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述而篇(一)
01
原 文
述而第七
07.01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02
释 解
孔老师说:“我平生总结阐述尧、舜,主张以文王和武王为宪章,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善者而弃之,阐述并发挥先王圣贤'制礼作乐’的仁德之旨,彰显其仁德和谐之义。因而我只是遵循古代圣贤的言行,对代代相传的传统,经过审慎的辨析整理,以彰显先王圣贤的仁德境界为前提,以天下太平、百姓安定为准则,以继承借鉴、克己复礼为着力点,不逾礼妄为,阐述而不改作,诚实而崇敬传统,期盼其礼乐文明的圣贤气象能应用于当下。我的这个做法也不是我自创的,也是学习殷商时期'好述古事’的贤大夫老彭的,我常常私下里将自己比作老彭。”
03
释 字
作
《说文》:作:起也。从人从乍。則洛切。
《广韵》:作:造也,为也,起也,行也,役也,始也,生也。
汉字“作”,甲骨文和金文本作“乍”,下从刀,上从卜。会卜人用刀刮削、钻刻龟甲,然后灼烧,视其裂兆进行占卜之意。“作”就是指人工刀砍斧凿进行加工。突出人的主观动作。《说文》“起也”应为引申义。本章“作”是创造、制作义。《礼记·乐记》云:“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窃(竊)
《说文》:竊:盗自中出曰窃。从穴从米,𥜽、廿皆聲。廿,古文疾。𥜽,古文偰。千結切。。
《说文解字约注》窃:王绍兰曰:“《礼部韵略》十六屑引作:'盗自穴中出曰窃。’则今本盗自下脱穴字也。此谓穿窬之盗,故从穴。穴中施米,明其所窃者米。自穴入者自穴出,遗有粒米,狼戾穴中,故谓之窃。”陈衍曰:“窃物非速不可,从廿,取其疾义,非取其声。”舜徽按:窃与盗,浑言无别,若析言之,则盗大而窃小。凡乘人所不知而暗取之曰窃。因引申有私义。
《广韵》:窃:盗也。又浅也。
汉字“窃”篆文从穴从米从𥜽(一种爬虫),会钻穴盗米之意。《康熙字典》“竊,即古浅字”,故《广韵》云:“浅也”。“窃”本义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占有。引申指盗窃、盗贼,或指不公开、偷偷地、暗自、私下等义。亦用作谦词,表示自己,或表示自己的观点看法肤浅的意思。本章为暗自、私下之义。
04
素 说
《论语》是按君子“成德有渐”的次序编排的,首先通过四篇对“为学须依孝,为政当以德,重德须扬礼乐,礼乐之本乃为仁”进行教导,接着的两篇对仁德实践的阶梯次第进行教导,指明成就仁德境界的路径和方法,让弟子把握行仁德之道的“好学”、“内自讼”的本领,修炼自强不息“君子儒”心态,践行永续的“中庸”至德之道”。本篇继之以老师谦己诲人之辞以及容貌、事迹,展现达者志行的洒脱与自在,让弟子体悟圣贤者,在仁德大道实践中的应时而化、超凡脱俗和不倦。老师说:“我平生总结阐述尧、舜,主张以文王和武王为宪章,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善者而弃之,阐述并发挥先王圣贤'制礼作乐’的仁德之旨,彰显其仁德和谐之义。因而我只是遵循古代圣贤的言行,对代代相传的传统,经过审慎的辨析整理,以彰显先王圣贤的仁德境界为前提,以天下太平、百姓安定为准则,以继承借鉴、克己复礼为着力点,不逾礼妄为,阐述而不改作,诚实而崇敬传统,期盼其礼乐文明的圣贤气象能应用于当下。我的这个做法也不是我自创的,也是学习殷商时期'好述古事’的贤大夫老彭的,我常常私下里将自己比作老彭。”本章和前篇末章相呼应,让弟子把握圣、贤、君子的境界和所为之别,以从通过先王圣贤的礼乐文明制度中体悟仁德之道,以警醒“抛弃古道、另行其道”是当下天下大乱的根源。另“老彭”究竟指什么,释者较多:一说是殷商时代一位好述古事的贤大夫;一说是老子和彭祖两个人,或单指彭祖;还有方骥龄认为“彭”指马,意老师以“老马”自喻。
本章需要注意辨析“述而不作”之“作”的内涵含义。孔子的一生是实实在在的“作”的一生,是实践的一生。在礼崩乐坏之时,孔子倡礼制,周游六国,实现自己的抱负。他的大半生都是在积极实践着克己复礼,即使到了晚年,也以修史和修经来实现自己对文化的创新。但是我们现在所谓的“作”并非“作”的原初含义。在周代,“作”和“述”是有严格等级区分的。《礼·中庸》中说:“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由此可见, 议礼、制度、考文,皆作者之事,然“作者”必为在位的圣贤天子乃得为之。《礼记·乐记》中说:“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因此,孔子自言“述而不作”,不是孔子不“作”,而是孔子没有称“作”的地位;不是孔子的“述”不是“作”,而是因礼制,只能把“作”称为“述”。孔子的“述而不作”,是孔子尊礼、守礼、不僭越礼。这与后世将“作”的内涵扩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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