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子罕篇(二十九)
01
原 文
子罕第九
09.29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02
释 解
孔老师说:“大家通过自觉学习和往而不止的修行实践,已经从基础的礼乐规范教条开始,博文约礼,掌握了礼乐文明的精神和仁德和谐的面向;通过里仁为美的陶冶,开始了'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躬行实践,从学道做人开始到自觉的乐于道的不息实践,成就了君子的仁德境界;通过进而不止的努力躬行,使得自己有了立身树本的'不惑、不忧、不惧’之智慧和勇敢。但是仁德大道的修行实践是无止境的,礼乐规范教条是有限的,我的教导和言说也是有限的,因此在无常的世间实践中,大家时刻要以仁德道义为权,权衡自己的言行,权衡事宜之变和不变,自觉传承礼乐文明精神,彰显从容中道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贤之境。因此,大家在往后的实践和传道授业过程中,必须记住循序渐近、因材施教的原则:开始教导弟子入门之时,可传授基本的礼乐规范教条的'共学’常识,进行里仁为美的仁德熏陶,此时不可急于传授志之于道的'适道’之空谈;待到弟子有了'适道’之志向时,可传授'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文行忠信实践,进行博文约礼,欲罢不能的仁德善诱,此时不可急于传授守道'与立’的泛论;待到弟子有了欲罢不能的崇仁实践愿望时,进行'不惑、不忧、不惧’的立身树本的仁德教化,此时不可急于传授据德依仁的权衡之道。”
03
释 字
共
《说文》:共:同也。从廿、廾。凡共之属皆从共。渠用切。𦱹,古文共。
《尔雅》:共:共,具也。
《玉篇》:共:同也,皆也,众也。
汉字“共”从廿𠬞声,“廿”是两个并列的“十”,会共同之意。王筠认为:“许云'从廿廾’,此殆望文为义。当依革部例,作象古文之形。𠬞具两手,是一人也;𦱹具四手,是两人也。两人之手而相连,是共为一事之状也。”本义是双手捧物,由此产生共同和共同的含义,用作副词表示一同、一起;用作动词表示分享、合用,用作连词表示和、跟。
权(權)
《说文》:權:黄华木。从木雚声。一曰反常。巨员切。
《广韵》:權:权变也,反常合道。又宜也,秉也,平也,称锤也。又《尔雅》曰:权,黄华。
汉字“权”从木雚声。字音“雚”中含有曲、圆之义,因此黄华木应该是一种曲而不直的树木。“权”、“拳”音同,《玉篇》“拳,屈手也”,本人认为将“秤锤”称呼为“权”,是由于“秤锤”形状像“拳头”,“拳”、“权”音同而互用。在原始野蛮时代,人们常常以拳头来解决纷争,或者以拳头来称王称霸,故拳有拳力之义。在周文明尚礼时代,为制约武力,弘扬礼乐文明,将“拳力”用“权力”来表示,孔子将“黄华木”之“权”通过“秤锤”之“权”进行引申扩展,发展出“权衡”顺化之义。注意,孔子所言说的“权”中不含后人“权谋”损道的含义。张舜徽说,经传多用权为权变字。经权对举,经者常也,则权为反常矣。权为秤锤之名,衡物轻重,必资权之进退以得其平,故引申为权变之称。反常,亦权变之义。本义是树木名称。假借指秤锤,也指秤,引申指称量、衡量。又指权力、权柄。又引申指变通,进而引申指谋略上的随机应变。
04
素 说
前一章通过修道君子具有的“不惑、不忧、不惧”安泰祥和境界,让弟子从“智以明之,仁以守之,勇以行之”三个方面对修行要领进行把握,体悟修行者崇仁向道的智慧、仁德和勇猛。至此,通过老师 “文、行、忠、信”的循循诱导,部分弟子达成了“博学以文,约之以礼”的“欲罢不能”的乐学境界,在“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躬行实践中,部分弟子把握住了“仁之为人”的仁德要旨,能够自觉依于仁行事,克己复礼,不损仁,不害道,达成仁德君子的境界。本章老师通过修行者“与共学、与适道、与立、与权”的次第教导,期望这些优秀弟子在今后的繁杂异常的修行实践中把握住“据德依仁”的权宜之道,从而达成崇仁顺道不违礼乐之“权道”,实现“从容中道”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完满。老师说:“大家通过自觉学习和往而不止的修行实践,已经从基础的礼乐规范教条开始,博文约礼,掌握了礼乐文明的精神和仁德和谐的面向;通过里仁为美的陶冶,开始了'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躬行实践,从学道做人开始到自觉的乐于道的不息实践,成就了君子的仁德境界;通过进而不止的努力躬行,使得自己有了立身树本的'不惑、不忧、不惧’之智慧和勇敢。但是仁德大道的修行实践是无止境的,礼乐规范教条是有限的,我的教导和言说也是有限的,因此在无常的世间实践中,大家时刻要以仁德道义为权,权衡自己的言行,权衡事宜之变和不变,自觉传承礼乐文明精神,彰显从容中道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贤之境。因此,大家在往后的实践和传道授业过程中,必须记住循序渐近、因材施教的原则:开始教导弟子入门之时,可传授基本的礼乐规范教条的'共学’常识,进行里仁为美的仁德熏陶,此时不可急于传授志之于道的'适道’之空谈;待到弟子有了'适道’之志向时,可传授'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文行忠信实践,进行博文约礼,欲罢不能的仁德善诱,此时不可急于传授守道'与立’的泛论;待到弟子有了欲罢不能的崇仁实践愿望时,进行'不惑、不忧、不惧’的立身树本的仁德教化,此时不可急于传授据德依仁的权衡之道。”本章是老师在弟子学成有德离开时的教导,是对过去自己教导的回顾和对弟子今后修行实践和传道的指导和期盼,不是对弟子交友的教诲。同时在《论语》中这也是老师通识教育的总结,从“学而时习之”开始到本章“可与权”为至,展示了老师从“与共学”开始的教育,到“与适道”、“与立”再到“与权”的结束,但是这只是弟子从师生涯的结束,并不是君子修行从道的结束,今后之路是自己克己复礼“权衡”之道的开始。
本章需要注意的是对“与权”的理解。许多人将本章解读成孔子感慨学而能从道之难,通过学、道、立、权四个层次分明的境界,达到“权”之境界的修行君子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孤寂之感。还有人理解成孔子教导弟子重视交友以学道的。如果将《论语》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本章,自会发现本章是一个总结,是孔子对自己克己复礼实践通识教育的总结,表达了孔子教学实践的“循循然善诱人”的进阶次第。由于错误地解读了本章文本的对象,从而产生了偏差并引发“经权”之争,认为“权”乃“权变”或“反经行权”之意,甚至有人认为“权”是“通权达变”,是“权谋”之义。“权”是用来衡量物轻重的秤锤,随着所称之物或低垂或高昂,以知物的轻重。孔子在此告知弟子行事实践之时,需要时常用仁德道义这“权”来衡量自己的所行所为,看看是否偏离仁德大道。因此,在复杂的现实中,在礼崩乐坏的时代,仁德修行者需要时常用仁德道义之权来辨析是非,通过自己修行所达成的“不惑之知、不忧之仁、不惧之勇”来克己复礼,弘扬仁之为人的道义,并能自觉主动地通过或隐或现来护道行道。注意此处的“权”是从道德仁义下行而自然地彰显,不是依结果而逆向求仁求义的附会,因此孔子之权,不含有非正义目的的违道背义的权谋,更不是以变通为乐,失去道义的根本,或以变通为名,借口适时达变,行违仁背义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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