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式太极拳》究竟是谁写的?(下)
顾留馨先生
李经梧先生
沈家桢先生
(续上期)
真相五:顾留馨从李剑华家中带走的是藏书并不是书稿
李剑华先生因老体弱不能完成写作,1961年2月1日推荐他的同学好友沈家桢来完成。他的草稿是由阎海在1961年3月19日,直接带至杭州交沈家桢先生,也没有托顾留馨转交。所以根本不是像李经梧所说:“此稿由顾留馨同志带走。”
李剑华晚年生活窘迫,因此想售让部分藏书以解燃眉之急。1961年9月8日顾日记载:“李剑华函寄藏武术书目录,要我估价。估计328元。拟于295元收购。”顾留馨为此编列预算,由体育宫从购书款项中支付。10月5日记载:“8时半和阎海去李剑华家,到已10时,李因泻血、便秘体衰,子肺病二年休养,经济上有困难。藏书要一起让售。乃先付80元,尚有120元,俟明年有预算再付清。李希将推手大捋介绍推广。太极拳离开竞技(技击)将越练越少,前景担忧。陈发科(福生)照希放大保存。李又出示陈发科、许禹生、吴鉴泉、刘思绶等合摄照片”。1961年11月18日,顾留馨“将李剑华藏书、太极拳抄本油印本送宫”。这就是顾留馨从李剑华家中带走的东西,这包东西是李老出让的武术藏书,并不是什么《陈式太极拳》书稿。顾留馨取来的藏书立即送交上海体育宫收购保存。
真相六:《陈式太极拳》初版前言提了李经梧的名姓
顾留馨撰写的《陈式太极拳》前言,不仅提到李经梧,而且对在《陈氏太极拳》成书中起过作用的(包括誊写校对)人员,不论其作用大小,都一一列出,并表示感谢。绝不是如传言所说的,“出版时却只字未提老师的名姓”。顾留馨说:“我们在前言中把写稿始末叙清,实事求是,各方面都恰如其分地关顾到了,这是我们应有的作风和文风。”顾留馨这样的襟怀和气度才是真正的高尚。
请看1963年12月出版的《陈式太极拳》初版前言:
“太极拳是我国国有的一种拳术,民族特色非常突出。但在解放前,这一宝贵遗产只为少数剥削阶级所独占。解放后,在党的关怀和支持下,太极拳才得以推广,成为广大人民疗病和健身的手段。
陈式太极拳是最古老的一套太极拳,但其老架动作从无专著介绍。为了挖掘这一遗产,人民体育出版社于1958年秋,委托唐豪、顾留馨、李剑华、李经梧、陈照奎五人编写此拳。后因唐豪逝世,李剑华老病而中辍。
1961年夏,人民体育出版社改约我们从头写起。初稿成后,几经修改和审订,周元龙同志代为画图并对动作说明做了统一加工,邵柏舟和杨景萱二同志代为誊写校正,巢振民和雷慕尼二同志献出陈发科的生前拳照,陈照奎同志代为最后校订等等,在此一并感谢。
本书中陈式太极拳简介和第四、五章由顾留馨执笔(第四章第六节是沈家桢写的),第一、二、三章由沈家桢执笔,拳照是陈发科的生前遗照(摄于1947年,时年60岁),不足部分由其子陈照奎补照。
本书所介绍的陈式太极拳第一路和第二路拳套是陈发科生前所传的拳套。
本书旨在继承祖国的这一代优秀遗产,虽然编写工作历时四年之久并几经修改,笔者又从学于陈发科老师(沈家桢在三十年前即跟陈发科学拳),但由于学力未够,阐发难免有疏漏之处,尚希读者指正。
沈家桢、顾留馨 1963年7月”
但是,《陈氏太极拳》再版时,原来的“前言”被删除了,这是事实,但不是顾留馨的主张。顾留馨在日记中记录:1964年11月7日“人民体育出版社赠阅再版本《陈式太极拳》一册。(此)本有修订多处,乃未经通知即再版了。再版本印数为13501—21700本。”在他1964年11月8日给沈来的信中提到:“《陈式》再版本已寄赠一本,可惜等不及我们作些修订(我未前知),今后我们好好修订充实它。”这都说明顾留馨对再版修订并不知晓,前言的删除是责怪不了他的。顾留馨还在第一版前言“在此一并致谢”后面,用红笔记下:“港版删去以上三段”(港版是根据64版翻印),不仅李经梧的名字被删,连所有参与写作出版的人名全被删掉了,当时大陆还没有版权意识,对香港等地的盗版行为更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
另外,《陈式太极拳》再版时,适逢“四清”运动,徐、李(天骥)等人联手发难顾留馨,攻击《陈式太极拳》“为封建地主阶级树碑立传”。或许在这种政治压力下,出版社未通知顾留馨、沈家桢,直接对《陈式太极拳》作了某些修改和删除,这对作者顾留馨与沈家桢也是极不尊重的,但在那个时代,又能责怪谁去?
真相七:沈家桢写陈式动作说明完全是重新写过
由于沈家桢是李剑华推荐的,又因为要赶时间,沈家桢在开头写作中,自然想尽量采用李剑华未完成的草稿,但却难以融合,最后所有文字全部重新写过,并不存在“采用”的问题。所以,《陈氏太极拳》出版前言中说明:“人民体育出版社改约我们从头写起。”而且李剑华所写一路草稿文字只有一万两千字,而出版的顾、沈合著《陈氏太极拳》,文字有十六万两千多,是李老草稿的十几倍之多!
顾留馨1962年7月20日日记载:“出版社寄来古典拳论考释原稿,沈老八个特点,将沈老稿给周看。沈家桢19日信,希能调照奎来沪重新改写陈式。”沈家桢19日信说:“有些拳式改变而有新加,所以陈师相片有与照奎的不同,因此拿起笔来,就非常苦闷,有的只能就相片联想使及的写下去,虽然去年交了卷,仍然是彷徨不安。如用三十年的同学(剑华)写此相片的动作,必然是有错误的,因分开三十年各有变化,强求一致是有困难的。为此弟正式申请‘重写动作说明’,仍照初次建议,请照奎同志来沪比写,时间不致延长过久,使动作写得详细些,主要使读者能够照图学习,庶可配合上吾兄所作的理论,弟深深想到按照照奎动作来使相片与动作的统一,方可得到渴望已久陈式太极拳者的要求,用他的拳照写他的动作说明,最为明智合理,这样也就没有分歧的缺点,若有别人写,别人的动作不但费尽心机且因拳式三十年来变迁的关系,难得一般练习者的信任,这是一种自然现象”。
这段话说明了《陈氏太极拳》为什么要推倒“重新写过”的原因,同时也证明了《陈氏太极拳》是完全是“重新写过”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剽窃、盗用。
2018年1月31日,笔者拜访了叶大密家,叶大密夫人金琳女士拿出一卷用报纸包着的油印稿子,说是沈家桢刻印的手稿,这些稿件“文革”中被抄,发还后她一直收藏着。这些文稿比较乱,未及整理,笔者粗略一看,都是沈家桢当年在写作过程中,将书稿中部分章节刻印后寄予顾留馨、叶大密等友人,以征集修改意见。这些油印书稿是旁证沈家桢编写《陈式太极拳》和参与“缠丝劲”辩论写作的重要史料,弥足珍贵,同时也可证明所谓“剽窃盗用”之说的不实。
真相八:李经梧曾经追问原稿是否被“剽窃盗用”
《陈式太极拳》一出版,李经梧就向出版社追问是否“参考”了李剑华的原稿。出版社就将李老的原稿寄给李经梧,请他核对,如有“参考”,可一一标出。但此事当时并无后续。
历史是不可以随便糊弄的。1964年1月22日顾留馨致阎海的信中提到:
“关于李经梧函询陈式第一路动作说明是否参考了李老(剑华)原稿事,我也记得清清楚楚,李老原稿太简略,确系沈老(家桢)从头写起的。你已把李老原稿寄给经梧看,很好。他看后该会清楚的。我们在前言中把写稿始末叙清,实事求是,各方面都恰如其分地关顾到了,这是我们应有的作风和文风。李老原稿不用,社方现发给稿费(按字数1万2千字计算)四十八元多,给两李分,这样处理我也认为是适当的。 你(阎海)在来信中说:‘我已回信,根据出版的陈式第一路,系二同志重新写过的这一事实,并和草稿:(一万二千五十字)对照一下,并无共同之处,因此已复告他‘重头写起’还是合乎事实的’。我有责任把事实弄清楚,否则对沈老的劳绩太对不起了。61年经李老推荐陈式第一路改由沈老来写,社方委你来上海转杭州亲自委托沈老写作,其后又嘱我去杭联系,之后我与沈李通函商量,沈老反复写作修改了多次。62年夏你又和我去杭州定稿。之后为了少数动作应与北京陈照奎等所教一致起见,我函征沈老同意改写个别动作,沈老也亲来上海。我因工作忙,周又未学过此拳,故由我比划动作,讲些要点,由周(元龙)同志作了些文字上改动。一切仍按沈老原稿的基础。去年二三月间陈照奎来沪后,看了绘图的正确与否,改绘了几幅图,文字说明方面因陈忙于准备教拳,也未提出修改意见。在伟大的三大革命运动中,我们要做的工作多得很,学术上、技术上需要我们多下功夫钻研、总结经验,投机取巧是不行的。本来我不值得为此枝节问题多唠叨,但把以上情况提供你参考,以免以误传误。”
这封书信中对《陈氏太极拳》成书过程说得清清楚楚,事实胜于雄辩。按理这些史料如李剑华的原稿,人民体育出版社的档案中定会保存,是可查对的。
本来李经梧退出《陈氏太极拳》编写,又离开北京,对《陈式太极拳》的出版一无所知,提出疑问,追究沈家桢是否“参考”其原稿,都是无可非议的事,出版社也将李剑华的原稿寄给他,请他查对,如发现有哪些地方“剽窃、盗用”都可以一一指出,拿证据说话,而李经梧至今没有拿出证据来。在不采用原稿的情况下,出版社仍按草稿字数给予了一定报酬,以表示对李剑华与他原有劳动的尊重,这样处理是极为合情合理的。
结束语
本文当事的两位武术家都已作古,中国向来尊“死者为大”,不应该再对他们说三道四。而且两位老人都是对中国武术事业做出过贡献的,我们对他们应该存一份敬意。因此,笔者坚持“就事论事”,不赞成“打官司”而只为还历史一个本来面目。对历史的恩恩怨怨我们主张宽恕,但宽恕的前提是澄清真相。某些不实言论一再广为传播,甚至被写进书中,收集至《中国太极拳辞典》等著作中,问题就不是一般性的了。“谣言不实,亦可成真,如同三人成虎。”为了公正公平公道,总有人要出来澄清历史的真相。这不仅是对顾留馨先生的公正公平公道,更是对历史的负责,也是对读者的爱护。相信广大读者与武术爱好者在了解事实真相后,会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写于2018年2月18日)
附:沈家桢部分油印书稿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