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
专题导言
“中国社会思想的现代转型:古今中西之间”专题选取了严复、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陈独秀、李大钊、胡适、梁漱溟和贺麟九位思想家的对中国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文章,核心议题集中于“三纲五伦”与平权的矛盾、东西方文化差异,严复、康有为、谭嗣同的关注点分别在于君臣、男女、朋友;梁启超认为“五伦”限于私人对私人范畴,中国缺乏私人对团体的伦理道德;章太炎认为“无政府、无聚落、无人类、无众生、无世界”方能平等;陈独秀认为西方以个人为本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东方则以家族为本位、尊长卑幼同罪异罚;李大钊指出中国由于农业民族聚族而居,“没有国家、没有个人、只有家族”,形成重男轻女、“损卑下以奉尊长”的风俗;胡适指出东西方文明都有物质和精神的两部分,中国社会最缺乏的是健全的个人主义,把自己铸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方可有益于社会;梁漱溟认为个性伸展与社会性发达是一桩事的两面。
梁漱溟欣赏西方化的德莫克拉西精神的同时,也注意到西方文化追逐物质欲望造成的问题,试图以孔子礼乐加以弥补,在同一著作的第四章的“孔子的宗教”一节中表达了这一主张。后来贺麟则是将“三纲”与西方柏拉图、康德相联系,“就三纲说之注重尽忠于永恒的理念或常德,而不是奴役于无常的个人言,包含有柏拉图的思想。就三纲说之注重实践个人单方面的纯道德义务,不顾经验中的偶然情景言,包含有康德的道德思想”,试图“从旧礼教的破瓦颓垣里,去寻找出不可毁灭的永恒的基石。在这基石上,重新建立起新人生、新社会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若西洋诸民族,好战健斗,根诸天性,成为风俗。自古宗教之战,政治之战,商业之战,欧罗巴之全部文明史,无一字非鲜血所书。英吉利人以鲜血取得世界之霸权,德意志人以鲜血造成今日之荣誉。若比利时,若塞尔维亚以小抗大,以鲜血争自由,吾料其人之国终不沦亡。其力抗艰难之气骨,东洋民族或目为狂易;但能肖其万一,爱平和尚安息雍容文雅之劣等东洋民族,何至处于今日之被征服地位?
西洋民族性,恶侮辱,宁斗死;东洋民族性,恶斗死,宁忍辱。民族而具如斯卑劣无耻之根性,尚有何等颜面,高谈礼教文明而不羞愧!
东洋民族,自游牧社会,进而为宗法社会,至今无以异焉;自酋长政治,进而为封建政治,至今亦无以异焉。宗法社会,以家族为本位,而个人无权利,一家之人,听命家长。《诗》曰:“君之宗之。”《礼》曰:“有馀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宗法社会尊家长,重阶级,故教孝;宗法社会之政治,郊庙典礼,国之大经,国家组织,一如家族,尊元首,重阶级,故教忠。忠孝者,宗法社会封建时代之道德,半开化东洋民族一贯之精神也。自古忠孝美谈,未尝无可泣可歌之事,然律以今日文明社会之组织,宗法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东洋民族社会中种种卑劣不法惨酷衰微之象,皆以此四者为之因。欲转善因,是在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或谓西俗夫妇非以爱情结合艳称于世者乎?是非深知西洋民族社会之真相者也。西俗爱情为一事,夫妇又为一事。恋爱为一切男女之共性;及至夫妇关系,乃法律关系,权利关系,非纯然爱情关系也。约婚之初,各要求其财产而不以为贪;既婚之后,各保有其财产而不以为吝。即上流社会之夫妇,一旦反目,直讼之法庭而无所愧怍。社会亦绝不以此非之。盖其国为法治国,其家庭亦不得不为法治家庭;既为法治家庭,则亲子昆季夫妇,同为受治于法之一人,权利义务之间,自不得以感情之故,而有所损益。亲不责子以权利,遂亦不重视育子之义务。避妊之法,风行欧洲。夫妇生活之外无有馀资者,咸以生子为莫大之厄运。不徒中下社会如斯也,英国贵妇人乃以爱犬不爱小儿见称于世,良以重视个人自身之利益,而绝无血统家族之观念;故夫妇问题与产子问题,不啻风马牛相去万里也。若夫东洋民族,夫妇问题,恒由产子问题而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旧律无子,得以出妻。重家族,轻个人,而家庭经济遂蹈危机矣。蓄妾养子之风,初亦缘此而起。亲之养子,子之养亲,为毕生之义务。不孝不慈,皆以为刻薄非人情也。
西俗成家之子,恒离亲而别居,绝经济之关系。所谓吾之家庭(My family)者,必其独立生活也;否则必曰吾父之家庭;(my father’s family)用语严别,误必遗讥。东俗则不然:亲养其子,复育其孙;以五递进,又各纳妇,一门之内,人口近百矣。况夫累代同居,传为佳话。虚文炫世,其害滋多!男妇群居,内多诟谇;依赖成性,生产日微;貌为家庭和乐,实则黑幕潜张,而生机日促耳。昆季之间,率为共产,倘不相养,必为世讥。事畜之外,兼及昆季。至简之家,恒有八口,一人之力,曷以肩兹?因此被养之昆季习为游惰,遗害于家庭及社会者亦复不少。交游称贷,视为当然,其偿也无期,其质也无物,惟以感情为条件而已。仰食豪门,名流不免。以此富者每轻去其乡里,视戚友若盗贼。社会经济,因以大乱。
凡此种种恶风,皆以伪饰虚文任用感情之故。浅见者自表面论之,每称以虚文感情为重者,为风俗淳厚之征;其实施之者多外饰厚情,内恒愤忌。以君子始,以小人终;受之者习为贪惰,自促其生以弱其群耳。以此为俗,何厚之有?以法治实利为重者,未尝无刻薄寡恩之嫌;然其结果,社会各人,不相依赖,人自为战,以独立之生计,成独立之人格,各守分际,不相侵渔。以小人始,以君子终;社会经济,亦因以厘然有叙。以此为俗,吾则以为淳厚之征也。即非淳厚也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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