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土:谈同性恋
萧乾先生在《唉,同性恋》(收《玉渊潭漫笔——萧乾随想录》)一文中,记述了自己1926年在北新书局当练习生,与1930年在辅仁大学读书时,所遇到的两名同性恋男性,及上世纪40年代,留学英国剑桥时,“曾结识了英国大小说家之一的E·M·福斯特”,他不但写了以同性恋为题材的小说《莫瑞斯》,而且他本人就是位同性恋者,
“我见过他的几位这样的‘特殊朋友’,其中一位是有家室的警察,他和他一家人一直把这位老作家照顾到临终”,
“福斯特出身于剑桥皇家学院,那可是英国上层社会同性恋的温床……尽管当时法律对待同性恋毫不留情,同性恋在剑桥,尤其在皇家学院还是满时髦的,而且是作为古希腊高雅的遗风”。作者接着又写到法国作家纪德、英国小说家诺曼·道格拉斯都是同性恋者。他的看法是:
我认为异性恋才是正常的,同性恋属于变态。我不赞成去鼓励。在美国某些州里,同性恋者可以登记结婚。这种婚礼,我绝不会去参加。
读了此文,不禁想起自己从大学毕业至今,换过四家单位,也先后听说过几名同性恋者,且工作能力都挺强的,日常接触中,也看不出什么异样来。当然,各种各样的传闻也是有的,因并未亲眼目睹,不能辨别其真假。
记得在时报工作时,一名实习记者曾采写了篇关于两名女中学生同性恋者,因恋爱而双双退学之事,双方的家长及校方对此都头疼不已。据说一个人形成异性恋或同性恋,最关键时期就是中学,所以我们决定刊发这篇报道,以期引起各方面的关注。然而此稿最终还是被撤下,不能不说是件憾事。
唯一一次亲身经历者,还是2007年夏天的澳洲之行。当时和六位同事一起赴澳,自墨尔本、布里斯班而悉尼、堪培拉,导游兼司机均为中国留学生,入住的酒店里多是中国人,就餐则在广东人开设的粤菜馆,总之,虽曰身处澳洲,打交道的却多为中国游客,就觉十分不过瘾。
于是一日晚餐过后,几人相约撇开导游,独自行动,去一家当地人的酒吧体验一回。那家酒吧具体在悉尼的哪条街,又叫什么名字全然忘记了,总之距下榻的酒店不远,我们进去时,客人还不算太多,六人占据了一张长桌,点了啤酒畅饮起来。慢慢的,人越来越多,音乐也越来越响。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就从渐渐有些拥挤的酒吧里出来了。就见酒吧门前居然排起了四五十米的长龙,正当我暗自庆幸来对了地方时,就看到一高一矮两名青年男性拥抱在一起亲吻。这时我才恍然惊觉——莫非这家是同性恋酒吧?
萧乾在上文中曾提到同性恋是“古希腊高雅的遗风”。巧的是,刚刚读完的【美】丽贝卡·戈尔茨坦的《谷歌时代的柏拉图》一书之《我不知该如何爱他》中,就提到了古希腊同性恋的遗风。在古希腊,女人和奴隶是没有公民权的,所以,男性的地位非常之高,于是——
娈童恋不仅为社会所接受,而且还被很多希腊人——尤其是贵族阶层——认为是增强城邦凝聚力的关键因素,因此被纳入到了对公民崇高品格的培养中……
肯尼斯·多弗尔曾令人难忘地说道:“希腊一贯认为,同性间的厄洛斯(热恋之爱)是一种教育和性器关系的混合物。”不但雅典是如此,希腊的所有城邦也一样。“这类关系的重要作用在于,它在关键地方——也就是男性人口中——培养了凝聚力,所以莱克格斯甚至在斯巴达的法典中对其给予了官方认可”……
同性关系常常被赞美为更值得拥有,更有雄性气质。而异性恋关系只能陷在微不足道的肉欲或生殖目标的泥潭中,对崇高品质的培养贡献甚微,因为女性并不会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除了喜剧诗人阿里斯托芬外,所有来参加派对的人都只赞美同性爱,不屑于吹捧任何其他形式的厄洛斯……
而这一切全源于那个神话——
以前的人类在身体上是成双成对连接在一起的,像球一样四处滚,所以每个球体都是一个完整的实体。有些球体由两个男人组成,有些则是一男一女,还有些是两个女人。
但因为他们太完整,所以诸神觉得凡人有些太接近神了。“他们有着可怕的精力和体力,还有勃勃的野心。”不过,诸神商量过后,竟然没有选择消灭这个物种——奥林匹亚诸神的首选对策——而是采用了宙斯偶然想出来的计划:就像拿细线切熟鸡蛋那样,把独立自给的凡人从中间劈成两半,那么,每一半都会和另一半分开……
厄洛斯存在于我们每个人之中,所以我们才会拼命地到处乱跑,想要找到唯一的另一半,让我们再次完整起来……
我觉得,古希腊神话中关于同性恋、异性恋起源的说法,就比萧乾的“我认为异性恋才是正常的,同性恋属于变态”要来得更为健康。既然同性恋与异性恋同属正常,那么,同性恋者就应该像异性恋者那样,遵守同样的性道德。而整个社会,也应该像看待异性恋者那样,来对待同性恋者。
二O一八年十月廿五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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