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应对金税四期的到来

2021年金税的四期即将到来,公司应从以下方面及时进行自我检查!

一、增值税

1、企业的现金收入是否真实入账。

2、.收入长期挂在帐上,不转做收入

3、外部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水,电等费用,不计入收入或抵消费用。

4、存在被视为销售行为,但未按要求提销项税。

5、将使用的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进行投资,分配和免费捐赠。

6、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各种额外费用是否应按规定征税?例如手续费,筹款费,利润返还,违约金,手续费等。

7、.到期后仍未收回的包装押金的销项税是否按规定提取?

8、.增值税混合销售是否依法征税了?

9、免税商品是否依法入账?是否有未经授权扩大免税范围?

10、确认增值税发生的时间是否正确?如果是先开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1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发票单位与收货单位是否一致,发票上所记录的货物与实际发生的货物是否一致。

12、未按照规定开具统一的农产品发票,并申报抵扣进项税?

13、.抵扣进项税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税书是否合法?进口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生产是否相符。

14、.退货或获得的销售折扣必须按规定转出进项税。

15、在交易账户中有返利冲销营业费用,而进项税不转出。

二、企业所得税

(1)根据权责发生制,将企业取得的各类收入是否真实确认为收入

(2)是否有使用往来帐户和中间帐户延迟应纳税所得额或调整公司利润,例如使用“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预提费用”等。

(3)是否有未做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行为。

(4)是否有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收益。企业分配的投资收益尚未按照地区税率差异缴纳。

(5)应纳税所得额中是否包括了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增值。

(6)使用虚假发票或虚假的人工成本等。

(7)是否一次性计入成本和费用,而未计入资本性支出。

(8)企业发生的工资性支出是否符合税法。例如,薪水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在扣除年度内实际付款。

(9)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变更,用以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经授权扩大研究开发费用范围,扣除违规扣除额等问题。

(11)是否有不符合利息税前扣除规定。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付金额超过了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未作税收调整。

(12)固定资产是否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视为经营租赁,摊销费用,不作任何税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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