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伤寒论》中的发热

发热是临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伤寒是外感发热疾病,所以发热更属主证。《伤寒论》六经病篇381条条文中,约有100条论及发热(各种热型)。尚不包括由于省文、举宾略主或其他语法关系而省略“发热”的条文(如许多条文仅冠以“太阳病”、“阳明病”、“表证未解”等)。足见本论对发热的重视,值得深入进行研究探讨。

一、发热的概念与类型

发热在《伤寒论》中是泛指病者自身有发热感觉,或医者手们病者肌肤有异常的热感。在条文中,除载有发热外,还提到潮热、外热、恶热等等,这些都属发热范围。为了叙述方便起见,本文暂把它们称为“伤寒病热型”。兹分述如下。

1.发热:《伤寒论》所载发热,除太阴病篇无明文外,其余各篇均见及。太阳病篇载有发热的有34 条,多与其他表证并提。太阳病发热以“翕翕发热”为特点。翕,合羽也,如羽毛之外覆。故为表热。少阳病篇明确提到发热的仅1条(265),另一条是往来寒热(266)。阳明病篇发热有10条,一般无伴发恶寒、身痛等表证;有一条提到蒸蒸发热(248),是热自内发,有如熏蒸之感。少阴病篇提出“反发热”(292、301)。厥阴病篇记载发热的有5条,其中4条是与厥、利并提,并都指出是危证、坏证(344、346、348)。另1条是柴胡证,不是厥阴本病(379)。从以上初步归纳,可以看出“发热”在六经病篇中具有不同含义。

2.潮热:发热如潮汛之来而有定时,热退不净,称潮热。本论记载潮热的共11条,其中阳明病篇占9条,太阳病篇占2条。而太阳病篇两条分别见于柴胡加芒硝汤证(104)为少阳兼里实,与大陷胸汤证(137)为水热互结于里,不是太阳本病。说明潮热是里热证的标志之一,也是阳明里实证的主要热型。

3.微热:指体表有热而不盛。多见于厥阴病篇下利症,有4条(360、361、366、377)。提示病由阴出阳,预后较好。太阳病微热见于蓄水证(71),是因热邪传入膀胱,故外热不盛。见于阳明承气汤证有2条(42、252),应是里实较盛,热结在里,故外反仅呈微热。

4.身热:指体表有热而比微热明显。身热见于太阳病篇的有3条:一见于栀子豉汤证(78),一见于栀子干姜汤证(80),一见于少阳邪将入里(99)。见于阳明病篇的1条(182)。至于少阴病篇一条“一身手足尽热”,提示病势由阴转阳,热迫膀胱(293)。

5.往来寒热:指寒热的来去分明,寒时便不热,热时也不寒。伤寒的往来寒热,是一日一二发、二三发不等。见于太阳病篇3条(96、97、147)均属柴胡证;见于少阳病篇1条。可知往来寒热是少阳病的特有热型。

6.厥热:是先厥后热或先热后厥。热和厥的出现常分别持续3~9天,与往来寒热不同,见于厥阴病篇7条,为厥阴病所独有。

7.外热:指医者手扪病人肌肤有热感而病人并无发热感觉。见于少阴、厥阴各1条(317、370),均属虚阳外越,为真寒假热之候。

8.恶热:是病人自觉发热不欲近衣。仅见于阳明病篇,有3条(182、183、221),且均与“不恶寒,汗出”并提。说明恶热即怕热,而无恶(风)寒之感,为阳明病所独有。

9.无大热:是与大热相对而言。见于两种情况:一是热邪壅肺(63、162)或阳明热郁不达(169),反见外无大热;一是由阳转阴,阳气已衰(61、269)。

此外尚有:但热(70),即不恶寒而仅觉有热,属阳明里实证;烦热(77),即身热又觉心烦,见于栀子豉汤证;热甚(115),即热较厉害,属实证。至于“有热”、“瘀热”、“结热”、“协热”、“表里俱热”等,系指病因病理,或既是症状又是病因。条文不多,不予赘述。

二、六经发热的病机及其特点

以上所述,可以初步看出,伤寒六经发热(热型)各有其一定特点。但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既有其普遍规律,又有其特殊情况;既有外在邪势的强弱,又有内在正气的盛衰;同时又有失治、误治等变证和其他伴发证。因此,热型的表现不是一成不变。同一热型(如发热)可见于多个经的病变,而每一经病变亦可出现几种热型。兹按六经分类叙述。

1.太阳病:

(1)经证:风寒客于肌表,邪正交争,阳气尚旺,卫阳抗邪故发热。症见翕翕发热,兼有恶风或恶寒,头项强痛,脉浮等表证。若汗出为中风,无汗为伤寒。若由于太阳病多日不解,邪郁肌表,腠理空虚,则症见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如疟状或一日再发或一日二三发。

发热为阳气盛,恶寒因寒邪袭。太阳中风汗出,虽说是卫阳虚,那是与太阳伤寒寒邪束表无汗相对而言,而与三阴病阳虚则有本质的不同。所以太阳经证发热属阳、属实、属表。

(2)蓄水证:太阳之邪随经入腑,膀胱气化失调,而表邪未尽解,卫气未和。外仅见微热,内小便不利,口渴欲饮或水入即吐。

(3)误治变证:本太阳病误治后,如邪仍未离太阳,当有发热,并伴有其他表证。如汗后表解而邪热内传于肺,症见身有微热,汗出而喘(63、162。原文为“无大热”);如表解而邪热内传于大肠,症见身有微热,下利不止或兼喘而汗出(34。身微热无明文,据临床所见)。如发汗后伤津化燥,邪结阳明,症见不恶寒反恶热,可兼谵语,不大便(70)。如邪热内陷,水热互结,形成里实,可见日哺所小有潮热,心下鞕满而痛,兼有不大便,舌上燥而渴(137)。如因过汗,虚阳外越,可见外有微热,因而心下悸,头眩(82)。如下后外邪人里化热,留于胸膈之间,或表现上焦热,下焦寒,症见身热不去,心中结痛或微烦(78、80)。

2.少阳病:少阳病性质属阳属热,病位在半表半里,此时由于邪正相争,邪胜则恶寒,正胜则发热,故寒热往来为少阳病特征。若少阳兼阳明里实,则日晡所发潮热(104)。

3.阳明病:

(1)阳明经证:邪已入里,正气尚旺,阳气亢奋,症见发热或恶热而不恶寒;热甚于内,逼液外出,故汗出,烦渴,但腑未成实,故无便秘。

(2)阳明腑证:腑气壅闭,里热炽盛蒸腾于外,出现蒸蒸发热或日晡潮热,可兼便秘,腹满痛,谵语等。

(3)热扰胸膈证:下后燥屎虽去,余邪未尽上扰胸膈,邪热蒸腾,症见外有热,手足温,心中懊,头汗出(228)。

(4)水热互结证:热盛伤津,水热互结,阳气亢盛,可见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脉浮(223)。

(5)阳明发黄证:阳明湿热郁蒸,可见发热,伴身黄,小便不利(206、261)。

4.太阴病:太阴发热,本论无明文记载。但细玩某些条文文意结合临证所见,太阴病应有发热。见于:(1)兼太阳病,可兼有太阳表证(276);(2)提示好转。由于阳气伸张,拒邪外出,阴证转阳。症见暴烦,下利自止(278)。此外,第279条之桂枝加大黄汤证当有发热,但此条应是指太阳阳明合病,不是太阴病。

5.少阴病:少阴病是属于全身性虚寒证,本无发热。少阴病发热,不是兼证就是病理性质改变:(1)兼太阳表证(即“太少合病”),可见脉沉头痛发热,故称“反发热”(292、301)。(2)少阴热化证——黄连阿胶汤证和猪苓汤证。这两汤证热型,本论条文无明确记载。但临证所见,少阴热化常出现虚热。因少阴包括心肾两脏,真阴真阳寄寓其中,若心肾阴液不足,邪从热化,则虚热内生。虚热的表现主要为五心烦热,医者手扪病者肌肤可有热感。可伴有心烦不得眠,脉细数,甚者可见有口燥咽痛舌红等。若热复太过,迫于膀胱,见一身手足尽热(293)。(3)阴盛于内格阳于外,可出现外热,这是阳气外越重证。在伴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317)。

此外,由于阳气来复,由阴转阳,反发热,虽吐利手足不逆冷,表示预后良好(292)。

6.厥阴病:

(1)寒热胜复:由于邪正分争,阴阳胜复,由阴转阳则热多,表示欲愈(34);由阳转阴则厥多,表示病进(342)。若阳复太过,亦可出现热甚伤阴现象,如咽痛,便脓血,发痈脓等(332、334)。

(2)虚阳外越:由于阴盛于内,格阳于外,出现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或厥不止,或汗出内拘急,多属危候(344、345)。

三、几点体会与讨论

1.伤寒是外感热病的总称,古今医家看法基本一致。但“热病”二字易被误解为“热性病”。近代有些论著就把伤寒释为多种热性流行病(或热性传染病),包括拙著《伤寒论汇要分析》(1964年版)也有这种提法, 现应予修正。因为如果是“热性病”,那么初起用麻、桂、姜,似药证不符,并且与温病(温病才是热性病)不好区别。伤寒毕竟是伤于寒邪,病性不属于热。至于由寒化热,从量变到质变(如转属阳明)则自当别论。因此,本人现在对“伤寒”的解释,认为是外感发热疾病。因为发热仅是症状,其病因可寒可热,其病性可虚可实,从上文伤寒病热型分析中可以说明这一点。正因伤寒从太阳至厥阴都有发热(各种热型)出现,又是从外感而起,所以释为外感发热疾病,似更妥当。

2.掌握伤寒六经热型特点,对诊断与鉴别诊断有一定帮助。如翕翕发热首先应考虑为太阳病;恶热、潮热、蒸蒸发热,多属阳明;寒热往来,为少阳特征;太阴本证无发热;虚热则多因少阴热化;厥热相间,则是厥阴所独有。不过,发热仅是症状之一,临床辨证必须联系其他症候,找出病因病机作为诊断依据,才能决定治疗措施。

3.现代医学划分的热型与《伤寒论》某些热型可以联系上。如不规则热与太阳发热;间歇热与往来寒热;双峰热与热多寒少、日再发;弛张热与潮热;再发热与厥热,都颇相近似。另外必须指出,单凭体温计的度数,尚不能确定是中医所说的0真热或假热。如临床上见到太阳少阴合病患者,体温有时达到39℃以上,也还要用温药解表扶阳,若仅据体温计的度数施用凉药,往往造成不良后果。

中医对发热真假的判别,要求是严格的。本论太阳病篇在总纲中就指出:“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这两条是针对伤寒病寒热真假的辨别大法提出的。它还告诉医者,在诊治各种疾病时,首先要分清阴阳、表里、寒热、虚实。

4.现代医学认为,发热在一定限度内是抵抗疾病的生理措施。一定程度的发热,表示机体有良好的反应能力和物质储备,有助于消除病因,为恢复健康创造条件。但若发热过高或过久,可致使体内蛋白质、维生素、糖、脂肪等大量消耗,还可引起组织(特别是脑组织)的变性、坏死。中医也认为,伤寒发热是正气胜邪的表现,但若高热持续,又能伤津耗液,甚至引动内风,扰及心神。从这一点说,中西医之间的观点有其共通处。中医还认为,在某种情况下,一定限度的发热并不都是佳兆,而是提示危候或预后不良,如少阴病的通脉四逆汤证(317)、厥阴病下利厥逆,躁不能卧或汗不止证(344~346)的发热,都是阴寒大盛,格阳于外的见证。这种孤阳将脱的发热,习惯喻为“回光返照”,是濒临死亡的征象。本论这些条文的记载,都有临床现实意义和理论探讨价值。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伤寒论》对发热的认识和处理是正确的,具有科学的辩证法思想。发热仅是病理现象,各种热型只能反映外感发热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个阶段的特征,不能完全反映疾病本质。人体生理病理过程一直是处于矛盾运动变化状态,所以某一热型提示某证也并不是绝对的。这就要求我们在临床中,必须从现象到本质,从一般到特殊,进行细致审察,认真探究。

*《伤寒论》条文共398条,本文只计算至厥阴病篇止。条文序码据新辑宋本《伤寒论》(重庆市中医学会编注)。

俞长荣讲述;俞宜年整理

(0)

相关推荐