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规定的提示音并非车辆转弯提示声响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12.13.2.规定中的提示声响并非转弯提示音,而是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故应按照国家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执行,车辆转弯提示音则应按照《车辆右转弯提示音及试验方法》之国家推荐标准执行。标准法第27条规定,团体或企业执行的标准实行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执行的标准编号和名称应公示,企业进行生产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公示的标准。也就是说推荐标准,企业可以不执行,而一旦执行,就必须严格执行,个人违反推荐标准只能说存在过错行为,一旦被起诉,容易败诉。
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规定应使用蜂鸣声或蜂鸣人声语音组合提示,且只能在车辆右转弯的时候发出,个别汽车倒车时发出的哔~哔~间断声响就是符合国家推荐标准的。但现实中车辆左转弯也会叫喊,且没有使用蜂鸣和人声组合提示,都可以认定违反推荐标准。转弯或倒车提示音标准的执行,将会加剧机动车噪声污染,侵扰个人合法权益,不少人深受其害,应尽快废止车辆转弯或倒车提示音的相关标准,并在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中明确禁止车辆发出外放提示音。
提示音噪声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安宁,也是违法行为,民法典隐私权给予个人生活安宁,法律大于国家推荐标准,可起诉维权,机动车提示音主管部门为工信部,执法部门是交警,可以投诉车辆的违法行为。了解更多详情可搜关键词:公交车提示音扰民、垃圾车倒车请注意扰民,多看看其他诉求者的心声,此车辆人声提示音噪声影响较大的是公交车站台、道路转弯附近的人们,因为噪声随车辆方向灯打开而播放,其它地方影响较小。
道路交通安全主要还得依靠人们用眼去观察状况,而不是用耳朵去听,提示音作为一种建议使用的辅助提醒功能,有时候可以减少按喇叭的几率,但不能因为避免了喇叭的噪声,就去增加提示音的噪声,或者有了提示音就懒得去按喇叭,汽车本身喇叭才是最基本的提示声响装置。
希望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国家强制标准下一次修订,能在12.13.12.之规定气电型机动车起步时应该给予车外人员适当的提示中引用一下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而执行。
且867规定,车辆12000公斤的应安装右转弯提示音装置,应该谨慎使用,一样能增加噪声污染,应该加强司机转弯车速的限制或处罚,达到治理作用,一旦有了提示音,司机可能都懒得减速或按喇叭,直接快速转弯。
交通工具运输服务方面有国家推荐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只不过在报站语音提示的规定方面还不够完善,仅规定报站语音应该清晰,音量适中,什么叫适中?40分贝,还是50分贝,还是45-55分贝之间,并未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