证思维,是有区别的。首先表现为哲学主体的价值观取象不同,阴阳学说产生于上层社会,为统治者说话,把和谐作为价值取向,阴阳调和可以防止阴阳转换,这样就有利于统治的长治久安。唯物辩证法产生于下层社会,为被统治、被压迫、被剥削的工农阶层说话,把斗争作为价值取向。阴阳斗争可以引起质量互变,从而实现“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转化。

我们跳出不同阶级政治诉求来看待辩证法,阴阳之间的对立是永恒的。《雪心赋》讲:“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矛盾双方的存在,是以对方为依据的。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阳蕴含于阴之中,阴蕴含于阳之中。永恒的对立,并不意味着矛盾无解。如果矛盾一方“消失”了,那么另外一方也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从而转化成其他事物,形成新的矛盾关系。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也是解决矛盾的过程,矛盾的解决是伴随着阴阳关系的转化而转化的。

我们生活在矛盾之中,旧的矛盾被解决,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是否意味着人们的工作是徒劳的?其实不然,纵然所有的矛盾,都被称为矛盾,但是对于具体事物来说,矛盾具体形态在“质”和“量”两个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劳动,解决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生存需要吃饭,自然界不会主动生产出粮食来供人食用。社会活动,解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等。有的矛盾是相互关联的,比如先解决肚皮问题,再解决实现理想的问题。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需要面临的问题,有的问题是具有共性的,有的问题是该时期特有的。马克思说:“真正的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该时期内,人们思考时代问题的沉淀。能够深刻揭示时代问题,解决时代问题的哲学,成为了这一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潮流。历史会告诉我们,那个时代遇到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哲学会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人是如何思考问题,如何解答问题,以及最后解决到了何种程度。以“辩证法”来观传统国学流源,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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